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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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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盯着她的头顶心。 “……再、再见。” 他没应声。 她不敢抬头看,不是怕看他的表情,而是怕他看到她眼中满满的泪,把潇洒的分手演成煽情的芭乐戏。这样……是不可以的。 依然低着头,她努力了好久,终于能更清楚的说出—— “莫,Eric,靖远,再见,我要走了?所以……再见。” 第四章 不知道想念的厉害,当心口闷闷疼著时,当眼眶没来由的红起来时,当快乐自由到极致却叹息时……还在想:我渐渐不爱他了吧?最近都没想起他了呢。 会来到纽约,是因为家里在这里买有房子。一二十几年前父母来美国求学时,家里就买下一幢房子给他们住,后来就一直留著没卖,非常有先见之明;因为她的哥哥姊姊、还有一些堂亲跑到美国留学时,都曾在这边住过一阵子。而父母他们常来美国参加一些研究与研讨会,也是在这边落脚。 虽然哥伦比亚大学不是父母替她挑学校的第一个选择,但里面有一些很优秀的教授是她父母的好友,其研究范围也是目前生物界最有前途的基因工程控制,更是得到企业界丰沛的资金挹注,前景看好。这一阵子由於罗蓝并没有明确的表示,好像对未来尚无计画,所以她的父母便代她决定,要她来到纽约,进入哥大就读,为她读完博士之后的路做好规画。 她很听话,一到纽约,便马上去哥大拜访了父母所指定要见到的人,参观了研究室,该做的全都做了,唯一没做的是——她没有交出申请资料,没打算进入哥大的生物研究所就读。虽然说她还是进了哥大,但她修读的是为期三个月的暑期学分班,科目是视觉艺术,让所有人跌破了眼镜。 罗蓝当然知道她的不听话将会很快的引起一些风波,所以她才没有将这课程做长远的打算。留在纽约三四个月,除了学一些艺术概念外,主要还是等家人前来,让他们来说服她,也让她说服家人;就算还是没有共识,但至少家人会明白她已经决定这么做了,不是一时迷惑,也不会如他们所愿的走回“正途”。当然,他们会很生气、很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怀疑她是交了什么坏朋友,被坏朋友蛊惑失去神智,才会叛逆学坏了…… 所以呀……能在波士顿就跟莫靖远做了了断也好,这决定是正确的。 她不想把无辜的他牵连进她必须自己面对的风暴中。如果他们没有分手,家人一定会怪罪他,认为他是一切事端的元凶。 纽约与波士顿相距不远。就她所知,他每个周末都得来到纽约工作,所以她与他其实无须那么快分手。她没让他知道她下一个落脚处就在纽约,虽然心里挣扎过,但还是没说。怕……若有更多的时间跟他相处下去,会太过喜欢他,喜欢到连自己的梦想都可以抛弃掉;然后,在日后老去时,永远活在抱怨与后悔里,折磨他也折磨自己——如果,那时他居然还在她身边的话。 他很喜欢她,她知道。他喜欢她现在所具备的一切,独立、聪明、漂亮、自主、明确知道自己的路、海阔天空的飞翔、没有人能阻止她。 如果她不再是那种人,只是一个爱他的女人,那又会怎样呢? 罗蓝发现自己不敢想像。不是没想过,但想到后来却是恐惧了。 与人有关的事物,永远复杂到难以捉摸。梦想就简单一点,它只是困难,但并不复杂。 她不知道分手那天,他的心情如何、有没有觉得受伤。不过她想,他会很快恢复的。因为他太出色,身旁不会寂寞太久,就算他无意,那些女人也不会放过他。所以另一个出色的女人会出现,一个又一个的来丰富他的生命与历练,直到把他的感情世界点缀到缤纷极致;然后他的事业也有 所成就后,他会结婚,或许是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也或许是聪明灵慧到可与他心灵匹配的优秀女子,反正今生在感情这一区块,他会过得很精采。 而她,有自己的梦,有自己精采的方式,谁也动摇不了她,所以她才会在这里等候家人,不逃避,不马上远走高飞的离去。她当然可以,反正她身上有钱,家人再怎么气她,也不会因此而断掉她的经济支应,每个月汇入她户头的钱是曾祖母过世前就分配给她的学习金。生在书香世家,读书是顶重要的事,五代以来都是如此,不分男女,每人的学习金可支领到二十五岁。但逃走闪避不是对待家人的方式,对自己的家人不该任性的加以伤害。 她在纽约的生活虽然还不太久,但每天都过得很热闹。家人轮番打电话来找她,一谈就是通宵,彷佛越洋电话不用钱,都忘了家训第一条第四款第一点叫做“节约有度,用所当用”。电话炮轰还不够,还号召美国的亲戚三不五时的来拜访她,连她以前的教授、父母的朋友都特地跑来纽约找她吃饭;而她的父母兄姊正忙著把堆积如山的研究工作挪开,挪不开的就用力赶工,谁先得空就先来美国找她。就罗蓝所知,最先会来的应该是大哥,因为他现在正在做的研究正是美国某生技公司所委托的案子,目前最常跑美国的人是他,几乎每个月都会来一次。 她等著家人来。等人的同时,每天都排有两小时的课,所以日子并不难捱。虽然是两个小时的课,但对於她这个大门外汉来说,却学习得非常辛苦,於是图书馆又成了她长时间待著的地方。 一般暑期班所招收的学生多以社会人士为主,教的课程偏重於艺术欣赏,而非艺术学理。不过对身为研究科学的人来说,追根究柢是一种可怕的瘾,戒也戒不掉,於是她还是从基础理论开始学起,所以才会这么累。 如果她有限的能力让她的每一种学习都只能学到皮毛,那她希望那个皮毛都是扎根在基础,而非学完了还只是门外汉到此一游的欣赏。 有点故意把自己搞得很累,一天看书十个小时也就算了,她甚至还有空跟同学到苏活区去欣赏纽约街头艺人风光。虽然很累,但第二天就又精神百倍了,这大概就是老人家所感叹的年轻人本钱吧。 在她上课一个月之后,她的大哥来纽约了。 这天,谈得非常不愉快,没有共识,一直谈到她上课时间到了,出门前,大哥说等她回来,话题还会继续。 “我不会太早回来。”她这么告诉大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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