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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沉静的看着她笑意盎然的脸庞,看来她娘跟他还真是同路人,对美食情有独钟!

  思忖间,茶香扑鼻,唐翎俏生生的端了杯热茶到他眼前,“公子试试。”

  他接过手,缓缓的喝了口,心里一喜,脱口而出,“没想到,姑娘连泡茶都有一套。”

  唐翎听到赞美,眼睛更亮了,“当然,温度、放茶叶的时间、浸泡茶叶的时间,都是关键,还有雾过雨后,取叶上露珠泡茶,也别有一番诗意。”

  “诗意?”

  她用力点头,“娘说过,美食、好酒、好茶,有时吃的是环境、是气氛,”她愈说愈开心,“你瞧,此时天朗气清、满山翠绿盈绕、有啁啾鸟鸣、叶片随风敲击之沙沙声,闭眼屏息,自然之乐有如天籁,有美食、有茶香、人生小确幸不过如此。”

  “小确幸?”他打一开始就发觉她有些用词相当奇特。

  “嗯,微小而确定的幸福,这是我娘常挂在嘴上的,意思就是,知足常乐。”

  韩元殊直视着她灵动璀亮的眸子,再啜饮一口甘醇香的好茶,他的心激动无比,他决定了,在回京的路上,他赖定有一手好手艺的她了!

  但即使心绪百转,韩元殊那张俊脸上仍看不出任何情绪,仅有一双深邃黑眸迅速的闪过一道喜悦之光。

  唐翎俐落的将火踩熄,再淋上水,确定浇熄火花,一抬头,看到他正直勾勾的看着她,想也没想的,她微笑道:“星火足以燎原,在山林间更要慎之。”

  见她开始收拾那些锅碗等物,想到自己总是吃了人家一顿,遂要蹲下身帮忙。

  “不用不用,我动作很快的。”唐翎朝他摇摇手,她不是客气,这些厨具都是为她个人打造的,怎么依序摆放进木盒内,也只有她会,她动作俐落,将所有使用过的餐具、锅碗盘子等物在溪边清洗并以布巾擦拭整理好,全部放入后背包。

  她再次跪坐在溪边,掬起水洗了把脸,再以布巾擦拭后,就从背包外袋拿出一个小瓷瓶,倒了些白色乳液抹在脸上。

  这事儿,每逢在外,她都得做,不然,娘一见她晒黑总叨念不停,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她倒忘了别人怎么看,她直觉的回头,果真见到男子正蹙眉看着她。

  她尴尬一笑,“我娘交代的,一白遮三丑,虽然她说我是个清秀美人,但女子有一张白皙的脸蛋才是美,我还是厨娘,更要白皙,才能给人干净的好印象。”

  她这话只说三分,她娘自称为“极致美白的追求者”,一身皮肤不粉粉嫩嫩、白得晶莹剔透誓不罢休,所以,自己虽然是个干活儿的厨娘,但除了手上握刀的硬茧外,全身上下的肌肤可都让她娘养得软嫩有弹性,白里透红。

  他还是第一回听到厨娘得白皙才能给人干净好印象的话,毕竟,食客甚少见到厨子的,但再细想,她娘的话不无道理。

  “这是我娘请田姨研发的“防晒乳”,田姨是个大夫,跟在我娘身边做事的,”她迳自解释着,一边拧干布巾,再起身走到他身边,“东西收好了,我也该走了,公子有何打算?”话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实不相瞒,我遇到马贼,被洗劫了财物,身边的侍从又……”他停口。

  “我知道,他们一定为了保护你牺牲了,所以只剩公子一人。”澄净的眸子里是清楚可见的不忍,难怪,他会受伤还饿倒在路边。

  韩元殊没打算解释,事实上,也不宜解释,“我想回京,若姑娘不介意,可否与姑娘同行?”

  她一脸为难,“不是我不愿意,只是我才从京城东郊的慈幼庄园出来,此行要往南,并不往京城走。”

  “往南?我也想往南,姑娘到哪里?”他瞬间改口,还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不是想回京?唐翎咬着下唇,有点被他搞迷糊,但还是诚实回答,“我要到甘城一家“唐心楼”学厨艺,快则一个月,慢则三个月,才会回慈幼庄园。”

  “很好,上路吧。”

  她愣愣的看着他率先拎起她的大背包走到体长腿健的马儿面前,拍拍马的侧颈,“这是一匹好马。”

  她连忙快步上前,傻傻的点头,“它叫小敬,是我娘特别替我挑的坐骑。”

  但见他迳自背起她的大背包,她忙道:“我习惯自己背。”

  但他已轻松的翻身上了马背,让她又错愕的眨眼,下一秒,她只觉得自己让人一拉手臂,整个人就往上一提,飞也似的腾空然后端坐在马背上。

  “走了。”他又说。

  唐翎回头微仰的瞪着他那张俊朗的容颜,虽然她也算江湖儿女,不是那些会说男女授受不亲的大家闺秀,但陌生的两人共乘一骑,他是不是太自在随兴了?

  “还有事?”他问。

  黑眸里只有漠然,她要说什么?好人就做到底了。

  韩元殊脚一蹬马腹,一扯缰绳,马儿奔驰,至于怀中的女子——本以为她会全身僵硬,没想到,一会儿后就自在的靠着他,果然与一般女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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