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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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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台北,还可以打电话叫老姊来救她,这会儿要向谁求救? 陪她来香港工作的经纪人天天骂她是购物狂,她怎么好意思拉下脸去找骂?可是……除了经纪人,她又找不到借钱的人啊!呜……怎么办?好丢脸哦!堂堂名模付不出区区二十块,叫她日后怎么在江湖上行走? “林小姐,如果你钱不够的话,可以少买一样东西。”店员善意地建议。 不,这些东西她都好喜欢,台北又没有卖,如果不把它们带回家,她作梦都不会安宁的! 正在万般苦恼之际,忽然一抬头,看到那个坐在沙发上的男子嘴角露出微讽的笑意,她不由得火冒三丈。 哼,这个臭男人,跟踪她就算了,没礼貌地盯著她看了半天也算了,现在居然还敢嘲笑她?简直得寸进尺! 她林芷萱除了购物狂这名号非浪得虚名之外,还以脾气火爆闻名,今天这小子自己找死,她就让他见识见识,她可是不是好惹的! “这位先生,”将手中的衣衫一甩,大步踱到他面前,扬声道:“请问我们认识吗?” “呃?”男子一怔,用很奇怪的语句回答,“算起来,应该是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一直跟踪我?” “我有跟踪你吗?”对方一脸无辜。 “不要以为我没有注意到,之前在飞机上和酒店里,我都有看到你!现在又在这里遇见你,这怎么解释?”她不客气的猛瞪。 “那只是彷巧邂逅而已。”他摊摊手,明显敷衍。 “那你为什么一直盯著我?”闻言,她火气更盛的怒吼。 “因为我觉得小姐你长得很漂亮啊。”男子笑嘻嘻的,一脸不知羞耻的模样。 “是吗?”林芷萱忍住火气,“可是先生,你知不知道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一直盯著别人看,是不礼貌的行为?” “哦,那我道歉好了。”他很爽快地答。 “请问你打算用什么方式向我道歉呢?” “什么方式?”男子有些诧异,“口头道歉不行吗?” “不行!”她眉一挑,脑筋一转,一个鬼主意倏地成形,“我要你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精神损失?这么严重?!”对方瞪大双眸。 “你要我把你当成偷窥狂抓到派出所吗?”她恐吓。 “嗄?那还是不要吧……”他微笑,摊开手,“庭外和解,怎么样?” “好,给我二十块!”她像个女王一样命令。 “二十块?”他再次惊讶。 “怎么,偷看了美女一整天,连二十块都不想付?”她叉起腰,要钱要得相当理所当然。 “不,”他的回答出乎她的意料,“我只是觉得二十块太少。” 话未落,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便从钱包里抽出两张钞票。 “看了美女一整天,至少值两百块。这里的钱,除了够你付买衣服的余款之外,还够搭车回酒店。” 他似乎一眼便看出她要钱的真正企图,优雅一笑,将钱塞到她的手里便转身离去。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后很久很久,林芷萱仍然在想著之前那个无解的问题──这小子到底是什么人呢? 萧慕人不是狗仔。 他觉得自己算是林芷萱的朋友──一个她不认识的朋友。 第一次听到林芷萱这个名字,是三年前,在表弟的酒吧里。 那时候,他怀著当作家的梦想,自费出版了一本小说。 在那一本名叫《失踪》的侦探小说里,男主角是一名失忆的男子,在僻静的街角开了一间无人光顾的侦探社,有一天,侦探社终于来了一位客人,拜托他寻找他家失踪的少爷。 男主角在查找的过程中,了解到这位失踪的少爷是一个十分不负责任的人,为了追求自己喜欢的自由生活,扔下父母与偌大的家族企业,独自在外流浪,八年不与家里联系,弄得全家上下日夜为他担惊受怕,家族企业也因为后继无人而日渐凋零,可最后,他惊奇地发现,原来那位“失踪的少爷”居然就是他自己! 八年前,他离家出走,却在一次车祸中失忆,他的家人为了让他意识到自己的不负责任,所以引导他去侦察自己的过去。 这本小说卖得很不好,因为侦探小说迷们觉得这像一本文艺小说,而文艺小说迷又觉得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双方都不认可,两边都不讨好,所以从此,萧慕人的作家梦就破灭了,只好回归自己的生活圈,做父母要他做的事。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林芷萱这个名字。 “慕人哥,有一个女孩子说她读过你写的那本小说哦!” 那天,他到表弟的酒吧小坐,表弟小关兴奋地告诉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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