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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第七章

  听说,它要价两千万美金。

  听说,它是能带来财富的神秘吉祥物。

  听说,叶远池曾用尽心思,为的就是想得到它。

  听说,它是叶逢春外婆家的传家宝,陪嫁给女儿的嫁妆。

  听说,叶逢春的母临死前将它交给妹妹保管,要她在叶逢春满十八时交给他,让他将来戴在自己妻子手上。

  而今,这只,不!严格说来是三只并扣住,可分可聚的蓝宝古董手环就扣在她寇玫瑰纤细的左腕上。

  知道它的身价、来历和意义後,终於了解方才订婚宴上那些贵妇又羡又护的眼神了。

  上了叶逢春的车後,她一直在研究手腕上名为“天骄”的手环,她肯定它薪传的意义,可……实在不明白它天价的原因。

  两千多万美金,老天!要价六亿多的台币,恐怖!她十辈子只怕也赚不到这数字,而今,这样一个天文数字的东西就扣在她左手上,好像连左手看起来都不一样了。

  偷觑了一眼叶逢春,他脸上有著淡淡、浅浅的笑……

  他……咳咳,不会是因为方才的“那件事”心情才这么好的吧?千万不要啊!方才真的是……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是因为受太多刺激?还是……

  话说在半个小时前,当叶逢春把天骄往她手上拙时,虽然大夥儿极为压抑,可她隐约听到逼得极紧的抽气声。

  终於完成了今晚的压轴戏,当然要功成身退的快快离场。哪知,当他牵著她的手住外走,後头不但有叶太上皇的咆哮声、不知名欧巴桑的咒骂声、看好戏宾客议论纷纷的喧噪声……高雅的五星级饭店订婚会场,霎时沦为传统的菜市场;

  “回来!你们给我回来!好好的天骄戴在一个卖花女人的手上,成何体统!”叶太上皇的声音即使在“菜市场”中,还是具有他的独特性。

  卖花女人?!奇怪了,这臭老头是八哥鸟是不是?就只会重复批评她是卖花的!一再重复被批评,心中的小火苗点燃了。

  “那女的看长相就知道是狐狸精,诱拐男人想必是她最拿手的事了……”

  狐狸精?她是史上最无辜的狐狸好吗?她是代打的是代打的!还有……

  什么叫诱拐男人?叶逢春这种男人不去诱拐人就很不错了,谁有本事诱拐他?呵,笑话!这些人会不会太不了解他了?

  还有,为什么感觉上她这代打的一直被当镖靶射,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却什么事也没有?这实在很不公平啊!心中的怒火在不知不觉中又飙高了些。

  “她根本配不起他!感觉上,像王子配上女仆,嗤!卖花的啊……”

  “现在有些女孩为了嫁入名门,手段可丑陋了!就不知道这叫寇玫瑰的,学会的是哪招?”

  在议论纷纷之际,今晚一直用怨恨眼神看著她的“女主角”杨艳龄追了过来。

  “叶大哥……”

  大哥?寇玫瑰的眼神眯了眯。她跟叶逢春很熟吗?还大哥哩!她和他相识了八年,现在还在连名带姓的叫,之前还叫叶先生呢。

  大哥……听起来很刺耳!

  他停住了脚步,回头。“有事?”

  “你今天这么一走,大好前程就因为她而毁了。”杨艳龄努力做最後的游说。“以你的才情屈就一个卖花的,太可惜了,她根本配不上你!”

  深呼吸,她只是个“代打”的,可她已经被“打”得快变脸了。奇怪了,他就这么了不起吗?她和他就这么云泥之差吗?

  为什么大家一致认定她配不起叶逢春,就是没有人说叶逢春配不起她?就算是一个“郎才女貌”打个平手都好。

  反正一个卖花为生的,就是配不起叶大医生啦!

  配不起、配不起、配不起……

  为什么她得被打得鼻青脸肿还不能还手?

  配不起?不配配看怎么知道?寇玫瑰咬了咬牙,轻唤道:“叶逢春。”

  他直觉的回过头,她瞪著他……再瞪……手一搭上他的颈子,就加强力道的将他拉了下来,主动吻上他。而她的唇一凑上,叶逢春也毫不迟疑的吻上。

  谁说不配的?看到没看到没,这叫“合作无间”!

  咳咳,原本只是……真的“只是”抒发不平的吻,不知道後来怎么会吻得难分难舍去了。

  对於那个抒发之吻,叶逢春没说什么。上了车,她红著脸忙著想解释“脱轨”原因,没想到大医生他可大方了,只是似笑非笑的说:“方才的吻令你感到不舒服吗?”

  她……很享受的!原以为舌吻是很……很怪的事,可他一点也没有让她不适。

  “那倒没有。”

  “那就好了。”

  他都这么大方了,她这主动献吻的人再解释太多,好像就太罗唆了。

  车子慢慢的前进著,最後在一家大饭店前停了下来。

  她猛然回过神。“这里是?”

  “我们可能要在这里住一阵子。”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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