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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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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甩头,她说服自己忘记烦恼,最终决定还是全部留给自己用。当然如果林蓉喜欢也可以分她一个。 在美食和血拼中遗忘烦恼和忧郁,这是上帝赋予女人的特异功能。所以当孟采荟大包小包满载而归时,确信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痛苦都拒之门外。 回到家中她发现林蓉还没回来,因为创作而迟归是常有的事,何况现在是画展前的重要时刻,并不意外。于是她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坐在电视前吃烤鸭配泡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沙发上她几乎睡着了。意识恍惚时睁开眼睛又闭上,即使在灯火通明的室内,孤寂的味道仍在夜色中飞快地涨潮。时间似乎静止了,房间角落里黯淡的影子扭曲得宛如一个恶梦。 采荟伸手摸一下眉梢,据说这样就能抹去做梦的痕迹。之后她睁开双眼,茶几上杯盘狼藉,撕了一条后腿的鸭子绽开红红的烤皮,露出白生生的肉块,看上去,意外地狰狞…… 一种恶心欲吐的昏眩感在胸口翻腾。在眼角余光扫到那四只颜色各异的杯子的同时,孟采荟已决定穿鞋离开。 当时已经是凌晨。整个城市在漆黑的天穹下沉睡,寂静得像一片陌生的鬼域。 孟采荟踩着自己黯淡的影子前行,在空虚的煎熬中她无处可去,惟一想到的地方竟是那差劲男人的住所。 花了很长时间走到他的房间门口她才想到自己没有钥匙。那次负气离开后本已决定要跟他彻底结束关系,而选在这种时间来访本身也有违常识。心想如果他不来开门自己也无话可说。 按了三次门铃都无人回应后,采荟只得转身离开。刚走了两步却听到门另一边传来含糊的声音。 “哪位?” “是我,孟采荟。” 门几乎是立刻就打开了,采荟不知道是否应该对宋宇良好的记忆力抚掌赞好。她本以为几个星期没见他大约早有了新任女友。 穿着长裤、打着赤膊的宋宇冷冷地站在门口。即使是衣冠不整、头发凌乱,他深黑的眼睛依旧明亮清澈得叫人无法逼视。 本来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会被他尖刻犀利的言辞好好听磨一番,却没料到两人视线对峙半晌后,宋宇松手放开门把折身返回卧室,什么话也没有说。 在门口愣了一会儿,盂采荟恍然大悟般追进去。昏暗的寝室里依稀可看见床上的一道暗影。宋宇倒头就睡,鼻息鼾鼾。 她站在床畔,愣愣地瞧着看不清面孔的男人。良久,试探着伸出手去,落在他温热的脸颊上。 冰冷的手背,温暖的脸颊,皮肤紧贴着,黑暗中采荟忽然生出了一种错觉。流动在血管中的一种无名的东西,正在冰冷和温暖的交界处徜徉徘徊,良久,循环不去,只得又流回原处。尘归尘,土归土,血与水密度不同,无法相融。 她蜷缩着身子爬上床,拥住他的背。男人身体抖了抖,仍没说话,只是把被子分给她一半,自管闭目睡去。 睡着之前,采荟透过窗缝看见如钩的残月,冷冷淡淡挂在那里,苍白、透明,然而却破开了黑暗的沉寂。 * * * 当日光洒进房间,在床前织出一片光网时,盂采荟才刚刚醒来。她揉着惺松的睡眼,趿着拖鞋踱到厨房。 宋宇神情气爽地坐在桌旁,用那只白色的杯子喝着牛奶。 很久之后她都牢牢记住那副画面。白色的确是最适合他的色彩。 漆黑的直发在朝阳下微微泛出碎金光泽,简单的白衬衣穿在身上服服帖帖,色调和谐。端着杯子的手与牛奶及杯子色调一致,然后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展示着质地的不同。此白与彼白,决不容混为一体。 他抬头望了一眼,又垂下头去,沉默地享用手中的牛奶。 采荟怔怔地瞧着他,忽然笑了。于是走过去,用蓝色的杯子喝牛奶,就坐在他的对面。并且决定,开始继续画展的准备——那幅未成品躺在学校的画室很久了,不知是不是沾满了空气中不可见的微尘。 早餐完毕后他板起脸开始训人。其实说板起脸并不准确,任何时刻他都是同一种神情的:漆黑的额发下半露出幽黑深邃的眼睛,清冷地盯着你,让人无从遁形般。 “虽然我知道你一定有特别的事情发生,但无论如何,选择那种时间上门任谁也会觉得困扰的。”他说话时拨了拨头发,这个动作令得棱角分明、表情冷厉的面孔增添了一丝人情味,但他的话语并没因此减轻力道,“这种常识性的问题,还非得要我来教你吗?” 采荟望着他,奇异的是并没有像过去那么容易生气了。 计较太多有什么用呢?这是个与自己的人生全然无关的陌生男人啊。只要忍受这些言语攻击的不快感觉,那么在这个繁华而又孤寂的都市中,自己便可贴近那疏离已久的人体温度。仅仅如此而已。 想到这里,她便像例行公事般展开笑靥,对这个陌生的恶劣男人说:“因为我想见你,我喜欢你啊。” 是啊,每天都要确定一次“我喜欢你。”。只有这样倾诉才能感到自己的感情还没被完全掏空。 因此采荟也决定,每晚都要来找这个恶劣的男人,直至第二天清晨在曙光中苏醒,再向他确定一次自己的感情还在。 还没有丧失殆尽。 不如此的话,她怕自己在黑暗中会忍不住撒腿狂奔,直至力竭倒下为止。 这个城市疯了,而名叫盂采荟的年轻女郎也迷失在阴影中,找不到人生的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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