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言妍 > 紫晶水仙 >
二十三


  “绑架?”迈可竟笑出来,但眼中仍是冰冷,“绑架算什么?比起你的所作所为,简直像天使。我是在拯救天下的男人,不要为你所迷惑。云朋为了你,把婚姻、前途当赌注,我不会眼睁睁看你毁了他。所以我不想让他再见到你!”

  “你在胡说什么?”对这些指控,敏敏十分激动地回驳,“云朋是我的律师,对我而言就像大哥一样,凭什么说我毁了他的婚姻、前途?!不管你是谁,你和云朋是什么关系,都不可以血口喷人!”

  “律师、张大哥,都是很好的障眼法。我知道你这种有野心的女人。”他走到一旁的桌子,拿起一张纸说:“我的妹婿张云朋虽然好骗,但我俞信威不吃这一套。我手上证据清清楚楚,我只相信事实!”

  他把那张纸条放在敏敏前面,是一份家志判刑的剪报,把敏敏写得不堪入目,变成周旋在两个男人间的坏女人。她脸色变得惨白,云朋从不准她看有关案情的报导,失真的报导竟是如此可怕,难怪盈芳不理她,天呀!就是此时此刻,她也百口莫辩呀!

  “下一个受害者是谁?张云朋?”信威一字字说:“先帮他竞选,成为他不可或缺的助理;再进一步登堂入室,挤掉他的妻子,当一个政治家的太太,真有上进心呀!”

  这几个月来内心压抑的悲哀,由云朋一直安抚着的无奈自责,在药物、剪报,还有迈可……不!俞信威带来的大冲击中,一下如火山爆发。敏敏再也无法忍受,一巴掌就打到信威自以为是的脸上。他没防这一招,五条指痕清楚地在左颊上浮肿起来。他眼眸内布满了狂风暴雨,用力扭过她的手臂,声音丝毫未提高地说:

  “从来没有人打过我。”

  敏敏咬着唇不让自己叫疼,连血丝都出来了。她从未如此失控过,面对信威的暴力,很奇怪的,她并不怕也不在乎,只恨不得身上有五只手、六条腿可以揍他个痛快。在他足足高自己一个头,又粗上一倍的威胁下,仍大吼:

  “我和张大哥之间没什么,你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地诬蔑人,不该打吗?”

  僵持一下,信威终于放开手,敏敏腕间出现了打深深的红色勒痕,隐隐作痛。

  “我没有证据,不会乱说的。”他余怒未消地说,又丢了一叠文件在她脚下,“你台北、柏克莱的房子是云朋出资的,每个月还供你花费,包括学费在内。早在四年前他就不定期往你这儿跑,不是养情妇是什么?”

  “大错特错!”敏敏把那一堆扫向一旁,“你别忘了云朋是我的律师,那些钱是我的,是我母亲留给我的……”

  “你母亲?哈!”信威双眼晶亮地说:“林秀平,一个工厂女工,十年前就死了。养父,江阿坤,水泥工人,七年前也过世了。他们再会变魔术,也变不出这些钱给你呀!”

  敏敏解释不下去了。舜洁死后,财产分成几分,给敏敏的有房地产股票,也不算少。原本为了保护她,要云朋监管财产到她廿五岁,才正式继承。没想到血案发生,怕惹恼何王两家,所以干脆不再提舜洁与她的认养关系,免得节外生枝。若她此时透露,信威必会查证,事情只怕会闹得不可收拾。目前,她只求风波快过去,所以设法理智地说:

  “钱,真是我的。和云朋一点关系也没有。”

  “那么说,”他看她一眼,表情怪异地说:“你背后还有一个更大的包养户,是为你坐牢的小情人刘家志吗?”

  敏敏又有打他的冲动,但她学聪明了,只说:

  “你现在到底要怎么样?”

  “你的其他风流帐,我不管,也不屑管。”他盯着她说:“但云朋是我的好友也是妹婿,就由不得别人兴风作浪。我不知道他相信你那一套,竟奉你为圣女。我要你和我留在山中几个星期,我们一起好好度个假。”

  “有你在,我是绝不会再去破坏张大哥的婚姻、前途。”敏敏故意说:“你还有必要留我在山上吗?我还有很多事要做……”

  “我不信任你。”信威干脆说:“你的魅力,我领教过,毫不费力就可以让男人昏头转向,有小女孩的清纯,女人的妩媚,加上过人的智慧,是男人最招架不住的综合体。但跟我之后,云朋就会看清你的真面目,乖乖走回他的正轨。现在,你是要自己打给云朋?还是我打?告诉他,你陪我上山度假。”

  敏敏本想把电话摔到他脸上。但想如果云朋知她的遭遇,必会怒气冲冲跑来,事情不但解释不清,反而让他和俞家人闹翻。不如先以不变应万变,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她接过了话筒。

  “喂!”是云朋匆忙的声音。

  “我是敏敏,我临时有事,今天不在城里。”敏敏有些生硬地说:“你就不必来了。”

  “临时什么事?”云朋声音转为关心,“发生什么意外了吗?”

  “没有。”敏敏说:“我很好。只是出城一阵子,大概几个礼拜后回来,不用担心我。”

  在信威监视的目光下,她很快挂了电话。信威满意点点头,脸上又戴上他那迷死人的微笑,露出一个小小的酒窝。这几个礼拜,你也可以好好认识我。我的提议仍有效,当我的女朋友。不!说白一点,当我的情妇,比起云朋或你的包养户,我是更大的金主,未婚、英俊又有身份地位,对你而言,不是更好的选择吗?”

  敏敏站了起来,不再理他胡言乱语。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