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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罗之优一怔,大笑了出来。“旭之,你是受了什么刺激?这种话不太像你会说的,说得你好像是过来人似的。”

  “哼!”算他多管闲事,谁叫这平时精明得要死,却独独在感情上迷了途的女人是他姐姐,他只希望该好好珍惜的,就不该挥霍。“之优,你该知道的,任何一个傲气的人被这样对待,最后只有放弃一途。”

  贺曜樨是爱上她了,即使他不是那种会把甜言蜜语挂在口上的人,可她知道。

  如果有一天他知道了一些秘密,他会放弃这段感情吗?如果今天易地而处呢?

  她呢?她会放弃自己心动了的人吗?

  答案肯定是“会”。因为这无疑是一种诈欺。答案出现得太快,她反而心虚了。“……我知道了。”感情呐……真是人生中最难的一门学问。

  罗旭之转身要下楼,像想到了什么似的他又说:“楼下有你的包裹,从义大利寄来的。”真是风骚啊,包裹上盖有象征欧特烈家族的徽章——一只翱翔的鹰。

  他不快的皱眉。“那个义大利贵族对你还真好,三番两次的寄东西来,贺曜樨真可怜。”

  “喂喂喂,你这么说就太过了,我和欧特烈是朋友,我的腿是够长,可拿来踏两条船这么没品的事我做不来的,好吗?而且那位,心里的那个‘闪亮’位置早有人坐上去了。”只是那位Emma小姐目前还行踪成谜就是。

  “那他干啥寄东西给你?”

  “才两次而已!总之,你别想太多,呐,你想一个热情的义国富豪,他在追一个女人时会,寄一些义大利名产来讨女方欢心吗?”她真的觉得好笑啊,哎!真是的,看得出来,她这个弟弟很中意贺曜樨呐!“还是你觉得几罐米其林大厨特制的义大利面酱和几把最出名的义大利面就可以追到我?”

  “贺曜樨知道你和他的好友有来往的事?”

  “目前不知道。”她问心无愧,就算贺曜樨知道了解释清楚就好,而且她也清楚对女人体贴是那位花花公子的“本能”,她不会会错意的。她现在比较烦恼的是……“旭之,你觉得要让一个国际大富豪当模特儿要花多少时间呐?而且是无酬演出的喔!”

  *****

  罗之优位于商业大楼三楼的工作室。

  “喂喂,你工作室的门不关的?”

  “空调坏了,工人晚一点才会过来看,不把门打开,空气根本不流通。”罗之优看了好友一眼。“哎呀呀!大设计师,才多久没见,你真是越变越美丽了呢!套句流行歌词中的一句——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我说之小优,才多久没见,你恶心的程度再度升级。”冯御春笑睨了她一眼,然后更正道:“还有,我不当服装设计师很久了,前几年改行当富豪最爱的专职私人采买,现在改当金主最爱的‘专职情妇’。”

  真是去他X的霹雳!

  罗之优原本要叫她看一些设计稿,听她这么说不由得回过头。

  “专职情妇?”

  怔了几秒,很不给面子的“噗”一声笑了出来。“哈哈哈……你这种性子当专职情妇?你比较像带大把钞票去活埋男公关的女王吧?那位把你当专职情妇的男人还活在人世吗?”

  呵!有人了解的感觉还不错。“还活著,可活得不太好就是,因为我每天都买鳄鱼头转不同边的LA给他穿,连拿球杆的男人都会升格为领队的改拿棋子。”

  也就是说她去扫了一堆地摊货给她的金主穿?

  “噗!哈哈哈……果然设计师的敏感度还在,超有创意的!喂,看来没见面的这段时间你发生了不少事,要分享吗?”

  “改次吧,你找我有事?”

  “借重你设计的能力和审美观。”

  “这方面你就很强了。”

  “我喜欢的感觉过于时尚贵族,这对于符合大众消费来说是败笔。你则能修补我的缺点。”罗之优很有自知之明,她把设计稿交给好友。

  “大众消费?怎么会想玩这一船。”冯御春大略的看了一下设计稿。

  罗之优一向是个没什么野心的人,因此安于高消费的整体造型族群上,走大众消费路线通常会有连锁店面的考量,也会玩得比较大。

  “有个朋友父亲投资的服饰连锁快玩完了,我大致了解一些为什么会那么惨的原因,发觉它的通路没问题,问题就出在设计和锁定错误的消费群。设计不良即使质料用得好也是赚不到消费者的荷包的,大概只有在跳楼大拍卖才看得到买气。可如果质料好、设计佳,且量大压低成本,若是代言人再选得好,那倒是大有可为。”

  听了半天,冯御春听进去的只有“有个朋友父亲”六个字,就女人的直觉,她会把重点锁定在“朋友”而非“朋友的父亲”身上。“那位朋友对你来说挺重要的?厚!男朋友?”

  “啊!呵呵,你想太多了。”

  “没想太多。”

  “我只是……想帮些忙,不想看他成天为那件事不开心的样子。”

  冯御春看她那支支吾吾的样子直想笑,她这位外放的好友啥时会这样了?“当你的朋友这么久了,还不曾听你说过你会为哪个男人做那么多。”端起咖啡啜了一口,然后说:“你终于也想好好的谈一场恋爱了吗?那个男的是谁?”那个从小三起就桎梧在她胸口的枷锁终于松脱了吗?

  “其实……他就是我小三时喜欢的那个男生。”她的事在几个死党中并不是秘密。

  “他?那个馈王子?”记得高中时那些死党都戏称他为“贺王子”,因为他是罗之优小时候的“白马王子”。

  “嗯,就是他。”

  “十几年了啊,你还真遇到他了?”

  “嗯,也算是有缘吧。”罗之优大致把她和贺曜樨重逢的经过说了。“……所以说,我们现在在交往。”

  听到目前为止,冯御春的眉却越锁越紧。“我还是无法想像,一个小女生可以凭著小时候的喜欢,经过了十多年后,这么快的喜爱上了对方。不,也许该说,贺王子还没出现时,你早就决定非他莫属了。之优,你的爱情故事比童话更像童话。”看著好友有些心虚的脸,她问:“你承诺伯母的事还是凌驾在所有一切之上,对不对?”

  “有些承诺……没有机会更改。”

  “就只因为你要嫁给贺王子是你对伯母死前说的话?厚,拜托!那时候你才国小三年级呢!还是童言童语的年纪吧?”

  “我永远不忘,在发生车祸之前,我们还在提贺曜樨。那时候他转学一个月过三天。”她连他转学了多久都记得这么清楚就知道,那天的事她根本就忘不了。

  “我告诉我妈咪,长大以后我要嫁贺曜樨哟!她的女婿就是他啦!我妈咪回我说,她很期待呢!我和她还说好了,打了勾勾。”

  原本这只是小女生跟妈妈“女生”之间的悄悄话也没什么,错就错在下一刻就发生了车祸,天人永隔了,这也使得小女生的童言童语变成了她对母视的约定,甚至就某个角度来看还像是“遗言”。

  “所以你这也算是守住了对伯母的承诺?”

  “人都死了,我去哪里改变主意?”

  “你是真的喜欢贺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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