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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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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牧城同意。虽然在法律上,申海薇跟他已没有任何关系,但他并没有被要求与生母这边断绝往来,偶尔碰面吃个饭,彼此都没有负担。当然,在母亲大人邱映雪的面前,他不会提及生母与妹妹的任何事,当然她也不会问。 但不可否认,他长大后常常在想,女人还是忙一点好,有自已的事业更好,才不会把全副精神放在已成年的儿子身上,当他还是小孩子。 “牧城,我要帮手机贴水晶,你带我去买材料。”她变然冒出一个主意。 “什么?”他怎么知道要去哪里买那种小玩意,只是她对他盈盈浅笑的表情太可爱了,他无法直接骂“无聊、幼稚”,拉着她转身又进店里询问卖手机的女服务员,服务员建议他们到信义区一家专卖店去买,还从手机地图中点出正确位置给他。 “先生,你很宠女朋友呢!从来只有女生会问贴水晶的地方。”女服务员双眼冒出爱心,好羡慕他的女朋友。 “我也没想过我会做这种事。”他自嘲地低语,拉着姜采樵的手走出通讯行,招来计程车,请司机直接载他们去,回家开车太浪费对间。 “牧城,你不高兴吗?”姜采樵水眸眸直勾勾的凝视着他。 她问得好直率、好犀利,他反而笑了。那些千金小姐不会这么直接。 “没有,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手机要贴水晶?” “闪闪发光的很漂亮,而且一看就知道是我的,保证不会拿错。”骨子里,她的确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喜欢随心所欲的女孩,但现在她只是直觉反应。“我看过暖玉姊的手机,好闪亮。我就想我的手机也要与众不同,像以前那样。” “以前?你想起来了?” “没有。我问暖玉姊我以前的手机也这么酷吗?她说当然啊!” 撒谎。暖玉不晓得谎言愈少愈好吗? 殷牧城没有露出不悦的表情,反正今天原本就计划要哈她走走逛逛,那么就去她想去的地方。过去他没有时间陪女孩子做这种事,现在他想跟姜采樵一起体验这些微不足道的小快乐,这也是约会吧。 他们来到一家手作创意商店,有许多手作的创意饰品,也有DIY材料包,包括闪亮的水晶款式,现场还有长形工作台,有人就当场跟着老板学。 “牧城,我也要自己做。” “请老板帮你贴不是比较漂亮?” “我想自已试试看,你可以在一旁帮我啊!” “我?”他为什么要做这种娘儿们的事?花钱可解决的事,何必浪费时间? 但事实证明男人通常拗不过他喜欢的女孩,不想看到她失望的表侍。 姜采樵决定要贴上粉红水晶的Q版骷髅头。 “酷吧!肯定跟别人不一样。” “有创意。”他苦笑。怎么不贴可爱一点的? 而事实再证明一点,有创意不代表手灵巧,但姜采樵才不管,坚持不让老板帮忙,只要老板口头指点即可,但后来连殷牧城都看不下去了,大爷亲自下海帮忙,抓稳她的手照老板说的步骤一点一点私上,随着图案雏形的显现,两人愈来愈感到兴奋,连呼吸都触合在一起。 在外人看来,这是一幅绝美的画面,男女朋友合作将手机变得BringBring的炫目闪光,其实更闪的是男女主角两人之间互动所流露的情意。 时间如果在这一刻静止,那么两人会是世上最幸福的一对恋人。 偶尔会来逛手作创意商店的汪宁,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她的顶头上司在做手工,她没有眼花吧?那真的是“鼎城集团”的太子爷殷牧城?他怎么会做这种事? 眼花,她一定是眼花,但是她身为秘书,早将上司的身高、背影牢记在脑海里,即使只是看到一点侧面,她也确定就是殷牧城没错。 天哪,这是什么情况? 汪宁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高高在上的太子爷,怎么会帮女孩子做手工?还有,那个跟他很亲密的女孩子是谁?不像名门千金,是…… “好了,完成啦”姜采樵开心的欢呼。 “终于完工,要不然我也受不了了。”殷牧城抬起头,扭扭脖子,酸啊! 汪宁直觉老板不喜欢被员工撞见他这一面,连扮闪到一个架子后面,装作扮着挑材料包。 “你看,自己做的就是不一样,我很棒吧?” “真敢说,几手一大半都是我做的。” “我有做就好啦!而且,给你一个向女朋友表达爱意的机会还不好吗?” “真不害臊。”殷牧城偏头失笑。 “难道你不爱我吗?你在欺骗我的感情……” “话真多——” 殷牧城突然贴过去,将嘴唇印在姜采樵的双唇上。 在她失神的瞬间,被动地承受他的轻零浅尝,由浅入深的唇舌纠缠,让她的思绪逐渐脱离现实的束缚,陷入迷离的情雾中。 殷牧城主动停止了这个吻,地点不对,时间点也不对,而且他惊讶地发现,她显得非常生涩,是因为失去记忆的关系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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