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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端的喝斥震得昆明身子晃了晃,脑中发出嗡嗡声响。发火了发火了?人前形象向来忠厚老实的老爸居然发火了?不可否认,当儿子的可是头一回见识……可是怎么会,怎么会因为一个外人而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发火?

  直到挂断手机走到操场集合,昆明依然呈恍惚状态。究竟是哪句话引得父亲起如此强烈的化学反应?

  “小路,接球!”

  随着不远处一声呼喊,黑白相间的足球划过斜斜弧度朝他飞来。昆明迅速旋身,抬脚接起球,不待旁人反应就已灵活地带球过人,并向另一名准备好的队友传了过去。

  “very well!”队友们怪声乱叫。

  乱云低薄暮,微雨洗清秋。

  难得在秋天会下起这种初春才会有的毛毛细雨,操场上冒雨做带球变速跑训练的足球社少年们如信天翁似的满场飞,兴致勃勃,激情不因微雨而减退。而夹在信天翁群里的昆明像一尾游弋在深海藻类里的鱼,鳞体发光,身影轻灵。

  在接触到足球的一刻,方才围绕着他的坏情绪统统都抛到了九霄云外。微凉的雨落在脸上,清新的空气沁人心脾,一连串他拿手的带球过人让围观的几个校队成员精神一振,忍不住感叹:“今年的新生也不是个个都草包嘛。”

  连和路昆明一起做训练的新生们都身不由己地停下来,看着他练习,“这小子,足球简直就像他训练多年的宠物。”

  “嗯哼,难怪几名学长都看好他。”

  “喏,快看教授的表情,活脱脱就像是葛朗台看到了一块大金子。”

  “说起来,上周的练习赛路昆明的确表现不错,听教授说,他不光是个人技术优秀,更主要的是那家伙很有团队精神——看到了吗?没有十成把握的情况下他会毫不犹豫地把球传给队友,而不像别人那样抢着射门出风头。”

  球场上的昆明可听不到场外的赞美,事实上,从他的脚尖触到足球的那一瞬起,什么事情都已抛之脑后。

  大学入学后他顺理成章地加入足球社,目的就是为了参加选拔赛而加入校足球队。若是这个目的能达到,那么就能得到大学四年的对外联赛机会。对他来说,若不能踢球的话,生命时光都等于是在荒废。

  变速跑之后就是每天必不可少的颠球训练,昆明的颠球动作不快但是相当精确,修长的身段流露出几分与足球气质毫不相干却并不矛盾的优雅,相当引人注目。

  数到一百四十五的时候,有校队的学长走了过来,“小路!”

  球落到草地上时昆明踩住,抬头,“有事吗?”

  “是这样的……”学生含笑附到他耳旁,悄声道,“教练今天铁公鸡拔毛,说要请大家吃饭。练习完后你记得留下来。”瞅着他茫然的神色,学长忍不住笑着拍他一记,“傻小子,是教授点名要你去的,额外小灶,明白否?”

  昆明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旁边的学长和教授相视一笑,尽在不言中。

  只是——若是能预料到这顿晚饭会弄巧成拙的话,那么他们恐怕是刀架脖子上也笑不出来呀……

  第四章 怜花人

  明月逐人归。

  风吹动渐枯的树枝,巷口处昏黄残破的路灯映着发黄的树叶,飘落下来。走进巷里的戴宝心轻轻吸气,感受秋夜的风透过胸襟沁进心肺里的凉意。

  真是悲剧啊,每次和舍友摸八圈输的总是自己——本以为练好麻将的话,可以和自己最拿手的毛笔书法珠联璧合以博得雅俗共赏的美名,如今看来是不大可能了——只求以后不要如此惨败,以至于肩负着全宿舍人的宵夜重任,可怜她深更半夜还得独自外出。

  在这十点左右的夜,昏暗光线笼罩下的无人小巷,阿宝身穿着月白色开襟长衫,竖领和袖口绣着大朵迤逦的花纹,脚上穿一双绣蝴蝶的浅靴,整体充满十足复古味道,若不是手里提的大袋热腾腾香喷喷的关东煮透露出几分烟火气,那么恐怕自己都当自己是夜行的女鬼。

  为什么今晚会觉得这条走惯了的巷子会如此漫长迂回?是因为天气越来越凉的缘故吗?心里嘀咕着,戴宝心咝咝地吸着气,纤细的手抓紧了另一个肩头,瑟缩着朝巷子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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