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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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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姊,”默婵淡然说:“是我自己点头答应这门亲事,姊夫曾询问过我,假使我不应允,相信姊不会勉强我。” 江庭月的脸一沉。 “你为什么不把时间拖一拖,回来和我商量呢?你这样自作主张,结果害苦了你自己,不知情的人还会批评我随便把你嫁出去,才会捡一个穷鬼。” “你想太多啦!”默婵走到她面前,拉住她一双颐养得白嫩软绵的双手,真诚地笑道:“姊姊,这么多年来多亏你照顾我,我才能活得这么好,你和姊夫对我的恩惠,我一辈子也不敢忘记。如今我长大了,本该嫁出去,对象是好是坏全是我的命,‘嫁出去的女儿如同泼出去的水’,你不要再操心了,我会照顾我自己的。” 江庭月眼眶红红的,表情很幽怨。“事到如今,也只有这样办了。” 默婵笑着同意,一贯的安祥自在,招呼蓝丝,将它抱起,回房去了。 张师涯见她如此,也放下一颗悬着的心,出门去办事。 江庭月一脸犹豫不决的表情,不能确定默婵的婚姻幸福,她总是无法安心,毕竟血浓于水,严格讲起来,她只有默婵一个亲人。 大概只有金照银是得意的,她称心满意极了。本来嘛,默婵的嫁妆是太多了,多得简直离谱,她这位金家大小姐的陪嫁也不过如此。而默婵呢,不过是张府的食客,没从男方的聘礼上追讨养育费,反倒留起来准备给默婵带过去,已是值得称颂的厚道,了不起再陪嫁衣服铺盖和几件首饰,也算不辱没她了。谁知,江庭月阄大肆张罗,好像默婵的对象是什么王公贵族,怪的是,张师涯竟默许她这样蛮干,也不怕把张家的金山挖掉一角。 沉默是妇人的美德之一,有张师涯罩着,金照银不敢乱放冷箭,还要装出笑脸帮着忙进忙出,心中讨厌得紧。 如今可好啦,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 金照银不得不走出屋外,才好放心开怀的大笑一顿。 凤髻金泥带,龙纹玉掌梳。走来窗下笑相扶,爱道画眉深浅入时无?弄笔偎人久,描花试手初;等闲妨了绣工夫,笑问鸳鸯两字怎生书? 宋欧阳修(南歌子) 新婚半月,小俩口甜甜蜜蜜,恩恩爱爱。 范啼明非常喜欢新婚妻子的好性情,她乐于服侍自己的丈夫,把何道尧当小叔一样照顾,每日料理三餐,从无怨言:这点有点出乎范啼明的意料,反倒自觉理亏似的,要何道尧买了丫头进来做粗活,他不忍心看默婵去洗一堆衣服,那使他觉得自己是一个残忍的暴君,因为他明明可以让她过好日子。 默婵尽量不让自己太清闲,她的针线工夫好,两天替丈夫做出一件长袍;收衣服时,也顺便量了一下何道尧衣裳的尺寸,替他做一件短衫。虽说是新嫁娘,但自知明艳的色彩不适合她,柔柔淡淡的颜色披在她身上,如同她的个性一样,让人感觉舒服。 何道尧由原先的不予赞同,后来抱持观望态度,到如今大嫂长、大嫂短,帮她把厨房里水缸的水装满,柴火堆得如天高,随时可用,而他再也毋需到城里打牙祭,每天都有鱼、有肉,更好的是这位道地的北方人,常常可吃到面食解馋。 看她安安静静的,却能够把一个家料理得很完善。 何道尧有一天便向范啼明道出他心中的纳闷: “看不出来,张师涯的家教很好,默婵大嫂的妇德、妇言、妇容、妇工,四德兼备,丝毫没有千金小姐的骄横难驯,真正做到‘出嫁从夫’,连我这位小叔都跟着享福。而张家也完全依照你的意思,不但婚礼从简,连陪嫁的都只是一些衣服用具,真奇怪,张师涯居然如此好说话。” 范啼明亦是疑惑不解。 “以张师涯的地位、财富,少不得有点霸道专横,惯于发号施令,怎么会把我这个‘穷人’放在眼里,处处尊重我的意见?” 何道尧哈哈一笑。“或许他早已看出你其实不穷。” “跟他比起来,我自知不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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