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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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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狗腿。”凤怀沙抚着尖瘦的下巴,暗自思忖半晌。“到底要不要放她出城去,我还在想。”他大有千百个理由不让她离开凤府,可是从中阻扰,她也势必会偷跑,不如趁此顺水推舟助自己一把。 “少爷有打算吗?” “暂时还没想到。”尽管是迫在眉睫之事,顷刻间他还真想不到有何更好的法子,能当场将洛明明一军。 春生搓搓手,普通到一点儿也没特色的脸,很滑头地做着表情。“如果少爷不嫌弃,就让小的帮些忙,献上一计可好?” 凤怀沙“哦”了一声,见春生缩着肩凑上嘴来,他便主动地附上耳朵。 春生窥地说了一长串,只见凤怀沙本是皱起眉头,而后缓缓放开,直到最后他的嘴角弯了起来,却还是很假意地反驳了一下。 “这样不会太卑都了点?”虽然这主意非常深得他的心,不过也该假装一下矜持,才不会有辱他的名声。 “少爷,一点都不会啊!最卑鄙的,是诈赌洛祥的那个王八羔子,咱们这样,还算光明磊落了。” “这路数有点老套呀。” “哎呀,梗是老得好,用得好不如用得巧,要是用得得心应手,还可以诸事大吉、万事如意咧!”春生心想再也没有什么方法,比这主意还要好了。 凤怀沙很假意的勉强点头同意。“那咱们就齐心协力了。” “小的这就去安排,少爷切莫担心,一切都会替您做得稳稳当当。” 他目光如鹰隼,敏锐地盯着前方不远处的身影,屏气凝神地在后躲藏,企图在最佳的时机,等着让对方一举落网―痛! “你干什么!”凤怀沙恶气腾腾地朝春生喷了一口气。 “少爷,小的不是故意踩您的脚,只是刚刚旁边有只小虫飞来,叮到人了。”两个身形不算小的男人躲在郊外的树丛里,绿林虽茂密却还是藏匿有限,因此得小心翼翼,就怕有个闪失露了馅儿,所有准备铁定是白搭! “你真是没用!不过就是只虫……啊……”凤怀沙突然叫起声来,好在春生眼明手快,赶紧将他的嘴给捂起来。 前头的人影停下脚步,回头瞧了后边走过的路,没见到什么东西后,又笔直地朝小道走去。 凤怀沙痛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一把推开春生,莫名地生起气来。“这是要老子发火吗,她没事跑这么偏僻的地方做啥?” “少爷,您……您的手背被小蜂蛰了一口了。”春生赶紧替他拔掉刺,挤出毒液,再掏出随身携带的药膏,简单的抹了些。 他凤怀沙孬是不孬!生来养尊处优,就偏生自己犯贱找罪受。 看着突然肿大的伤口,他勉强再用力吞下一气,继续盯着前头一身胡人劲装的洛明明,就怕一个不留神,失去她的踪影。 自从他使计说凤家和京城里的香料行没人肯与露明酒楼做生意,洛明明就急得焦头烂额,忙着和城外的商行接洽。 然而,从未涉猎香料这一块,也无人脉可言的洛明明,哪里有什么门道呢?自然是得靠人熟门熟路的指点一番。 倚仗着这点,凤怀沙介绍外县城的小商行给酒楼的小跑堂,利用他引荐给洛明明。顺着这条线,洛明明果然上钩,二话下说立刻接洽对方。 所以,他们主仆俩窝在树丛后头小心翼翼,就是心怀诡计,等待将洛明明这条小鱼捕入网中。 前头身着胡装、男人扮相的洛明明,特意装扮出阳刚的模样,但仍旧带有一丝阴柔,光从她脚程不快这点来看,凤怀沙稍稍放心不会错过她。 因为,天生娇贵的自己,脚力也不算顶好的,平日被人伺候惯了,体力勉勉强强,赢她一些而已。 “春生,你安排的人到底要出现没?我们已经走了要一个时辰的路,连个影儿都没看见。”就连碰头接洽的商行也不知在哪里,凤怀沙还记得小跑堂说会约在这座绿林里。 “哎,我说少爷……”春生正要安抚主子的坏脾气时,适巧一辆小拉车就从前头缓缓地拉往这边。“您瞧,人不是到了嘛!” 凤怀沙眼一眯,嘴角弯了起来。只见洛明明将薄薄的票子递给对方,作为往后回到当地进奏院兑回银子的依据。 这样一来,免于带着大笔银两的困难,又或者是碰上归途遭匪类打劫的风险。在现今长安中,商人大多用此方式在支付钱银,既省事又方便,更重要是贪安心这二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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