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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于是乎,她认命的扛起担子,纵使她已经快被这个重担给压死了。

  “王泠?”

  沈劲言的叫唤让她惊悸了下,但她没张开眼,怕被看到眼里的湿气。

  他瞄到她的睫毛轻颤,知道她并没有睡着,刚才他转头看了她好一会儿,发现今天的她好脆弱。

  他不习惯脆弱的她,反而宁可她横眉竖眼、大呼小叫,甚至气焰高张的指着他鼻子骂他混蛋。

  “王泠,”他硬着头皮开口:“我想跟你谈阿嬷的事。”

  “沈总,”她忽地睁开眼睛:“你不必说了,那不干我的事。”

  “你曾经对这件事情发表过看法,不是吗?”

  “我承认那次是我反应过度多管闲事,但我保证绝不再犯。”她不屑的挥动着双手。

  一时之间,他黯然无言。

  切割掉与过去的所有关联,是宛心的坚持,而几番挣扎之后,现实战胜感情,他同意了——阿嬷即将油尽灯枯,而他来日方长。

  用这个无情却实际的理由,他说服自己、催眠自己,久而久之,这个理由就变得愈来愈理所当然,而他也就愈来愈理直气壮了。

  没想到,他自以为的理所当然,却轻易的被她瓦解了,这星期以来,她的指责令他饱受罪恶感的折磨。

  他终究不够理直气壮,然而他是有苦衷的,他想要解释清楚。

  “王泠,你听我说,”他刻意降低车速:“我必须把阿嬷送到安养院,是因为……”

  “沈总,我说得还不够清楚吗?我对你的家务事一点兴趣也没有。”

  他没理会她,自顾自地往下说:“汐止老家卖掉之后,阿嬷就没地方去了,以她现在的状况……”

  她终于忍无可忍,朝着他的右耳大声嘶吼:“沈总,我住的地方很快就到了,你大可不必没话找话!如果你太无聊想找人打屁,请去找你那美丽的未婚妻,恕我不奉陪!这样你听——懂——了——没?”

  他急忙举起右手捂住震得发麻的耳廓,方向盘因此打滑了下。等把车子稳住,他瞪着她,没好气的问:“王泠,你非得这么冲吗?”

  “没办法,我天生脾气不好。”

  “看得出来。”

  “彼此彼此,大暴龙。”

  她自知理亏,可是谁叫他执意要在她最烦最累的时候对她精神轰炸!

  不过今天的他,也确实低声下气得有点反常哩,她还是别不识抬举了。

  “好啦,如果你非谈不可,那就谈呗。”她又补上一句:“不过,这回是你逼我的,别又说我多管闲事。”

  他拿她实在没辙。“算我求你多管闲事,行了吧?”

  “行。”她捂嘴打了个哈欠。“快说吧。”

  “卖房子是宛心的坚持,宛心是我的未婚妻,你见过的。”

  她当然记得朱宛心,那个美丽而骄恣的芭比娃娃。

  “你一定很爱她。”

  她想起那张细致的脸庞,胃里泛起了酸,不用说,他绝对是爱她的,否则怎会心甘情愿任她摆布?

  一时冲动,她转过头问他:“你爱她胜过阿嬷,对吧?”

  她并不指望他回答,答案已经够明显了,而他似乎也没打算回答,不吭声的继续开着车。

  于是这个好不容易起了头的话题就此打住,谁都没再开口。

  当发现车子快开过头了,她急急喊着:“停车停车!前面7-11那边。”

  他在大马路边停下车后,转头问她:“你搬来这里多久了?我查过人事资料,你以前住文德路。”

  “唷,贵公司竟保留我这种行为不检的离职员工资料,真是令人感动。”积了八个月的怨气,令她忍不住咬牙切齿。

  发现她的表情,他忍不住笑了。

  “想再骂我一次混蛋吗?”

  “是很想,可惜今天没力气,我要回家睡觉了,谢谢你的日行一善。”

  她忍住哈欠,摆摆手、拖着沉重的身子下车。

  看着她消失在7-11右侧的大楼入口,他默默的坐在车内回想她刚才的质问。

  ——你爱她胜过阿嬷,对吧?

  许久,他苦笑着摇摇头。

  或许该找个时间和宛心谈一谈了,发动引擎的时候,他这么想着。

  然而找时间从来不是件容易的事。

  交屋隔天,他飞了趟西雅图,回来之后,一堆公务等着他处理,这一忙便过了大半个月。

  忙碌是理由,也是借口,他的潜意识一直抗拒着这次谈话的主题。

  他默默看着宛心推开只吃一口的牛排,拿起杯子啜了一口水,很小心的不弄糊嘴上的唇彩,鲜丽欲滴的丰唇与纤纤玉指上的颜色相互辉映。

  多么赏心悦目啊,他不禁赞叹。

  眼前这个即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看起来是如此的完美无瑕,在认识她的四年当中,她一直美得无懈可击,可以想见婚后的每一天,她也必将如此。

  为了完美,她必须一辈子与美食阳光绝缘;她必须正襟危坐保持端庄,连开怀大笑都觉得放肆;甚至当他们亲热的时候,她唯一想到的可能是她的发型会不会被弄乱……

  他重重放下刀叉,因这个想法而烦躁了起来。

  “劲言,你今天怎么心浮气躁的?”

  令他心浮气躁的人是她,但他能明说吗?他掏出钥匙,往桌上一放。

  “宛心,风之华已经交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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