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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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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这么想时,已经被推倒在地,衣衫在拉扯间已无法遮蔽身体!可是,就在她认命的闭上眼时,她听到男人哀号的声音,而警笛声由远而近——她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过度的惊吓早已使她陷入半昏迷状态;依稀只听到有人用英文在交谈,而且有一双有力的手臂将她抱入一个温暖的怀中…… “那女孩有没有事?雷。” “没有,只是吓昏了。”抱着她的男人回答。 “你认得她吗?” “她是我妹妹。” “哦!那就不必回警局做笔录了,下次别让她一个人晚上出来。” “知道了。” 救她的,是一个东方男人,他的英文名字只有一个字,叫“雷”。她醒来后,“雷”一直训诫她的无知、不懂人心险恶;才说两句,史君华就泪如雨下,那个叫雷的男子立即慌了手脚,轻轻的将她搂在怀中。他是个不会说温柔话的男子,有严厉的面孔,却有一颗善良的心。 如果她的一生注定要毁在一个老男人身上,那么她至少可以不让那人得到她清白的身子。自父母死后,这个叫雷的男人是唯一不求回报、真心对她好的人,她喜欢他。当夜,她“勾引”了他;那个男人起先是拒绝她的,可是她是铁了心了,不顾一切与他挤一张床,而……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原本以为她的人生就将结束于二十二岁的秋天,今后只当自己是一具没生命的娃娃,认命的嫁给那个娶过六任妻子、情妇一大票的华侨当妻子……至少,她人生之中有值得纪念的事了,不是吗?悄悄离开那个雷之后,她知道,她爱上他了。但是这付建立于萍水相逢的爱只有她才会珍惜收藏;至于雷…… 他绝对是不会记得她的!在他心中,她只是一个自动投怀的女人不是吗?以他的英俊挺拔,会对他献身的女子岂只她一人? 她的逃婚在于:她怀孕了!在婚礼举行的前三天,她偷偷回国。美国那边闹翻了天也与她无关,没有人知道她回台湾了。为了孩子,她决定活出自己的生命,再也不受人摆布。而地也不再是孤单一人,小念恩是她的至亲骨血,她要用所有的爱抚育她女儿,不再柔弱任命运作弄。 一晃眼,也已四个年头了。 青云动容的同时,不禁也想着小念恩的父亲;只知道是个东方人,不知国籍,不知道完整的名字,若华会爱上一个来历不明的人也真是神勇了,糊里糊涂就献了身。说感恩献身似乎较为实际,谈到“爱”就不可思议了。不然念恩的名字为何要取成“念恩”? 但君华四年来拒绝众多追求者的唯一原因就是她深爱那个男人,真是太匪夷所思了!什么事都好商量,她爱人的事没得谈。江青云认为君华昏了头了,四年来也不想多说,吓退许多好男人也没办法,郎有情妹无意本来就没戏唱。 也好,反正她有女儿了,还结婚做什么!男人也只不过是用来提供精子罢了。大多时候,一点用处也没有,生活中多了一个男人还真碍眼。 “今天不上班吗?”一边吃,青云瞄了下时钟,下午六点半了。白天君华在公寓中带小孩,也替儿童故事书画插画赚取生活费。晚上有青云在,她就到二十四小时商店当夜间会计。虽然公寓是青云买的,不用付租金,但君华坚持要付分期款的一半。 “我辞掉了。念恩已经大到可以上幼稚园了,我想将她送去幼稚园,然后找份白天的工作,晚上用来画图。”史君华喂着女儿吃饭,轻轻说着。 江青云托首看她。君华太温柔贤慧了点,想在尔虞我诈的商场生存恐怕很难。虽然她英文底子好,可以当秘书之类的工作;可是,就青云所知,主管级的男人通常都不太安份,见到有点姿色的女人都会想入非非。君华这一踏入,恐怕不妥,她那里应付得来那些人心险恶? “你要找那方面的工作?” 君华从桌下抽出一张报纸。 “新扬百货明天开幕,目前还缺很多人,如果应征不成内部职员的话,当收银员也是可以的,时间固定,又可以配合念恩的时间。店员恐怕就不行了,时间太长。” 新扬百货?雷煌管的地方?至少青云可以相信雷煌不是好色之徒。她拿过报纸,看看应征项目,念了出来: “秘书,待遇三万八起。事务职员,一万伍。企划专才,二万伍……唔,秘书好了,其他会计、店员、收银员的待遇都太少了。至于秘书,还可以在三万八之外加上治装费、加班费,一路加下来相当可观。” 君华瞪她一眼。 “我不要应征这种暧昧的工作,不管待遇多少,有没有与上司勾三搭四,反正流言一定会不断。” 江青云拍胸脯保证: “雷煌那个人我见过,绝对不会与下属乱来,他公私分明的态度绝不会有流言传出。我就是放心他才让你去呀,他是雷拓的堂哥。你想,一个呆瓜的堂哥会有什么威胁性?” 史君华嗤笑出来。虽然她没见过雷拓,而可怜的雷拓也老被青云形容成超世纪大白痴;可是,若华认为,青云是喜欢雷拓的,受上他而不自觉。好吧! 如果青云都这么保证了,她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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