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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也所以,当他要开口对小弟打招呼时,会硬生生的顿住,并且呆若木鸡,失去了平常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镇定自持。谁叫他在叫人之前扫了她一眼,然后就此再也不能感受到其他人,甚至不由自主的一把拉过方笙——

  “你在香港?”他一定在作梦!

  “好久不见,钟适。”她任他捉住双手,却忍不住踮起脚尖在他唇上印了一个轻吻。

  “你是迅的女伴?”他突兀的放开她,在震惊过后,眼神复杂了起来。

  “大哥,她说她是你的朋友,才带她来的。我认识方小姐不到两个小时。”机敏的钟迅立即撇清关系。

  方笙噗嗤一笑,纤柔的身体偎向钟适这一边。

  “我会来香港,是因为这里有个你。”

  他不由自主的伸手搂住她纤腰,两人间有自然的契合与亲密。

  “方笙……”她是他唯一存在着的美梦呀!教他怎能不动容!可是……

  “我们可以谈谈吗?”她问。对他眼中的犹豫视而不见。

  “对不起,我有件——”

  她的话被钟迅打断。

  “大哥,你可要帮帮方小姐,她在香港举目无亲,未来十天要与十三个大男人住在山上无人烟的别墅呢!太危险了。”

  如果之前钟适尚能理智的想起自己今晚肩负的任务,也会在钟迅提供的消息中忘了个一干二净。

  他低吼:“十三个男人?荒山的别墅?”

  她明眸水气氤氲,微微咬着粉唇,渐渐低下螓首,不敢面对他——怕他看到自己在偷笑。

  “我没有地方可去。饭店早被人订光了,临时要订也没有房间可订。我想——他们应该不会对我做什么坏事,大家以后还要在台湾商场见面的。”她压小声量,听来懦弱可怜又天真。

  当然,也成功的惹毛了钟适!

  “你脑袋几时改装草包了!不会有事!你真的那么认为吗?”他手劲下得更重。

  她痛得拧眉,趁机推开他。

  “你好粗鲁,我要回去了!很抱歉打扰了你。原来你并不乐见我,不好意思用你些许时间,再见!我回别墅了。”话尾未落,她人已往外跑去。

  钟适来不及抓住她,神情气急败坏!看了看远处的金小姐,又更快速的看着跑向马路边的佳人,终于咬牙道:“阿迅,送金小姐回家!”

  “知道了!”钟迅在他背后愉悦的答应。可以想见,那方小姐对大哥而言是不同的。居然能让大哥方寸尽失,有多少年没看到过大哥“冷静”以外的表情了呢?

  不过,令他深思的是,那方小姐转身跑开是因为伤心气愤呢?还是因为要引开大哥?

  为什么他无法明确的区分?不过,无论如何,今夜不会有“公开求婚”的事件,他已大大满意,不再求其他了。方小姐性情如何,是大哥的问题。不是吗?

  第四章

  四年前的短暂一夜情之后,钟适刻意的把有关于方笙的记忆封锁在心的底端。不轻易回想,不让那份美好延伸成更进一步的思念,进而泛滥成灾。他要不起,也拥有不起,明知道有那么多的无望,自是封锁住所有,不让自己屈服在渴求希冀中。

  春梦,美梦,都只能放在心中低迥浅。

  可是他能抑制自己几近完美的勒住自我脱的心,却不能阻止他人来撩动。尤其是这个令他心动的女子。四年前不早已知道了吗?她并不如外表所呈现的娇弱被动且无助,当然更不是童话中坐等王子来追求的公主。

  她是比任何人都独立自主、深知自己要什么的女性。

  四年未见,不代表他当真能对她做到不闻不问的地步。商业性刊物的报导,由台湾商界传来的小道消息,只要有关于她,他皆小心且慎重的收藏在心中,不断的为她的功绩喝采。

  不需披战袍与男人杀,不必以男性化的扮相让人感到精悍,甚至不必刻意将口语训练成简洁有力。她似乎完全悖离了人们对“女强人”刻板的认定,自成一格的扬威商场,一再一再的使轻视她的商界老手大吃败仗。

  这样的女子,一旦确定了她要的东西,他怀疑她会有要不到的。光是她美丽柔雅的外表便足以让男人为她摘星捞月了。

  如果她当真为他而来……

  悸动的心因这想法而难以平静自持。

  他们不会有结果的。尤其他想到了他必须与金小姐结婚,心头益加沉重且阴冷。

  唉带她回他的公寓,她便进入浴间卸妆,坚持在最清爽的时候与他谈话,也给了他思考的时间。

  闷闷的对着窗口吐出烟雾。在乍见她的欣喜压下之后,苦涩又不客气的狂涌了上来。三十年来,能在他心中烙印的女子几乎没有,除了他那早亡的母亲之外,就属方笙最令他无法忘怀了。如果他够自由,或有充裕的时间,那他们早在四年前就该有更进一步的交往。甚至可预期的,“爱情”这东西也会毫无疑问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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