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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黄昏的街道上,望着两旁次第亮起的黄晕灯火,孟采荟忽地停住了脚步。

  夕阳太红太美艳,她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该如何继续。

  现代人是顽强的。梦碎了,被匆忙的都市快节奏碾成齑粉,但第二天地球照常转动,因此她也必得行若无事,心都掏空了还有什么所谓?只要一具躯壳便已足矣,灵魂,本属累赘。

  不再作画,不再执著梦想,学会麻木的笑容,学会漠视伤口,学会适应都市丛林的生存规则,盂采荟决定,要学会成为这迷乱繁华的大都市中的一员。

  推开房门时她武装般地堆出了满面笑容。

  几乎成了一种习惯,她在下午的打工之后就直接到“男友”家去。虽然没什么共同话题,但会共进晚餐(往往是由他准备),之后,上床。

  这种关系已经维持了两个星期。孟釆荟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的姓名和职业。

  宋宇。某夜总会驻唱摇滚乐团的键盘手。

  对他的名字,采荟没表示任何讶异。这只能说明即使是超级美男子毕竟也还是会取个普通人的俗名,并不会因为长相优秀就会有个优雅动人的名字。毕竟名字只是代号而已。

  至于职业,她有点小意外。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宋宇这个本来和她的过往扯不上任何联系的男子居然也有了一丝,是的,仅仅是一丝的牵绊:

  他居然也是中艺高专毕业的学生,只不过比她高了四届,因此算是素未蒙面的学长与学妹。

  当然,他是音乐系的学生,据说专业是钢琴。

  看到这男人凄惨的现状,釆荟就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艺术是高雅的学问,不过前提是你得从那几千几百个想成名成家的同类当中脱颖而出,届时你自会既功成名就又财源滚滚。只是剩下灼那九百九十九个只能苟延残喘,无人搭理。

  学钢琴的可以去酒吧驻唱当键盘手,学画的难道要当街帮人画肖像?

  釆荟光是想象那幅景象就觉得不寒而栗。

  因此她想自己作为一个极能随机应变的都市女子,定能豁达地另择他径吧。

  不会像这个男人,坐吃山空地住在大都市的繁华地段,时不时接受家人的接济,仿佛卖笑般在酒吧玩着所谓的“摇滚”,还趾高气扬以为自己会成为大明星……

  虽然放弃梦想一无所有很是悲哀,但至少——还有比自己更凄惨的人存在。只要和这个恶劣差劲的男人在一起,采荟就会从心底浮上一种优越感。这种感觉是支持自己在这个糜乱的都市生存下去的惟一力量。

  光想到这点,她脸上虚伪的笑容也会变得更接近真实。

  只是,有点遗憾的是,她似乎白费了气力。灿烂的笑容全没派上用场,宋宇似乎还没回到家中。

  她发了一会愣,径自走到房间坐下。晚饭素来是宋宇准备,口味和菜色还相当不错,因此她也无意代劳。

  知道他一定是在夜总会表演,而不红不紫的乐团并没太多演出场次,所以采荟很放心地等他回来再吃饭。

  等待一贯比较令人乏味。所以采荟环视房间决定找点事情来打发无聊。

  她目光游移,终于停在屋角的钢琴上。

  出入于这间屋子的时日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只是,她从没见过宋宇碰过钢琴,但有时却会摆弄那架电子合成乐的电子琴。她想这架钢琴大概只是他科班出身的一个证明罢了。

  走近抚摸,深黑的漆面幽幽反光,光洁无尘,倒是颇为符合宋宇执著洁癖的作风。

  深吸一口气,她在琴凳前坐下,打开琴盖。黑白的琴键色彩对比极为鲜明,令她有一度的失神。

  试着回想童年时代学会的指法,采荟深吸口气,舒展手指,随意弹奏起来。

  是有感而发吧,她弹了一曲老歌——日剧《东京爱情故事》的主题曲《突然发生的爱情故事》。尽管记得残缺不全,依稀也还似模似样,眼前也仿佛出现了那个坚强女子的模样:

  有着可爱笑颜的丽香,板脸娇嗔的丽香,泪水纵横的丽香,以及……多年后看见完治和里美后仍然温和浅笑的丽香。

  心有了缺口,眼眶便略有些湿,正是感伤的时候,却听到房门被很重推开的声音。

  釆荟诧异抬头,就看见站在门口剧烈喘气的宋宇。

  那时太阳早已下山,光线不是太充足,但他的脸庞依旧清晰到刺目的地步,以至于很久之后孟釆荟都对他的神情记忆深刻。

  乌黑的头发从额头搭下来,以至在眉间形成了一层阴影的轮廓,眉头轻蹙着,目光如流离失所的孩子,闪烁着,浮动着,良久却还是紧抿着唇不说话。

  在内心最深处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柔软痛楚,孟采荟站起身来,扭开了吊灯的开关。

  吊灯猛地亮了,昏黄的灯光驱散了弥漫在空气中的某种暧昧难言的东西,宋宇眨了眨眼,碎金般光芒揉入乌黑眼底,清冷的眼眸中残留着迷惘,也因此他说话的语气极为温柔,“刚才的琴声,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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