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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他们叫我一定得去。哎呀,到底可不可以嘛?不然你也去,省得到时我没有伴可以聊天,好不好?”

  “你还怕没人献──?”他才不信。

  “不怕呀。可是我讨厌不相干的人替我做牛做马,我又不打算回报什么。”从十四岁正式给追到之后,她纵有其他男子追求,可不曾轻飘飘地大享众星拱月的虚荣感。都认定一个男子了,哪还需要其它备胎?还不起的盛情,还是少沾为妙。“一起去吧?”

  “不行,我要到大姊那边当临时工。你自己去玩吧!”他引导儿子爬向老婆身上。

  “我们很缺钱吗?不会吧?”当初就是看他赚得够用才打消了自己也去打工的主意。又不是想过亿万富翁的生活,那么拼命做什么?

  “我是有计画买辆机车代步。不过这不是重点,大姊有追求者了,而她又骗那人说小毓是她生的。那么我是想,既然她敢这么说,就要承受后果,儿子借她演戏,那我趁她带小孩的空档打她的工赚钱,各取所需嘛!”

  “我们这种赚法,会不会有点过分?”她觉得他们两人实在吃自己家人毫不愧疚。

  “答答……”小宝宝已爬到母亲怀中找吃的去了。

  “不行啦!我正准备断你的奶了,怎么又来要?举韶,你去泡牛奶啦!”她扯着老公叫着。

  他懒得起身,反而侧躺在一边,鼓吹着:

  “没关系啦,你比较近,要断明天再断。”

  “每次都这么说!”她嗔他一眼,只好拉高衣服顺儿子的意──谁叫他们都懒得动。

  “我喜欢看你哺乳。”他突然说着。伸手轻抚儿子的小手:“常常会忘了我们已为人父母,毕竟我们自己也才半大不小。看你哺乳,不得不承认古人所言,这是世上最美最神圣的一幅画面。我们的儿子好美,你也好美。”

  “老公……”

  才正感动着呢!不料李举韶捞来相机建议:

  “来,我们把它拍下来──”

  “不要!”她叫声尖锐,吓了儿子一跳,在他还没哭之前,她赶忙安抚,只以怒瞪表示忿怒。“你要死了,拍下来供人欣赏你会光采到哪里去?”

  “又没说要给别人看,我自己冲洗啊。”看来这个建议不可行。他还有点不死心:“怕什么,你胸部没下垂,而且还挺漂亮的,你也没有小腹什么的,拍了才好看。”

  “滚开,不,你出去。少用那鬼东西拍我。我一向讨厌拍照,现在我更讨厌了。你太闲的话,帮我把作业写一写,去。”玉腿一踢,巴不得把老公踢飞出去。

  李举韶收起相机,不敢再动这个念头,啧,本来还想以“母子”为题,拍一些东西去参赛呢!看来不行,只剩下奶粉公司举办的“可爱宝宝”活动可以参加。奖金有十万哩!那也不错啦,基本上他只要一年份的奶粉免费供应就很高兴了。

  不理会老婆的逐夫令,他赖在一边,伸手搂住妻子,笑道:“我们真的很幸运对吧!”

  “我们这叫有惊无险。”她知道他指的是一路走来的婚姻生活。要是双方家庭不谅解,结局只会以“惨”字划下句点。“如果我们依照原本的打算,二十六岁结婚的话,不知道会怎样?”她想着。

  “就是偷偷摸摸的暗通款曲了。然后大学同居,面对完全开放的大学生活,又是一项考验。大难不死的话,等我服完兵役且工作稳定之后,你没兵变,大抵就是过着现在的生活了。”依当初的十年计画,每一年、每一个阶段都是不可测的变数。

  环境会变,人心会变,感情经十来年的摩擦,也不知会弄出什么结果;如今定下来也好啦,省得有三心二意的机会。

  她突然想起以前国中同学群中,也有几对小情人。

  “记不记得我们国一时,班上最先传出恋情的人?就是纪汉林与钱思诗,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国中交异性的朋友最倒楣,常会成为取笑的对象,幸好他们两人聪明,一直私下往来,到了国三才稍稍有人发现,但那时大家忙联考都来不及了,哪管别人干嘛。

  李举韶点头:

  “不知道,八成分了。”他不乐观。

  “才不,我认为他们可能一同进大学了,而且没有拖油瓶,日子更加快乐。”她一直很乐观。记得那两人功课不错,绝对不会发生某人上大学,另一人落榜的事。

  他抱过吃饱喝足等睡的小拖油瓶,笑道:

  “谁见过这么漂亮的小电灯泡呢?要不是他,你哪能得到我这个好老公?”

  “哼!你怎么知道更好的丈夫人选不会在往后出现?”她昂高下巴。

  “得了,要是有,也没你流口水的分了!”他点她额头,半认真的警告。

  “你也一样啦!”她叉腰回应。

  难得会上PUB去听丈夫唱歌的。因为高三功课重,又尽量自己陪孩子玩,不敢让长辈操劳太多,所以丈夫工作时,她的工作便是陪儿子。

  结婚之前忙着与他共享两人世界都来不及了,哪会想去了解他的其他朋友群什么的;结婚之后,宝宝的事忙得她天翻地覆,甚至有五个月因为身材太难看而死不走出家门,也不怎么有机会去认识他的朋友。

  不过,由丈夫口中倒也知道他以前在国一中有几位相同对音乐有兴趣的人,各自考上大学后,依然没解散,以演唱的方式赚外快,顺便一解自己音乐馋虫发作的病症。

  他们所组的乐团一星期演唱三次,分属三间不同的PUB,而李举韶只参与星期五的这一场。他老兄既不精吉他、又不精贝斯,只剩声音与热情还可以。凑合着当歌手,把表演场地当成唱卡拉OK居然也混了两三个月,而且也开始有了一些歌迷必定来捧场──八成先看上人师,再决定歌声也可以;以女性占九成九的比例。

  实在是太吵了。要不是看在招待券不用太可惜的话,今天也不会丢下儿子跑来这边被轰炸。本来想给丈夫意外的惊喜,但人潮太挤,他大概也看不到距舞台最远的地方有他心爱的老婆吧!

  此刻她老公正唱着英文老歌,穿着一身黑,一副又帅又酷的样子,让最前方尖叫的女子们都快冲上去扒光他衣服了……好饥渴。现代的女人都这么猛吗?

  舞台的角落,站着一名帅气男性化的女子,手中拿着毛巾与开水,在他唱歌时,赶忙送上尽可能的服务。有些女客人看不出她也是同性,口哨吹得可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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