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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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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他曾担心葛天宇,自以为是大众情人的家伙,但晓青似乎有奇异的免疫力,天天和那种人混在一起,竟然没有事。然后是比他风趣幽默的赵子彦,每次看到晓青就童心未抿地讲一堆笑话,把她逗得乐不可支,这两个有孩子缘的人,话题倒不少。 子彦不是不好,但他曾追过海玲和俏护士眉佳,好象不太定心。若晓青有海玲的聪明厉害,或许是个好对象,但晓青就是晓青,不懂自我保护,子彦就不太适合她了。 自从启棠把晓青介绍给他后,他就彷佛有脱不去的责任。在她向他讨钥匙时,他差点昏倒;而后念头一转,与其让她这样乱闯,不如跟他是最没有危险的,至少他不会辣手摧花。基于启棠的赏识和提拔之情,他应该做到这一点。 但和晓青发展到认真的一步,也是圣平始料所未及的。她因为海玲的事,一星期没来,他盼了一天又一天,回到公寓不见她可爱的笑脸,还真不习惯。 于是他豁出去了,她爱当他女朋友就让她当吧! 反正他也三十了,以前没空交女朋友,以后更不会有时间。晓青没什么不好,她美丽、温顺、可爱、善良、有灵气、崇拜他、感性,呃……还加上性感,一个男人还能要求更多吗? 或许她没有傲人的学历经历,但她有显赫的家世背景,以启棠的优良血统,他们的下一代应不会太差! 想着想着已到了海玲的新居。 那是一栋五层楼的老公寓,海玲和学校另一个女同事合租四楼。 他进门时,看到琬平已经在那儿了。 “终于来了。”琬平叫:“几个大箱子都等你呢!” 他先拿出海成的信递给海玲:“你哥哥的信,今天才到的。” 海玲忙拆开来,她边看边说:“我哥说他找到工作了,十一月开始,所以他下个月会回来一趟,举行婚礼。” “哇!新娘是不是他那个同学?”琬平问。 “不然还有谁?”海玲反问一句,“我准嫂子也在同一个城市找到工作,两人兴奋得不得了。” “两个都是生化的博士,前途不可限量。”琬平故意说:“你老哥的眼光真好,不像我家那一位,头脑不清楚。” 圣平不理她,径自搬着几个挡路的家具。 “他说他开了六小时的车去看瑾平,瑾平很好。”海玲继续说。 “你这一年也好好拚托福,明年就可以和瑾平做伴,反正台湾也没有你可以留恋的了。”琬平又说。 海玲眼睛瞄着圣平。 “你真的要搬出去住吗?”圣平只好问。 “在你这样对她以后,她还有心在我们家住下去吗?”琬平趁机说。 “琬平,别再说了!”海玲忙阻止。 海玲东西不多,两个小时就清理完。 回程琬平坐他的车,又忍不住叨念:“我真不懂你。海玲能干贤慧,一定会是你的贤内助。你们一个习医、一个学护理,加上我的药学,三人共同创业,前途一片光明,是最佳的组合,根本不要靠什么汪院长。” “琬平,你想的太简单了。这个社会是很现实的,真才实学还不够,还要讲人脉关系。我们三个现在就像哇哇学步的孩子,你以为真能撑住一片天吗?”他说。 “但你也不可以为了人脉关系出卖自己一生的幸档吧?!”琬平继续说:“那个汪晓青根本和你不同层次,无法沟通。若生活在一起,保证你会痛苦后悔,她只会成为你的负担和笑话而已。” “你一点都不了解我和晓青相处的情形。我想你也不愿真正去认识晓青,只任由偏见去左右你的看法。”他口气很严肃,“我只说一遍,晓青有可能是你未来的嫂子,你若尊重我,就必须尊重她。我不希望听到任何污蔑或轻视她的话,你听清楚了吗?” “知道啦!”琬平呆了一下才说,又小声加一句,“还没结婚就开始恶兄恶嫂了!” 有关晓青的事,他实在不想再谈。幸好老爸、老妈见多识广,会看晓青的优点,并不反对她。 他第一次带晓青回家,捷之的喜欢就溢于言表,父子的品味大概不会差太多,美锦则有所保留。但晓青义工当多了,又有天生的亲和力,几次送礼和谈烹饪服饰,美锦就逐渐心软,还偷偷说,她一直希望有这样的女儿。 今天美锦就跟着晓青去当义工,为她退休以后的生活铺路,现在两人热络得很。 他相信晓青是他多方思考下,理智又正确的选择。 第七章 今天真是忙碌的一天。早上去基金会帮忙策画这个月的活动,又赶在中午前把画好的四幅兰送去裱框,当老爸新办公室的装潢。下午上了一堂幼儿舞蹈课,马上被天宇叫去谱新歌“永恒”。 天宇最近心情大好,晓青认为“迷失”那张专辑大卖并不是原因。反正他变得有点怪,特别兴奋,是她认识他五年来所未见。而且他还告诉她一个惊人的消息。 “我要把‘永恒’当做我退出歌坛之作。”天宇说。 “什么?你才二十七岁耶!还可以唱好几年呢!”晓青不解地说。 “但我已经唱了十年,也该趁还年轻换换别的跑道。”他说。 “可是你的音乐才华……”她说。 “傻瓜,我又不是要退出音乐界。”他说:“我只是想退居幕后,有更大的作为。我又不想唱跳一辈子。” “那你有什么打算?”她问。 “明年一月我就要到旧金山念音乐创作,顺便利用那儿的新环境完成‘永恒’,你看怎么样?”他微笑地说。 “旧金山?郁青不是在那里吗?”她马上问。 “没错!”他说。 看他的神情,这个决定不只是关于他一个人的。她有一种好笑的直觉,郁青是那双后面推动的手。但她急着要到圣平那儿,没时间问出真相。 想到圣平,她就满心甜蜜,恨不得立刻插翅飞到他身边。昨天他在医院忙着,她已经超过二十四小时没有看见他了。古人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她的思念可不仅于此。 屋内暗暗的,她昨晚烤的小饼干已消失一半,圣平八成吃完就呼呼大睡。 她轻手轻脚地走进卧房,拉开窗帘,又捡拾他丢了一地的衣物。日光和声响都没有惊醒里在被单中的他。 她爬上了双人床,注视熟睡中的圣平。他脸上迷人的线条全部松懈下来,嘴边下巴有初冒的青胡,她再也没看过比他更帅的白马王子了。 她忍不住躺在他身边,紧挨着他温热的身体。手放在他胸膛,脸靠在他肩膀,分别感受他的心跳和脉搏。一个十月微凉的午后,最大的享受莫过于与情人共枕了。 她正舒服地要睡着时,有人扯她的发丝。她睁开眼睛一看,正对着圣平若有所思的眸子。 “嗨!”他轻轻和她打招呼,“你又来了。我不是告诉过你,一个刚睡醒的男人是很危险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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