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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

  “难怪你会表现失常。”

  “怎么说?”

  “暗恋的男人突然出现,谁都嘛会失常。”

  王泠啪的把筷子攒在桌上。

  “妍姐,我什么时候跟你说我暗恋他?”

  “用得着说吗?看看你每次提到他的样子……”妍姐索性也放下筷子,装模作样的模仿起她的脸部表情。“眼里的憧憬如梦似幻,脸上羞赧中夹杂着痛苦,就像这样。”

  王泠瞪大眼睛,惊骇的看着。

  她有表现得这么明显吗?

  在扬声的时候,她的确偷偷的喜欢他,不喜欢才怪,她根本就是冲着他才拼死拼活考进扬声的。

  毕业前,她被同学拉去听了一场演讲,主题是谈台湾科技产业之类的东东,讲座就是他,听完,她便誓死成为扬声的一员。

  没办法,谁叫他长得那么帅,跟蔡升峰有得拼呢!

  荧光幕上的“师奶杀手”从来就不是她的菜,她喜欢Man一点的男人,就像蔡升峰——台北成棒队的明星球员,也是她这辈子唯一崇拜过的偶像。

  偶像远在天边,而他近在眼前。

  可惜过关斩将进入扬声之后,她很少有机会与他近距离接触,甚至连远观都很难得,她的办公室在四楼,而他的在二十四楼——楼层不同,世界也不同。

  唯独有一次,她因为参与企画案,和他进出同一个会议室达两周之久,在那十天当中,她用了起码九天半的时间看他,大大满足了长时间以来的想望,也更加沉溺于他的魅力而不可自拔。

  然而她也发现,并不是每个人都像她一样买他的帐。

  拜他暴躁的脾气所赐,大家总是对他敬而远之,同时在背后戏称他为“大暴龙”。

  甚至有一帮人,老是在公司里散布谣言扯他后腿,他们拿他的背景大作文章,恶毒的说他是个“混血王子”。

  她总是想,如果哪天他们变成了一对,她是绝对不会在意血统这种蠢问题的,又不是在挑选种马。

  唉,当时的她是多么自不量力、异想天开啊。

  就算八个月前她不曾因为性骚扰事件离开扬声,他们之间也是绝无可能的,世界不同嘛。

  更何况,谁要跟个大混蛋在一起?

  她对他的痴想,早在他拒绝为她主持公道的那刻便完全觉醒,直到那个时候,她才明白自己是何等的盲目。

  “王泠。”

  “啊?”

  “快吃啦,时间不早了。”

  回到现实的她一看妍姐的面都吃光了,而自己的还剩一大半,便赶紧端起碗公呼噜呼噜吃将起来。

  “拜托,女孩子家吃相好看一点行不行?”妍姐大叫。

  “女孩子家?叫我男人婆还差不多。”她仰头灌了一大口汤。

  “谁说的,你只是欠打扮,找个时间去把头发弄一弄,你的姿色全被自然卷给盖住了。”

  “最好是啦,如果我长这样就叫有姿色的话,那满街岂不都是名模林志玲了?”

  “你啊,妄自菲薄。”

  等王泠把面解决掉,她们一起走到停放机车的骑楼底下,各自从机车行李箱取出安全帽戴上。

  “一个人住要注意安全。”妍姐边系帽带边叮嘱。

  “遵命!‘前’房东小姐。”王泠调皮的行了个童军礼,然后略显迟疑的说:“老实说,我有点后悔买房子。”

  “怎么,舍不得我啊?”她敲了一下对方的安全帽,愉快的说:“那就搬回来啊,你那间一直没租出去。”

  “搬回去供你使唤?门儿都没有。”

  “没良心,也不想想当初是谁收留你,免收水电,房租还打八折。”

  “没齿难忘,可以了吧!”

  “这还差不多。”妍姐收起玩笑。“好了,说吧。”

  王泠叹口气说:“王强的卡债一直还不清,我想把房子卖了,扣掉贷款之后可以先还一部分。”

  “老天,卖房子只能还一部分,他可真能败啊!”

  老实说,卖掉小套房是她天人交战了好久,才终于下定决心的。

  她从高中开始半工半读,进扬声后仍利用假日兼差,即使离职后的那几个月,她也是边打工边找工作,就这样,五个月前她捧着“能赚就赚,能省则省”所存下的第一桶金,买了生平的第一间房子,对她而言,它的意义不仅仅是间房子而已。

  “王强没什么金钱观念,每次都是被循环利率滚成好几倍了才想到要搬救兵。”她苦笑着说:“现在银行是有两趴多的还债专案,可是顶多只能借两百万,还是不够。”

  “王泠,我不赞成这种挖东墙补西墙的做法,而且你这样根本是在害他,你会让他永远长不大。”

  王泠玩弄着机车把手,低头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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