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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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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却懂了。这回,他很清楚自已血液尽失,心念成灰。 他心痛,从未有的痛。原来爱一个人就是如此,横剖胸前,让人赤裸裸去掏心割肝,寸寸凌迟。 他低声问:“她对我彻底绝望了吗?连兄长都不是了吗?” “家志,别难过,这种事是急不来的。”敏敏柔声说:“盈芳的倔强个性,你是领教过的。还记得五年前为了世雄的事,她十个月拒绝和我说话,一年半后才愿意见你吗?她从小有创伤,恢复总是比较慢的。” 事实上,他辛苦写了三年的信,才让盈芳正眼看他一下。问题是,他还能有另一个三年吗?在他已了解自己的爱以后,三年像漫长的无期徒刑,他会因渴望而死的。 “她还住在你那里吗?”家志强忍着沮丧问。 “她已经离开台北了。”敏敏说:“我们想这样也好,这儿有太多她童年不堪的回忆,总是和过去纠缠不清,对她并没有好处。” 包括他在内。他甚至连问她上哪里的勇气都没有,她们设法在排除他,因为他是一切混乱的根源。 “过一阵子,我打算送地出国。换一换环境,认识一些新朋友,她才不会原地打转,猛钻牛角尖出不来。”敏敏又继续说。 然后盈芳就愈飞愈远,飞到另一个繁华富丽的世界,不再需要他,并且忘了他。而他呢?沉到最底端,带着无法愈合的伤口。 他爱盈芳,由一开始;而她不属于他,也由一开始。 拿走那迭信,他站了起来。 敏敏忙阻止他,“我们还没说到你呢!你离开程子风以后,有什么打算呢?” 本来他的打算是以盈芳为中心,现在中心消失了…… “我还是活得下去的。”他彷佛告诉自己说。 “你知道,我有一笔钱是为你而留的。还有,信威和云朋都会为你介绍工作……”她试着提议。 “不必了!”他怕口气太过横断,又加一句,“谢谢你们的好意,我想先出来目己闯闯看。” 眼见家志不愿再谈的神色,敏敏一时无措,他的倔强不输盈芳,只有任由他去了。 家志走出“雅礼”,举目无亲,望眼无友,他把六封信在第一个看到的垃圾桶前撕个粉碎。毁掉爱欲,还有盈芳还他的戒指,穿线在他胸前,本想扯下,但K金镶钻闪着光芒。物有何罪?以后或许还能典当救急呢! 他脚步不止,心里的目标是父亲的骨灰塔。 来到台北的近郊,他取坛膜拜,第一次像人子一般哭泣。 “爸爸,你不会爱,不教我爱,是不是因为知道,爱的滋味其实是苦涩伤人的呢?”他哑着声问。 那晚他睡在塔旁的小棚里,看近处冥火,听远处鬼嚎。一格格的神主牌位,一垄垄的土丘坟,大家一同安眠。 第二夜,他宿在最早流浪的公园,那里仍有不少游荡的人。中央的一颗大树他还记得,他的第一个好朋友阿新就在树影下断气的。 阿新十岁时,他父亲带他到这里玩,买了一堆食物,然后就不见了。阿新不敢离开,一直等他父亲,可惜到十六岁他死时,都没有等到,成了真正的孤魂野鬼。 天亮了,家志蜷曲在长椅上,是一群跳舞的老太太吵醒他的。 “少年仔,你要不要工作?”有个老先生问他。 他摇摇头。流浪有时候是不得已,有时侯是自愿的。 第三晚他睡在淡水河旁的公园,是他和盈芳自来过的。那些日子多幸福,他可以见她、碰她,和她谈心,而她也在意他。 河上的灯影依然绵长绮旎,偶尔躺着看,偶尔坐着看。有一对情侣走过来,看见他,远远走避。 他一定又臭又脏了,手及之处是乱发和未修的胡碴,已经不是正常人的外表,所以危险又可怕。 “盈芳呀盈芳!为什么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离我远去呢?”他喃喃自语着。像个疯子。 第四夜,他回到寓所附近的小公园,过家门而不入,因为那已经是他不想驻足的地方了。 他痛恨光明,甚至微弱的路灯都刺伤他的眼。他将剩下的钱买酒。喝得醉醺醺,砸破酒瓶,又打碎灯泡,黑暗中瘫烂得如一条虫。 突然,远处有人走来,晃晃的,像是一大群,是的,一定是义父派人来“解决”他这叛徒的,抽筋剥骨、断手断脚,再去喂鱼。 他想爬起来,却没有力气。原来他很努力地绕了一大圈,专心做事,也懂得爱,却不免走向阿新横死的路。只不过阿新早走,而他还诓了人世十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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