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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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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都比你们大。”因为和林世骏站得那麽近,桑琳有些紧张,他们以前见面或说话,很少是平和的。 “一点都看不出来耶!毕业後,我们长大了,老师倒像是变小了。”林世骏淡淡地说。 这是什麽意思?桑琳正想问他,就见有个长发飘逸、模样漂亮的女孩走过来,她穿著吊肩的粉缎衣裙,露出修长的腿,比桑琳几乎高出一个头,站在林世骏身旁,十足是个相配的金童玉女。 “这是我的女朋友,她叫华稚蕾。”林世骏说。 “弄错了吧?我知名度比你高,应该说你是我的男朋友。”华稚蕾娇嗔地道。 “你是华稚蕾?难怪我觉得你很面熟!”吕云大叫著,“我女儿好迷你呀!她今年才六岁,就会唱整首你的歌。嘿!待会儿我们照张相,再请你签名,可以吗?” “你看吧!”华稚蕾得意地瞟了林世骏一眼。 他没有理她,迳自拿著菜单问桑琳,“你想吃什麽,尽量点。” 桑琳试著给他一个笑容,但没有笑到心底,因为,华稚蕾的出现又让她乱了方寸。是呀!他交了女朋友,而且是才貌双全的女孩,她不是应该为他高兴吗?但她的内心怎麽会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彷佛属於她的什麽东西被人家由手中夺走了。 她难道会像个任性的孩子,自己不要的,也不许别人要吗? 等上菜时,桑琳轻轻的撞了撞吕云的手肘,吕云才想起此行的任务,问林世骏说:“我们都以为你去了美国,怎麽又偷偷跑回来了,也不知会一声呢?” “人生地不熟的,总感觉很不习惯。”林世骏微笑著说:“我去那儿的大学看过,对什么都很陌生,彷佛IQ一下子降低了很多。於是想,何必呢?在台湾我是头,到那儿却成了尾巴,人没有必要活得那么窝囊,对不对?” “可是大家不都是想出国吗?你偏偏唱反调,我还计画著哪天要去纽约游学呢!”华稚蕾用手把玩著长发说。 “一心寻找自由的人,或许喜欢到异国流浪,但我是寻找归乡的人,心灵所在的地方才是最重要的。”林世骏看著自己的手说。 桑琳的心怦地跳了一下,想说什麽,但那头的杜明峰却叫了出来,并手忙脚忙的拿出小册子,“又是个好句子!林世骏,你简直出口成章,我已经有下个专辑的主题了!‘自由与归乡’,如何?” “嘿!改个比较酷的名字,给我用,我可是阿骏名单上的下一个喔!”华稚蕾抢著说。 “不!这是我的!好歌难找呀!你叫阿骏再另外帮你想题目。”杜明峰毫不退让的说。 “‘自由与归乡’就只适合阿骏自己,你们两个的气质都不对!”高小玫插嘴道。 林世骏面无表情,彷佛不干他的事。桑琳极力想稳固老师的立场,开口问:“你们这样又唱歌、又作曲的,一面还要读书,怎么忙得过来呢?” “我反正是在混学位,被‘当’惯了,功课倒成了副业。”杜明峰耸耸肩说。 “老师别担心。”林世骏笑笑说:“我还是以课业为主,不会有愧於我第一的纪录。闲时作曲写歌是为了好玩,同时也可以赚钱。” “他这小子的野心很大,说三十岁以前要列入百万富豪的行列,而且是美金的喔!”杜明峰很八卦的说。 “难怪你已经做起维修电脑的生意,你要那麽多钱做什麽?”高小玫问。 “我想用十年做完二十年的事。”林世骏淡淡的回答。 此时,菜陆续上来,话题亦被中断。桑琳对那未完的句子感到很疑惑,但也只能任由它像断了线的风筝,自生自灭。 大家忙著下筷子,鸡鸭鱼肉色香味俱全,但桑琳有点食不知味,偶像也不能狼吞虎咽,对不对?她看斜对面的林世骏也没有吃多少,彷佛食欲不佳。 记得去年在医院时,他们偶尔会一起吃晚饭或点心,他可是大口大口的吃,就像一般成长中的男孩一样。但一年後,他似乎变化很大,人变得成熟稳重,不时流露出一股老气横秋的模样。 “阿骏,帮我剥虾子壳。”华稚蕾撒娇地说:“我要做宣传,手要保养,万一刮到就难看了。” 林世骏本想拒绝,但想一想,还是接了过来。 “对了!我和阿骏都有女朋友了,那余老师呢?我们什麽时候可以喝喜酒呀?”杜明峰吃块海参说。 “快了!快了!”吕云热心地抢著回答,“最近就有个牙医在追她,相貌英挺又多金,我们都很看好哩!” 牙医?早就被她三振出局了,但桑琳任由吕云去说,有人追,也算保住自己的面子。 那一头,林世骏捏碎虾壳,硬刺弄疼了食指尖,他不觉用嘴吸吮一下,想减轻那痛苦。 “看,叫你剥虾,你倒自己吃了!”华稚蕾抱怨地道。 林世骏愣了一下说:“对不起。” “你太心不在焉了!”华稚蕾又拿一只虾给他。 小风波过去,杜明峰又继续方才的话题,“我早讲过,余老师结婚,新房布署由我负责,像墙壁粉刷、窗帘、大型油画啦!我都想好了。喂!阿骏,你不是也要参一卡吗?” “啵!”一只虾又去了壳,林世骏下意识的放入嘴巴,无法回答杜明峰的问题,咬得两颊好痛。 “你又吃掉我的虾子啦!”华稚蕾生气地说。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你最好自己剥。”林世骏似乎有些不悦的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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