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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你懂马?”小贩一听,立刻转回身,重新打量金劲苍。

  刚才见这人满面尘土,穿着也像个乞丐,就没往心里去,但听他说话的声调低沉有力,再瞧那双眼眸,两丸黑瞳像沉浸在深水中的黑曜石,稳健深邃,长相也是没话说,浓眉挺鼻,下颔方硬的线条似斧凿刀削般性格,一头墨发用玄色的缎绳紧束。

  想来凭他这长相,只要稍微整理整理,换件干净的好衣裳,莫不把全归化城的大姑娘都吸引过来,何以如此落魄?

  金劲苍大概猜到小贩此时心中的想法,只是低头不语,过了半晌才问道:“小哥,我看马市如此热闹,南来北往的顾客也很多,你们的马匹虽多,但是井然有序,不见商贩们有纷争,是何道理?”

  小贩愣了一下,然后一笑。“兄弟,还以为你是个闷葫芦,没想到精明得紧!”看这人也是初来乍到,观察力却如此敏锐,就算是与他们做了多年生意的老顾客,也不见得有他这样的好眼力。

  对于小贩的夸奖,金劲苍只是淡然摇头。“另一边的驼市商贩们彼此竞争得激烈,杀价声一片,稍有不合就扭打争吵,而这边的马市热闹归热闹,顾客和商贩们的脸色可都是心平气和,只有做成生意的喜悦之色。”

  善于观察,然后抽丝剥茧,是成功商人不可或缺的基本能力,金劲苍在多年磨练下,观察力已如野兽般敏锐。

  要知道,每一次观察得到的结果都可能潜藏着极大的商机,而商机就意味着未来可能成功!

  金劲苍从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性,他从踏入归化城的那一刻起,就没打算做个失败者。

  小贩闻言,不得不对他另眼相待,他平静的脸色下,睿智的眸子黑得深沉,被那双眸子紧盯着,让小贩下意识地开始解释。

  “马市在去年也是这么杂乱的,年关的时候,还因为抢生意,几家大的商贩甚至闹出人命来,归化当地的道台衙门想管却力不从心。可是事情却在今年年初解决了,由于马王柯震天的介入,统合南北二十八家马帮,立出规矩,通行马市,再没人敢惹麻烦,才有现在一片和气生财的景象……”

  小贩一打开话匣子,就停不了口,而金劲苍在听的同时,眼神若有所思地投向对街驼市那一片乱糟糟的景象。

  每个人都扯开了嗓门吼叫,争得脸红脖子粗,相邻的两家关系紧张,充满了火药味。

  “小哥,归化城如此重要的地方,骆驼是穿越沙漠的最好工具,驼市的生意,理应不比马市差才对。”

  “这话是有道理,但你也要看看时局。几千里之外的买卖城,因为朝廷跟俄国的关系,好了就开市,差了就关闭,这么折腾下来,谁受得了,商户自然就不大愿意往买卖城跑,再者,蒙古和东北鞑子连手,颠覆前朝,生意早就在战乱时断了,现在虽说逐渐又有生意往来,可也是小宗居多,未来怎么样,谁也说不准,那库伦、乌里雅苏台和恰克图去的人少了,骆驼自然也用不太上,生意光景可想而知了。”

  金劲苍点头。“小哥分析得是。”虽然这般附和,但心中却不这么想。

  战乱历来是行商大忌,但也是能人翻身的大好时机,两朝更替,上位者必然要休养生息,商业也会慢慢兴盛,归化一直以来都是塞外商埠名城,内陆向外通商的重要口岸,他决定先扎根此地,观察好形势再做打算。

  他看向远处被霭气笼罩的青山,不再赘言,心底却对未来已胸有成竹。

  “还要多看看吗?”小贩礼貌地招呼金劲苍。

  金劲苍摆摆手。“多谢,我再去对街的驼市看看。”说完,便信步走去。

  驼市的生意比马市差,有些商贩甚至已经开始收摊了。

  金劲苍刚落下左脚,一个又脏又湿、满是水泥的大扫帚就扫了过来,还带着腥膻味,把他脚上早已破烂不堪的旧靴弄得更加狼狈。

  扫地人当没看见,继续转身去扫混着泥水的饲料、枯草。

  金劲苍也不在意,饶富兴味地观察围在木栅里的骆驼。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金劲苍差不多看完整个驼市里的骆驼,正想找个地方落脚,远处突然亮起一只火把,万头攒动,传来一阵阵嘈杂声。

  “快救人呀,有人投河啦!”

  一道特别响亮的嗓音盖过其它声响,金劲苍直起身,向声源望去,同时还有几个人从他身边跑过去,皆向着同一个方向。

  “救人啊救人啊,谁下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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