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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他低头慢慢吃着东西,边猜测舞台上那些吵死人不偿命的见鬼歌声到底有几分贝。

  他已打定主意,再过十五分钟,就要走人。

  在百般无聊之际——

  “ㄟ,你们看,那个唱歌的女孩像下像童语?”坐在王臻宇对面的林念台说。

  童语?那个女骗子?

  王臻宇缓缓抬头,眯着眼睛望向舞台。

  “谁是童语?”外科主任问。

  “就院长前些日子聘的厨子啊。”林念台继续解释:“只做了一天的那个?”

  于是大家把眼睛转向舞台,看到唱歌的那个高挑女子,头发盘在头上,穿着一席白色镶着亮片的三点式内衣,脚穿厚跟高跟鞋,正大跳热舞。

  她凤眼流转,望向台下,口里唱着:“我的一颗心,献给一个人……”视线无预警的和王臻宇相遇,那一瞬,两人都认出了彼此。

  四目交会间,虽谈不上电光火石,但那绝对是一种……非常激烈、错误的混乱与……震荡。

  为此,童语大演忘词戏码,幸好女主持人发现她的失常,及时帮她接下一句歌词,很快地,童语便恢复了正常,技巧的不再将视线飘向“椰风诊所”那个方向。

  当同事还在你一言我一句地猜她是不是童语时,王臻宇已经知道答案了。

  她清凉的穿著让他的眼睛不知该看哪里,于是他低头专注而沉默的吃着桌上的食物,不再望向舞台。

  桌上的食物并没有变得更清洁,噪音也依旧,王臻宇忘了原本要坐个十五分钟就走的事,他一向有条不紊的脑袋只剩下一个问句——

  她沦落为所谓的花车小姐,会不会跟他辞退她有关?

  有时候记忆力好不见得全是好事。

  比如此刻,他偏偏在又热又吵、几近可笑的喜筵会场想起她说——

  那份工作对她很重要。

  他又想起老妈说——

  他欠她一个公道。

  然后,他嘴里虽然继续咀嚼着食物,心里却该死的带着愧疚。

  那是一种很不愉快的感受,偏偏那种感受像只该死的苍蝇般一直在心头盘旋,挥也挥不去。

  他食不知味的呆坐了半个小时,随即向小李及他的父母称有急事道别后,缓缓走向停车处。

  童语唱完歌、领了工钱,披上薄外套便往庙口走,边走边骂:“真是倒霉死了,怎么在这里遇见他,真他妈的背!”好不容易才平复那种介于自卑和受伤的心情,一见到那该死的家伙就全部破功。

  她气愤的扭着腰、迈着大步走向庙口,她的“经纪人”刘姐和她约好会把车停在庙埕。

  当她经过一辆灰色VOLVO时,忽然听见一道可疑的声音。她停下脚步,望向驾驶座,果然看见有人在偷车,她大喊:“小偷!”

  那道黑影朝她丢来一块砖头,然后拔腿就跑!

  童语轻巧闪过飞天而来的砖头,沉积多日的怒火在这一刻爆发。她脱掉两只鞋子,边跑边用力往前扔,一只精准的K中窃车贼的后脑,一只K到他的后背,只见一个男人捂头惨叫着往马路跑,童语披头散发的在后面狂追。

  直到那窜逃的黑点快消失在街的另一头——

  童语气得大吼:“再跑你就去撞墙吧!”

  X的!败类!

  只见那偷车贼像是受到诅咒似的笔直撞上电线杆,抚着肿了一个大包的额头踉跄起身继续逃窜。

  童语这才稍稍感到满意,拢好凌乱的头发,光着脚丫慢慢晃回庙埕,弯腰拎起高跟鞋,走到那辆灰色VOLVO旁。

  她发誓,她真的只是好奇想看看那车门被偷车贼给破坏得怎样了。

  但……该看到的没看到,不想看到的却立在车旁。

  王臻宇似笑非笑的瞅着她,用着低沉醇厚的声音说:“起码你捡鞋的时候优雅多了。”

  那……他全看到了?!

  她慷慨地送他一记白眼。敢情她今天出门时没烧香,才会见到他。

  她光着脚、拎着鞋子往前走,用力找寻刘姐的红色嘉年华。

  “我想,我该谢谢你。”王臻宇对着她的背影说。

  童语停下脚步,因为觉得莫名其妙。

  “车子是我的。”他接着解释。

  什么?!

  童语听完,不禁有种想杀死自己的冲动。这绝对是这世上她最不能忍受的一件事,她刚才的搏命演出竟然、竟然是帮这混蛋救回他的车?!

  天啊,她怎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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