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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你说的对,女儿的感受应该放在第一位。”

  “你放心,旭萱很聪明,她会做出最好的判断。”她轻握丈夫的手安慰说。

  “我其实不在乎百货商场或任何投资,没有你,这一切都没意义。”绍远紧紧反握,以少年至今不变的挚爱眼神说:“我只要你明白,你是我们这个家的重心,只要你好,这个家的一切都好!”

  这些话他已说过无数遍,若用刀锥刻镂已可穿石,她这样的病,医学文献上记录原本就活不长,他们迟早要面对死别的问题,他终要放手的……唉!

  想到旭萱,面对心机深重的辰阳,似又回到自己年轻时面对父亲和绍远的纠葛困局,女儿真比较有智慧去应付吗?

  也许不该阻止旭萱出国念书,她已为这个家承负太多伤痕,一个从不埋怨诉苦、总让他们开心的孩子,早该让她自由远飞了……

  

  辰阳将宝蓝车停在离学校的几条街外,是旭萱规定的,说他的车在校园区内太招摇;又嫌他商人模样太醒目,要他穿得简单朴素些--全都听她的。

  他平常绝非配合型的人,会轻易顺从旭萱要求,可谓有理由的例外,因为她身上有他迫切需要的东西,身段自然要放低一些。虽然,他有时怀疑自己是否放得太低下……

  冯伯父要他自己先和旭萱谈水塘地的事,还严肃说感情是长久事,这一关过不了,以后很难走下去等等。辰阳不是很高兴,但也无奈,反正要考验他这几个月来的殷勤和魅力就是了。他不是没自信,只是旭萱常有不按牌理出牌的古怪,不得不谨慎。

  总之今天要对她特别好,还买了相识以来第一束鲜花,大把蓬蓬的红玫瑰、粉百合、满天星,花店说这组合叫爱情火花之类的,他没兴趣记名字,只在意是不是最好最贵的,即使旭萱不爱这些东西,女人看到花总不会生气吧?

  当下了课的旭萱定来,见他站在车旁捧一把嫣红粉艳,眸子睁大。

  “献给冯旭萱小姐。”他不管路人侧目。

  “发生什么大事吗?”她问。幸好车子停得远,没有师长同学在旁边。

  “今天是我们认识四个月的美好日子,值得庆祝一下。”

  “你不是那么浪漫的人,赚四百万庆祝还比较有可能吧!”

  “真聪明,还是你了解我。”他不否认还大笑,笑到一半,连打三个喷嚏。

  “你对花过敏吗?”

  “不会吧!这是我第一次亲自送花给小姐,没想到效果这么强烈。”

  “第一次?我不信。”

  “事实如此,以前都是请秘书订花直接送到小姐那儿,我看都没看到。”

  “请秘书订花比较合你的格调,捧一束花站在马路旁边的确不像你,老实告诉我,你送花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现在就说水塘地吗?才见面不到十分钟,立刻破坏气氛不好吧?

  “好吧,说实话,是某个工地展示屋丢弃不要的花,我看了可惜,就拿来借花献佛一下。”

  她还真相信,露出开心的笑容--辰阳摸鼻子暗笑,可怜旭萱,店里高价买的鲜花她不感激,说人家丢掉不要的却乐成这样。

  旭萱仔细将花束安放好,坐上驾驶座旁的位子,车子上了马路。

  “你确定要跟我一起去吗?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喔!”她再问一次。

  “后悔什么?我们认识以来又上山又下海,连灵骨塔都去了,还会有更可怕的地方吗?”这是昨晚在电话里约好的。

  他们平日工作、上课各自忙碌,周末有空见面时,她偏说要去桃园探访某家庭。辰阳初听极不悦,他分秒是金钱动辄千百万的人都肯抽出时间,她竟把没赚一分钱还倒贴的探访看得比他还重要?

  她解释说这家人很特殊,是惜梅姨婆和妈妈的朋友,最近姨婆出国看儿子,妈妈身体不舒服,没办法探访,她必须走一趟。

  依辰阳以往作风必冷冷挂电话,但他没有,还主动要求一起去,因为时间紧迫,要讨她欢心,才能顺利谈成水塘地的事。

  “不是可怕的地方啦,还是给你一点心理准备比较好。”旭萱又加解释。

  “我看你又带那个很丑的大皮包,不会又是另一个阿志吧?”

  “那里是有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但主要是她阿姨。”

  “听起来很毛骨悚然,不会两个都不是阳间人,你又准备烧衣服手帕鞋子玩具给她们?”他顺口而出,和旭萱交往后,已习惯她的怪力乱神。

  “别胡扯,今天要很正经。”

  “我很正经呀,向来走正路做正事,哪里像你,老去些阴幽地方,做些奇怪事情来吓人。”他仍逗她。

  她没有笑,敛容严肃说:“她们都活着,奇迹式活着,小女孩的阿姨长年瘫痪在床,不是很赏心悦目的景象。我从不带外人去,但你很霸道,不让你去就不肯挂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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