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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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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荟放下笔,眯起眼打量平铺在桌上的画卷。目光横掠处看见床头柜上的闹钟,这才想到该是喝牛奶的时候了,遂走向厨房。 前两天她在林蓉陪同下去了医院。不出所料果然是受寒引起的慢性胃炎。那个慈眉善目的老中医谆谆告诫,要求她在吃药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的饮食习惯,三餐要定时,平时还要忌食生冷辛辣,好好保护她的胃。 回来的路上,林蓉就陪她去超市买了营养麦片和奶粉。两个人都不是擅长家事的“厨艺高手”,采荟更是连煤气灶都没开过几次。为简便计,作息时间不正常的她们常常省略早餐。现在她们只好用西式做法——麦片或者牛奶加面包来解决难题。中饭和晚饭她们一般在学校食堂解决,偶尔也买外面的盒饭。考虑到营养摄人问题,下午加餐一杯牛奶既滋润又养胃,算是一举两得。 苦笑之余,采荟乖乖遵守条例,争取早日养好身体。 调养两日后,虽说胃口还是不太好,但至少已经没有先前吃了就吐的现象了。 一套四色的杯子还剩下红、绿两色。强烈的光线照射下,那色调纯净之极,鲜活生动,十分赏心悦目。她拿过绿色的杯子,细心地在里面放下两匙奶粉,再倒水冲开,缓缓搅拌。思绪随着机械化的动作慢慢飘飞到远方,那一日,白衣黑发的宋宇端坐桌边,手持纯白色水杯的模样鲜明得仿佛就在眼前。 无论做什么都会想起他,纵然记忆中的不尽是美好。 他有时温和亲切如春风细雨,有时却刻薄无理得像是狂风暴雨。偏偏只要想到他,心头就是一阵甜蜜。莫非她是被种了情蛊,才会只记得他的好,全忘了他的坏,一心念念只是惦记他呵! 心中意乱情迷,待回过神,牛奶已经散尽袅袅雾气,拿起来轻啜一口,还残留余温。食不知味地一口饮尽,她麻木地走到水池边去洗杯子。 胸口的郁闷如一块巨石重重压在心上,她长呼一口气,走回房间。 水彩画卷还在临窗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目得看不清那些浅淡的色彩。她伸手推开窗户,大口呼吸着夏季特有的热风,浑然不觉暑气,像是寄希望于它们可以吹散心头的乌云。 “叮玲玲”的电话声响了起来,终于打破了整个下午的寂静。她讶异地回过头去。 第九章 生命中所有残缺的部分 原是一本完整的自传里 不可或缺的内容 ——[台1席慕蓉《残缺的部分》 采荟伫在那里,看着身边好友若无其事地洗手、烘干,再掏出粉盒慢条斯理地补妆,心里就觉得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从哪里把那个傻瓜找来的?”她不客气地开口,而且单刀直人。 接了林蓉的电话急匆匆赶到这家麦当劳,还以为有什么关于民生的大事,没想到是被骗过来变相相亲…… 采荟无奈地朝天花板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哎呀,你也别说他是傻瓜好不好?”自知理亏,林蓉赔笑说话,“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帅吗?他医学院的同学还因为他长得像P4里的周渝民,替他取了个外号叫‘仔仔’呢!” “去你的!”采荟没好气地回她,“我对奶油小生没兴趣。你别转移话题,老实交待这是怎么回事?” 林蓉吐吐舌头,只得说:“其实他是我家方尉平的高中同学,也是铁哥儿们。你知道的,在天柱山的时候,尉平帮我们照了不少照片。后来他去朋友那里玩的时候,池勇(也就是‘仔仔’啦)看到了,对你是一见钟情啊,非缠着尉平介绍他认识你不可;那,我呢,也只好……” 采荟听她声音渐渐低下去,气得七窍生烟,“好你个林蓉,这么简单就把我给出卖了!” 林蓉赶紧分辩,“不是啊。我是看‘仔仔’条件不错才介绍给你的啊。你看,他外形很不错,俊雅帅气……” “我讨厌奶油小生。”采荟毫不留情地打断她。 林蓉不管,继续吹捧:“又是医学院的本科生,马上快毕业了,将来是穿白大褂的医生,前途无量……” “我怕手术刀,也讨厌消毒水的气味。” “而且关键是,他对你一见钟情,喜欢得不得了。俗话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你考虑一下不好吗?” 釆荟叹口气,说:“算了,你也是好心,可是我真的是没兴趣!”她不准备再和林蓉争执,领先出了洗手间,回到座位上。 方尉平坐在桌子边上等她们,‘仔仔’则去点餐了。看来这顿饭势不可免,釆荟只好“既来之,则安之”,见机行事。 不一会儿,就看见高大的‘仔仔’托着满满一盘小山般的食物,满面堆欢地过来了。采荟看着他脸上欣喜若狂的笑意,浑身都不自在起来,只好别过头当是没看见。 “来,你看还够吗?合不合胃口?”池勇笑容满面,殷勤周到,把食物一一放下,“我点了鸡腿汉堡套餐,鸡翅,奶昔,甜简,香芋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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