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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时咱们的杜将军也开始好管闲事了?”持剑的男子继续笑问着白衫公子。

  “我哪里知道!连我自个儿都无法理解自己的举动。我杜允峰何时成了会四处怜香惜玉的无聊男子了。哈!哈!”他自我解嘲的笑出声。

  杜允峰真的很讶异自己今天的反应,那姑娘哀痛不已的哭声竞能像魔咒一样,从远处将他引了过来,而且竟还令他产生不忍的情绪,这可是打他懂事以来从未有过的情形。

  谁都知道,这辈子他最讨厌女人哭哭闹闹的行为,就像他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妹,从小就爱用哭来跟他抢夺玩具和关爱,明明共谋犯的错,她就是有办法利用那楚楚可怜的哭声来激起他父亲的不忍,反过来安慰她,最后所有的错都归咎在做哥哥的他身上,受罚的也是他,而身为共犯的妹妹却“无罪开释”。

  从小“惨痛”的经验,教会了他一件事──“红颜祸水”。尤其是很会哭的红颜,最好敬而远之。

  想不到今天他却一时心软,坏了自订的禁忌。

  “看那两位姑娘似乎是练家子,尤其是穿水蓝衣裳的那名女子。”冷剑情观察细微的说着。

  以一个江湖人的敏锐,他敢保证那个青衣女子的轻功该在他之上,因为在她快速离去的动作中,竟没带起衣衫一丝的飘动,这非一般平常人所能修练得到的。

  “没错!而且从穿着打扮看来,她们应是出生豪富之家。”杜允峰补充着。

  “那怎会在路边啼哭呢?”

  “谁知道?大概是千金小姐耍脾气吧!”杜允峰不带任何感情的说着。

  他话虽这么说,但脑子里却清晰的浮现那张梨花带泪的容颜。

  虽然她眼睛哭得又红又肿,脸也是弄得湿湿糊糊的,但还是掩盖不了她那不俗的容貌,和与生俱来的那股高贵气质。

  “别管她们了,咱们赶路吧!”

  杜允峰甩甩头,理理稍被弄乱的思绪说着。

  两人当下走回街角的坐骑处,扬尘而去。

  陕州城位于渭水河畔,是都畿洛阳的西方门户,来往长安、洛阳的商旅大都会在此落脚。由于人来人往的商贩很多,在这儿除了客栈酒楼不胜枚举之外,一些绸庄、银楼、民生百货行……以及吆喝南北货样叫卖的摊贩,一家家密集地排列在街道两旁。那种繁荣景象可不会比长安城逊色。

  早晨的这个时候,市集最为热闹,到处叫卖声不断。

  “来啊!来啊!百年难见的珍品啊!便宜卖,晚了就没了。”

  李瑾现在就混在一摊挤满人潮的小贩前面,跟着抢看那些所谓新到的货色。

  咱们的合浦公主在宫中哪种奇珍异宝没瞧过,只是一来好奇人们在卖些什么,再者这种抢购的经验她从未感受过,新鲜死了!

  于是她根本无视人潮汹涌,也不管火铃的阻止,硬着头皮猛钻进人堆之中。

  “哈!真有趣!”李瑾边挤还边乐的大叫。

  天底下大概只有她这种城市来的“土包子”,才会觉得人挤人很有趣、很新鲜。

  “火铃!你看我买到了什么。”李瑾手里拿着两支玉簪子,对着人潮外的火铃高喊着。一面喊着,眼睛还一边继续搜寻看是否有她漏看的宝贝。

  似乎过了一世纪之久,李瑾确定没有漏网之鱼,才小心翼翼的护着胸前的战利品,奋力挤出重围,往火铃站的地方跑过来。

  “火铃,你看我买了两支玉簪子,翠绿颜色的给我,火血石的给你,喜不喜欢?”

  “多谢公主赏赐。但是我的好公主,以后请你千万别再做这种事了,非常危险你知不知道?人那么多,歹徒很容易近身行刺,倘若公主有任何闪失,卑职万死也难辞其咎。”

  “好了啦!我不是好好的吗?你别紧张嘛!”李瑾很讨厌火铃老用“卑职”的身分跟她说话,她压根都没当火铃是个下人,反而很希望能有火铃这么一个武功高强的姊姊。

  “来!让我帮你把簪子插上头去。”

  李瑾以审美家的眼光看着自己的杰作,满意的点点头,发自内心的赞美着:“火铃,你真的很美!”

  “小姐!你才是大美人。谁不知我们的合浦公主有着倾国倾城之貌,京城各王爷、将军,哪个不是争着想得到你的青睐呢?”

  火铃边说边从李瑾手中接过翠绿通体的玉簪子,顺手也帮李瑾扫上。

  她们俩的美是截然不同的,李瑾属于秀气精致,而火铃却是艳丽中带些英气的美。在宫中常有一些公公私下拿她们俩作比较,一个就好比是皎洁无瑕的月神,另一个就像热情四溢的太阳。

  “咦!小姐!这两支玉簪子色泽、质材、手工均数上品,应不是寻常商品,那小贩怎么有此货色呢?”火铃疑惑的问。

  “我就是觉得它们很美,所以才买下来的啊!花了我好几十两银子呢!小贩说这是从南洋诸国进来的上选货品,用的质料是很纯的翡翠及火血玉,中原可是看不到的。一李瑾兴致勃勃的解说着。

  在她单纯的脑袋瓜里,没有“骗子”这两个字,人家说什么都是真的。

  对于火铃的赞美,她反而不放在心上。

  火铃心中虽然对这对簪子的来处有些怀疑,但看李瑾公主那股快乐的模样,也不忍再泼她冷水。反正就算真的被骗,那区区几十两银子在皇室中根本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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