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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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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沁雅心中暗笑,这就叫做十年风水轮流转,谁让他之前这么爱捉弄她,居然假装喝醉,偏偏她还上了当,整晚满怀柔情地照顾他。 车子愈走愈偏僻,沿途尽是绿油油的稻田及蓝天白云,柳沁雅好久没有这么悠闲地享受假期。平日放假大多窝在家中,稍远也顶多到台中找蒋茗芳,喝她亲手煮的咖啡,闲聊打发时间。久困在都市丛林中,会让人遗忘有一种快乐,就只是单纯地感到快乐,并非因为任何附加的物质享受。 “都不问去哪里,不怕我把你卖了?”沈博洋见她眯着眼,舒服地窝在椅子上,连鞋子都踢掉了,整个人蜷得像只懒猫。 “卖完了,我会帮你数钞票。”她不以为意地回答。 她要开始培养什么都赖着他的坏习惯,有他在,她的脑袋可以休息,她的表情可以松懈,她可以变成懒骨头,任由他宠溺。 “对了,”她突然张开眼。“为什么你车上会有换洗衣物跟盥洗用具?” “是不是怀疑我到处留情,金屋藏娇?” 是有这个可能!她斜着眼瞅他。 “我经常到全省各地视察分店,回程时间不好控制,下南部的时候,可能一去就要花上两、三天,习惯放几套衣服在车上。” “哇,那台湾的各个角落岂不是全被你踏遍了?”她惊喜地问,兴奋得有如要出门远足的小朋友。 “我自己都不清楚已经绕台湾几圈了。” “真好!” “喜欢的话,以后我出门都带着你。”他觉得自己在她面前的言行,就像一个初尝恋爱滋味的傻小子,只要她想,天上的星星他也拚了命摘下来。 “我小时候的志愿是做计程车司机耶!这样就可以开着车,浪迹天涯,又可以认识好多人,送他们回到温暖的家。”她笑着说出自己小时候的可爱梦想。一心想离开家庭又要养活自己,最好的职业就是开计程车。 “傻气。”他笑着揉乱她的发丝。 柳沁雅吐吐舌头。感觉自己好像走回那段被生活折磨得跳了过去的青春,放肆地嬉闹,无忧无虑。 “咦?到了吗?”见车子停在一座三合院前,柳沁雅问。 “到了。” 他牵着她的手,走到院子里,一个鬓发如银的老婆婆坐在屋檐下,低头刨着丝瓜。 “阿嬷——”沈博洋唤了好大一声。 老婆婆眯着眼抬起头,瞧了好一会儿,开心地说:“大只仔哦?你转来看阿嬷啊!” “系啦!我娶媳妇来看阿嬷。”老人家似乎听力不好,只见他扯着喉咙说话,将柳沁雅带到她面前。 “金好、金好。”老婆婆笑盈盈地拉住柳沁雅的小手,布满皱纹的脸上是和蔼亲切的笑容。“叫大只仔娶你去四界捞捞,阿嬷煮暗顿等恁转来呷。” 柳沁雅望着老人家,只觉心中泛着丝丝暖意,虽然对方的台语她半懂半猜,但是,她从对方脸上看见喜悦与接纳。 “多谢阿嬷。”她学着沈博洋的音量,说着不轮转的台语。 沈博洋笑嘻嘻地带着柳沁雅往外走,牵了一辆旧式脚踏车,将她扶上前面的横杆,双手环过她的肩膀。“坐好喽!”用力踏下,轮子缓缓转动,微风轻拂过发梢。 往后一靠,是他宽厚的胸膛,沉稳的心跳声,教她心安。 “刚才阿嬷叫你‘大只仔’,是什么意思?”她仰头问他。 “‘大只仔’意思……就是高大威猛,期许我长大后,让所有女人拜倒在我的西装裤下。”他得意地说明。 “是这样吗?”她怀疑他说的话,十句有九句是胡扯。其实是因为沈博洋的爸爸排行老大,他是长孙,“大只仔”就是一群小兔崽子里最大的那只。 没多久,眼前出现大片田地。 “机灵点,我们去偷挖我二叔种的番薯,用来煮饭最香。”他拉着她下车,两个从都市来的笨贼,开始挖松土壤,拔出一堆又大又肥的金黄番薯。 柳沁雅被他贼头贼脑、东张西望的模样,逗得格格直笑。 “嘘……哪有做贼的像你笑得这么大声,快点放进车篮里,我们再去隔壁田里偷摘我四叔的玉米和红萝卜,用来炖排骨汤,又香又甜。” 他愈是佯装紧张就让她愈想发笑,她一手捣着嘴,一手按着肚子,笑得全身软趴趴,站都站不起来。 “啧……我怎么会找你这个笨贼做搭档?”他一脸无奈,只好背起她,踩着高低不平的田埂,绕到远远的另一块田…… 夕阳渐渐染红天际,柳沁雅粉嫩的皮肤也因为一个下午的嬉闹和狂笑而泛起红晕,迷得沈博洋不顾两手全是沙土,捧着她的脸就往下亲,她顺从地攀上他的肩,踮起脚尖,热切地回应他。 直立的玉米梗,成了最佳掩护,使得尝到爱情甜蜜的两人,更加旁若无人地表达对对方的爱意…… 回程途中,脚踏车车篮里装着满满的战利品,身上、脸上也涂满了作案时沾上的证据。灰头土脸的两个贼人,光明正大地带着赃物,一路招摇回家。 “喜欢这里吗?”他低头在她耳边问。 “嗯,”她用力点头。 “喜欢我阿嬷吗?” “嗯,喜欢。” “喜欢我吗?” 她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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