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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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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点僵,毕竟这是生平从未遇见过的尴尬场面。他考虑几秒钟,拿起她面前的空盘子匆匆走开,并顺手开了不远处的电视。他还要再回来,再试试,李颖是个特别的女孩子,他不想放过她,他替自己打气,有电视——场面或者会好些,至少多些谈话的题目。 “看电视吗?平日。”他真的又回来了,他有耐心。 “很少!”她的视线不经意地掠过荧光屏。“你的话好怪,如果放在文章里是不通的,‘看电视吗?平日。’” “所以我的笔只能开药方!”他自嘲地笑。 “还能给护工小姐写情书!”她讽刺地。 他的脸一下子红了,他没想到李颖的话竟这般尖刻而不留余地,她也未免太小看他了吧?他可不是那种人。 “你对医生有成见?或者看不起天下人?”他还是笑,他是男孩子,至少得保持风度。 “不知道!”她竟然也不否认,她的目的只想把他气走,永远别再来到她面前。“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你也知道,就像放箭!” “但是你知不知道被你射中的人会痛?他们不是箭靶!”他努力沉往气。“他们也是人!” 她神色古怪地笑一笑。 “你们医生对人体构造,各种器官了如指掌,你们还会对异性有兴趣,那真是难以想象!”她说。 “你——”他深深吸一口气,他开始发觉,她是故意激怒他的,他可不上当。“你总是有这种稀奇古怪的想法?” “并不是稀奇古怪,”她淡淡地笑。“对一种完全没有神秘感陌上归人的东西,我提不起丝毫兴趣!” “这么说所有的医生都该是独身主义?”他反而笑了。 她眉梢上扬。这个有颗犬齿的医生竟然没有被她激怒,这倒真不容易。好胜心和恶作剧的念头一起冒上来,她笑得更神秘。 “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对做爱是否味同嚼蜡?”她压低了声音说。 潘少良摊开双手,好半天都说不出话,只能摇头苦笑。对李颖,他是服了。 “我不会被你激怒,被你气跑的,”他逼得摊牌。“我会很有耐心和信心,现在让我们先停战,如何?” 李颖不置可否地笑一笑,挺着大肚子的翠玲匆匆走过来,她拥着李颖的肩坐在旁边,神色奇异地指着荧光屏的画面上。 “你看,那不是她?”她的声音又是惊讶,又是意外,还有更多的不能置信。“是不是?你说是不是?” 李颖的视线一接触到荧光屏上的那个“她”,脸色立刻就变了,变得连一丝血色也没有,眼睛也睁圆了。她——叶芝儿?是她吗?她怎么会在电视上出现?她不是说远在天之涯,海之角吗?她——怎么会又回到台北? “是不是她?”翠玲轻轻地摇晃李颖。“我也不能相信,但——实在太像了,连走路,连一举一动都像,还有她下颚的那粒痣——” 李颖甩一甩头,仍不能使自己振作起来。看见芝儿,她的五脏六腑都被掀空了一样。如果芝儿回到台北,那——那—— “李颖,你说会不会——”翠玲猛然住口。她发觉潘少良正诧异地望着她们。 “喂——”屋子另一端的周筱明突然怪叫起来。她也是翠玲和李颖的大学同学。“你们看,电视上那个表演时装的模特儿可是芝儿?叶芝儿?她怎么会在台北?” 筱明这么一叫一嚷,把李颖的思想、灵魂都给唤回来了,她的眼中迅速凝聚了一抹戒惧——是戒惧吗?然后,她的脸色变得出奇地冰冷,出奇地严肃,那一丝潇洒都已不知去向。 是叶芝儿,谁都看得出是芝儿,她下颚上那粒痣是商标,还有那些惹火又夸张的动作,那副自以为了不起、高人一等的神情,是她,绝对是她!她回来了,那么—— 李颖发觉几个同学的视线都偷偷射在自己脸上,那些似乎带着同情又惋惜的眼光像热辣辣的迎面一掌,掴得她四分五裂,但——她必须坐得直直的,她必须有一丝微笑,她必须更自然——她做到了,她淡淡地笑起来,笑得那般自然可人,把严肃和冰冷都溶化了。 “是叶芝儿,”她似乎不经意地说:“还不到两年,想不到她就回采了!” “她这枝儿、叶儿一回来,台北可就更多姿多彩了!”翠玲耸耸肩,又拍拍李颖。“一回来就上电视,是对我们这群老同学打招呼?或是示威?” 李颖只是笑,什么也不说。因为她发现潘少良的视线长长久久停在她脸上没动过,她不能低估了这个有颗犬齿的医生,她不想给自己添加麻烦。 翠玲和李颖是最知心的朋友,她皱皱鼻子,挺看大肚子过去把电视“啪”的一声关了,还重重地哼了一声,她那神情明显的对叶芝儿有敌意。 “台北市就快掀起另一阵血雨腥风,等着瞧好戏吧!”翠玲说得很是幸灾乐祸。 “血雨腥风?!”少良凝望着李颖。“那个什么枝儿!叶儿是拍武打流血片的?” “这是翠玲的夸张和幻想力,”李颖还是笑,却笑得辛苦。“芝儿和我们是同班同系,是系花!” “她是系花,你是校花?”少良半开玩笑。 “我是一根草!”她漠然地。 “疾风中的劲草!”他加了一句。 “如果在疾风中。我是蒲公英,一下子就吹散了,散得连一陌上归人丝痕迹都没有!”她说。 他沉默片刻,温厚的手掌轻轻放在她纤长的手上。 “我有这耐性,我走遍天涯海角去替你找回失散的每一丝花瓣,”他深沉又诚挚地凝视她。“我要你完整!” 李颖轻轻一抖,他的手掌像一块烙手的铁,他的话像一根刺心的针,她害怕地退缩了。 “对不起,我——”她站起来,抓紧了皮包,转身抓住正在一边的翠玲。“我想回去了,我——我还有一段明天要交的稿,我得回去写,我——” “我送你!”潘少良不只有耐心,他还勇往直前。但是他不知道,他可能碰得头破血流,遍体鳞伤。“我今天值夜班,也该走了!” 翠玲看看李颖,又看看少良,终于露出一丝笑意。 “好,少良送你,反正顺便,他有车!”翠玲很高兴的。“少良,你得感谢我给你送大作家回去的光荣!” “要不要我报答你!”少良笑。 李颖和方同文及几个老同学打过招呼,匆匆走出大门。她没有坚持不要少良送,送她回家又如何?她是绝不可能接受他的,她——她——怎么说呢?除却巫山? 少良的白色宝马二〇〇二停在楼下,她坐上汽车的时候已经绝对冷静下来。她只说了地址,就不肯再出声,一直从四维路到她家的阳明山。 “你家园子好大,环境好静,是写作的好地方!”他由衷地说:“现在的人都流行住阳明山!” “不是流行,”她推门下车。“我家在这儿住了快二十年,我不是个跟潮流的人!” “叶芝儿是?”他盯着她看。 她呆怔一下,用力关上车门,转身疾行。 “你为什么不去问她?”她扔下的一句话。 她,叶芝儿。 韦思烈把他那辆心爱的银灰色“保时捷”跑车停好在大厦楼下的停车场里,才抱着超级市场买来的大包食物上楼。他往在十楼,是这座大厦的最高一层,将近七十坪的房子不能算太大,他一个人住里面却也显得冷寂。 房子是租来的,连家具、摆设都是租的。他是美国回来的客座教授,合同签的是一年,一年以后的去留未定,所以没有买房子的打算。 他用钥匙打开大门,扑鼻而来的是一阵浓郁的香水味,他还看见卧室里的灯光。在门边微一迟疑,那两道浓眉已郁结起来,充满男性魅力的性格脸孔上一片冰霜。 他把大包食物送进厨房,扔开车钥匙,这才慢慢地走向卧室。他有六呎高,不瘦不胖,颇有健康的运动家线条,他那雕刻一般的脸孔和那比海更深更冷的黑眸,很令人惊心动魄。 他的床上躺着一个女孩子,性感的发型,性感的姿势,还有那野得狡猾的眼睛,她称不上很漂亮,却是时代尖端,充满爆炸性的形象。 “你来做什么?”思烈毫不客气地瞪着床上的女孩。 “嗯——家里的晚餐不对口味,而且有个宴会,想要你陪我去!”女孩子一翻身坐起。 “没空,”思烈脸无表情,冷冷地指着大门口。“你找别人陪你去!” “韦思烈,你敢!”女孩子扭着腰站起来,凶悍的模样像泼妇。“你一定要陪我去!” 思烈冷然看她一眼,转身走出卧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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