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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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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为大笑,倏地又死紧地搂住我:“那你爱我吗?” 我夸张而毫无诚意地应着: “爱呀!我爱死你这个白马王子了!否则哪会一点羞耻也没有地陪你玩上一场呢?”“你真是世故得可爱。”他啄了我的唇一下。 “要你的爱,还不如要你的钱来得实际。”不知怎的,我此时特别有兴趣与他表演亲热。 想得到他的爱的女人比较清高一点没错,可是林璐玲的行为我并不苟同,既然当初坚决反抗。就不该事后依然一副眷恋的表情。楼逢棠有兴趣的只是她的身体,她拒绝了,他也就不勉强,不会因为女孩子有骨气而提高了兴趣;因为他不会去惹向他索爱的女人,放不开的,反而是那个女人了。 “一般人不是比较喜欢有骨气的女孩,怎么没有再对她提第二次呢?” “哄那种女孩多累!并不是非她不可。” 所以喽,将自己身价估得太高是失策的事,并不是每一位花花公子都会对傲气女子另眼相待。想要他,就只能选择享用他的身体,互相快乐过也就可以了。别太贪心,因为痴心相守并不见得是好事;一生一世的论调其实仔细去分析也是枷锁的一种形式,怪可怕的。 在他怀中转了个圈。我又看到一名女子的眼光,这一位年纪稍长,非常地妩媚,有一种举手投足间挥洒娇艳的厉害。她不能说极美,却很艳、很诱人!哇!道行高深,值得让我学习。 “她是谁呀?瞪向我的眼光有冰山的温度。”我有点像在示威地与他贴得紧密。 “她是施岚儿,“华施精品”的老板。” “你的枕边人之一?”我问。“华施”是近两年来台北上流社会新窜起的名品店,经营得十分好,上流仕女必前往购物之地,也专门替名媛出国采购一季服饰的名品店。我倒是不知道原来“华施”的老板这么年轻貌美,也恰巧与楼公子相熟。 他又低头亲我: “近两个月来不是。你最清楚不是吗?” “没良心的男人,有新欢、忘旧爱。此刻旧爱找上前来,看你怎么收拾。”我嬉笑地拉他手指咬了一下。一时之间,我突发奇想,不知在此地的女士们,有多少曾有幸与他有过情缘?而他又都是怎么向女人说bye—bye的? 不能直接问,我只能等他那么对待我的一天才会见分晓。 “女人纠缠不清是最不可爱的!”他语气不耐,针对那名千娇百媚的女人。 舞曲正好结束,我放开他,退了一步,躬身而有礼道:“为了当一个可爱的女人,奴家不纠缠你了!待会见。”我是想给他去与施小姐打招呼的机会。 不料他一手勾我入怀: “别找了。你的老相好离开了。” 我吃惊地笑道: “我找他做什么?我只是想去补个妆。乖,等我。” 我想这个男人是相当唯我独尊的。在主导所有人注目焦点的情况下,他当然不会允许我比较注意别人。即使我不是他重要的人,但只要目前我是他的“女人”就必须只注意他、以他为重心去运转;这是天之骄子的脾性,我必须切记。 走入化妆室,我打开皮包让自己的妆再厚上一层。面对这种秘书兼情妇的身分,其实我是有一点点想抽身了。倒也不是说楼逢棠这个人表现不好,只是我认为我了解他够多了,多到清楚他的可怕;与他玩下去不是长久之计,我想我可以加强几分贪婪,让他早早让我下台一鞠躬。怎么能有这种花得半死的男人可以兼见犀利特质?在他面前,我是一点点松懈也不行了。 化妆室的门又被推开,走进来了一名女子。我知道全场中最注意我们的那三名女子,一定会有一个人来招呼我,所以才选择进化妆室。 进来的是林璐玲。她轻视且不屑地瞪我: “你真是给女人丢脸!甘心为钱沦为男人的玩物!” “而你真是对不起自己的心,明明渴望他,却又充圣女,等着他来三跪九叩。你以为花花公公子会那么委屈自己去放下身段吗?”我回答得尖酸刻薄,也刚刚好可以扎中她自怜的芳心。 “至少我不下贱!我心仪他,但仍能保有尊严,否则今天哪有你嚣张的分!” 我将蜜粉盒收回手袋中,冷笑: “好呀。既然你已安好地保有尊严,那你还有什么不甘心的?了不起是戏码没有依你的纯情方式去演变而已。花花公子没有心折于你的傲骨、死命改过自新去追求你,他依然放纵,那你该感谢上天,让你保有纯洁与自尊,何必一脸狂妒地瞪我你?” “你——”林璐玲一脸的受伤,踉跄地奔了出去。 可怜,被我戳破了罩门。 她的观念没什么不对,她纯情的思想,有傲骨也很正确,但可惜她相中的白马不欣赏,也没空对她花心思。而我的种种行为,非关道德,我只是忠于我自己罢了。 既然我不愿追求爱情,那两性之间单以金钱与性来维系,反而是容易且快乐得多。 这是我对待生命的方式。 对于爱情,我敬谢不敏。 人生这么的长,我不愿断送在爱情这东西上头。痴情狂爱其实是一种罪过。女人容易毁在这当口。为什么要痴傻到这般呢?爱情其实也不过是人类七情六欲中刻意被夸大歌颂的一种感觉而已,为什么大家视若生命?非得用一辈子去陪葬不可?我冷冷地看、冷冷地笑!笑那些把生命浪费在爱情上面的人们。为那虚无飘渺的感觉沉沦入柴米油盐中的人们感到可怕。那种生活。值得吗?好浪费生命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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