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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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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眼光不好,我十七岁了。”小姑娘就怕被人说小。 “十七也罢,十六也罢,叫我大哥不成体统,叫大叔吧!” “大叔?!”风蝶影诧异得双眼发光,乐得上上下下一再打量他,嗯,真是愈看会满意。“你凭哪一点作我大叔?一没胡子,二没皱纹,小腹也没挺出,怎能叫大叔呢?不行,不行!这一叫我可理亏了,你是最佳丈夫人选呢!” 楚少玦听得右脚伴上左脚——差点跌跤! 生平第一次,他被吓住了,被一个乳臭未乾的小姑娘的话给吓住。 “你疯了!” “我没疯,我是在抬举你呢!” 小蝶儿兴奋得两颊红扑扑,追不及待地想要展翅飞向他。 “我,风蝶影向上苍宣告:决定要跟著你!” 他掉头就走。他需要服两颗宁神丹,或者找一条乾净的河流(小溪的水不够洗),不然乾脆开一帖哑药强灌她喝下去,教她从此不能再胡说八道…… 最後,他什麽也没做。 只是不断地提醒自已:那是一个小疯子!无药可救的小疯子! 他不曾救过她,当然更是从来也不认识她。 很好,就这麽办。 他洒开大步,愈行愈远。 第三章 “我有一匹小烈马,天天骑著它,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著去赶集,我手里拿著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麽哗啦啦啦啦,我遇见了一个你!”歌喉不甚高明,就用吓死人的音量来补充。“不知怎麽哗啦啦啦啦,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 “闭嘴!” 楚少玦再也冷静不了,恨不能将耳朵塞住。 “原来你听得见啊?不早说,害我唱这麽大声,现在口好渴哦!”风蝶影倒来嗔怪他。“人家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盘,你听见了也没鼓掌,也不大声叫好,害我以为你耳朵失灵,愈唱愈大声,真是辛苦。” 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盘?哈,她真是味著良心说瞎话!楚少玦这位堂堂君子遇见“疯小蝶”,险些把教养抛在一边,恨不得把她捉起来先打一顿屁股再说。 “没错,你的歌喉称得上是‘大猪小猪落玉盘’——那些大猪、小猪听见你的歌声都情愿自杀,给人吃下肚算了。”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原来我的歌喉有此神奇功能,能教猪只自动奉献性命,再也不需屠夫们动刀,那正好可减去他们杀生的罪孽。” 楚少玦不知气好还是笑好,天底下有人比她更会瞎扯的吗? 风蝶影更是得意。她一直想诱他开口,终於成功了。 她怎会连自已歌喉不好这点自知之明都没有呢?想当初段拂一片诗情画意,十分羡慕神往姜夔诗里的意境:“白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萧。曲终过尽松陵路,回首烟波十四桥。”还真个自作一曲新词,教她低声吟唱,他就和著调子妇唱夫随的吹著洞箫,光是想像,就有说不尽的萧洒快乐!结果,她初试啼声便教他掩耳不迭,大叹“孺子不可教也”。最後,他还真把到一位名叫小红的歌妓,一偿“小红低唱我吹萧”的宿愿,而且在她面前炫耀,分明在暗示她很差劲。那年,她十四岁,便下定决心到死都要讨厌段拂!再丑再笨的男人都可以嫁,就是绝不能嫁给瞧不起老婆的男人。她年纪小小,脑筋可不糊涂,讨厌段拂,绝对有理。如今,她的歌喉不也派上用场了吗?哼哼,段拂那只笨驴竟然敢取笑她,用一种看到白痴的眼光看她,活该被她三振出局。楚少玦明显也不欣赏她的歌声,还说她的歌声难听到“大猪小猪落玉盘”,她却丝毫不介意,因为这是事实。他没拜托地展喉,是她自愿的,他没当她是白痴,只是点出一个事实。不似段拂拜托她时轻声细语,最後却无礼的拂袖而去。虽然花霞一直说她对段拂的偏见太深,但这绝对不是偏见,而是事实。风蝶影,一个有理想、有原则,并对自己的理想和原则顽固到底的小姑娘。既然她看准楚少玦是她的理想夫婿,有什麽理由不死缠到底,跟上了他呢?她怎麽想也想不出一个理由好说服自已放弃他。想得愈深,愈感觉到楚少玦真是一个幸福的男人,被她这麽痴情的小女子看到,焉能不额手称庆!对她“爱、爱、爱不完”! 真美的远景,不是吗? “我说楚大哥……” 咦?人呢? “可恶,你竟走得老远,”楚少玦显然不与她“志同道合”,她不过才幻想那麽一下子,他就走得老远,招呼都不打一个。哎,男人嘛,总是粗心大意些,不容易摸得清女人的心思,不过,没关系,日久生“默契”,总有一天他会懂她的心。 “楚大哥,等等我!” 她手里拿著小皮鞭,朝空嘎的打了一鞭,娇口数音吆喝吆喝,真有说不出的快意。呀嗬,不管他跑到天涯海角去,且看风家擒拿手,三两下将他手到擒来。 “我有一匹小烈马,天天……”她又在唱了,这首歌想来已变成她的招牌歌了。 楚少玦只有充耳不闻以保清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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