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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天啦,这虱目鱼粥做得比我家的厨师做的还好吃。可是,你可以帮我拿一罐番茄酱吗?”

  她看着他,豪迈地在虾卷上倒了番茄酱,心里讶异怎么有人这么爱吃番茄酱。谁知,若干年后,她的女儿竟跟慕风对食物的古怪癖好一模一样。

  遗传竟是这般神奇,真叫人没辙。

  慕风开始在欢欢上学的幼稚园附近找合适的房子,老羊却不赞同。

  “老大,我知道你想就近看欢欢,可是欢欢很快就会念小学,难道要跟着她念的学校一直买?”

  “我昨晚开车在那里逛了几圈。我想子榆当年应该有考虑到孩子就学的问题,那里离国小、国中学区都满近,幼稚园后面就是文化中心,地点不错。只是那附近的房子盖得好像小了点,你去找找看,要是真找不到合适的,我们就买块地自己盖也可以。”慕风说。

  “好,知道了,我马上去进行。”老羊拿了车钥匙走出去。

  然后慕风想起他有一位住在高维的室内设计师好友,他决定出去访友,开门时却赫然发现子榆就站在门口,神情看起来相当不悦。

  他扬眉。“找我?”

  她深吸了一口气。“是。”

  慕风看了看手表。“但我现在要出去,如果事情不是很急,或者我们中午一起吃饭?”

  子榆想了一下,她要跟他谈的都是私事,在分行以外的地方谈或许更恰当,所以她同意了。“好。”

  “我们约哪里?”他依旧和颜悦色地问。

  她走到他桌边,拿起一张便条纸,写了一间位于郊外、地点堪称隐密的咖啡厅点名、地址和电话,然后交给他。

  慕风低头看了看那地址。“十二点整好吗?”

  “好。”说完,她马上离开他的办公室。

  空气里残留着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

  那是她的气味,他很清楚。

  第一次碰她的时候,他就记住了这个味道,只是没想到后来想忘记竟没那么容易,最后他意外地在一家园艺店里找到那个香味,一口气买下店里的所有栀子花,搬回他住的大楼后,还请了专人照顾。

  老羊每次看着那一整排栀子花都笑他傻气,他也承认,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那种傻事。

  一直到隔年春天,他的阳台开满栀子花,那时候他才知道,原来那个味道叫:想念。

  为了中午的约会,子榆请了一个小时的假,骑着她那部车龄六年的中古机车上山坡:但骑不到四分之一路程,引擎就发出怪怪的声音,接着排气管冒出浓浓的白烟,像是在对她说:不行了,我真的不行了。

  接着“卡”地一声,她的爱车就一动不动了。

  子榆往上看着长长蜿蜒的山坡路,再往下瞧瞧也有些长度的来时路。

  唉,真是倒楣透了!

  打从慕风一出现,她就开始一连串的不顺遂,连这部一向骑得好好的机车也废了。

  她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只得暂时站在路边边擦汗边想等一下不知道会不会有计程车从这里经过?

  就在她自觉快中暑的时候,终于有一部银色轿车停下来。她露出微笑,心想或许可以搭个便车,可是等车窗摇下来时,她的笑容立即从人间蒸发。

  “车坏啦?上来吧。”慕风说。

  她很想对他大声说:不!

  真的!

  可是她很清楚,她别无选择。

  她上了车。吹着凉爽的冷气,听着轻柔的抒情歌曲,心里却没有一丝愉悦的感觉。

  他优越的经济实力,轻易对比出她的经济弱势。她担心慕风会抢走欢欢,如此一来,她的世界等同再度陷入危机,她决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怎么啦?表情这么凝重。”慕风看了他一眼,问道。

  他温柔的语气,让她心生警觉。

  她充分意识到他已经不是当初她所认识的慕风了,他现在是汇融集团的总经理,她必须小心应付。

  至少,不要激怒他。

  “喔,没什么,天气太热了,让人有点吃不消。”她说。

  慕风笑了笑,没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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