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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序

  混世魔王来喽!

  一样的菜色吃多了,难免会觉得腻,写东西也一样,一连写了好几本时装的,感觉有点疲乏了,感谢小编编絮绢*局抬贵手、网开一面,恩准我写一本古装的,换一下胃日、调剂”下身心,于是这本书就插队了,真是不好立息思了。

  且一实写古装戏还满有趣的,首先你可以抛开现实的束缚,天马行空地优游在X朝,只要不要太离谱,大概就OK了,虽然说是X朝,不过在写的时候我总是想着我最喜欢的唐朝,为什么最喜欢唐朝?因为那个时候的社会风气开放,文化、艺术登峰造极,就连服饰打扮都是缤纷灿烂,漂亮极了。(好吧,我承认,唐朝不是那么完美,在政治方面就有点不行,一下子武则天称帝、一下子安史之乱,没多久就变成五代十国,还真乱呀)

  接着人物的设定空间也宽阔了些,可以是纵横江湖的侠士,也可是权倾一时的贵族,还有还有,可以稍稍一买弄一下诗词歌赋,有很多古时候的情诗棒透了,可是总不能让现代人之乎者也吧,感觉怪透了,所以只有古人可以“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连续剧“寻秦记”里头有个桥段很有意思,男主角项少龙神神秘秘地闪进某户人家,敲敲门,门里头的人低声问暗号:什么人?项少龙就说:香港人。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笑翻了,因为故事里的项少龙是穿越时空回到秦朝的香港人,所以这一段不但合情合理而且还好笑极了。

  对,没错,写古装戏不能用太突兀的现代用语,在写的时候才发现还真有那么一点点小麻烦呢,常常要回头改东改西,唉,总不能让他们全都变成香港人吧。

  交了这本书的稿之后,整个人突然消气似地,除了忙家里的一些琐碎的事情外,好像没做什么了不起值得宣传的事,就这样整天混呀混的,一直到小编编絮绢打电话来要序,才发现自己还真有本事混呢,哈哈,从今以后叫我混世魔王。

  玩归玩,该认真起来的时候还是要认页,古时候不是有那一种把头发绑在天花板上,逼自己用功的CASE吗?嗯,我就是要效法那种精神,不过……我是短头发,先把头发留长再说好了。哈哈,开玩笑的啦,我会努力想故事的啦,敬请期待,当然,请先好好享用这本书。

  第一章

  “传说中的美少年来了?!”

  蓝田县县衙师爷何一问跳了起来。

  那个拖延多时、没有准时上任的新任县太爷终于到了,本来想一买个乖,由他领着大家一起恭迎大驾,讨一下新县太爷的欢心,这会儿捕头阿胜来通报,说县太爷已经到了县衙,他忍不住懊恼地臭骂。

  “我不是叫你一定要派个人守在城外等着的吗?古么等人到了县衙才知道?这下失礼了。”

  “我有呀!”阿胜边走边喊冤,“等一下你看了就知道。”

  到了县衙,看见那又旧、又小的马车,何一问懂了,难怪阿胜他们会漏接,谁也想不到这样寒酸的小马车里坐的是堂堂七品县令,唉,看样子来了个小穷鬼县太爷,以后别想有哈油水可捞了。

  进入大堂,只见值班当差的衙役们正围着一个年轻人道贺,个个眉开眼笑地领了赏银,开开心心地欢迎新官上任。

  “在下师爷何一问,向大人请安,不知大人驾到,有失远迎,请大人见谅。”何一问长揖行礼,阿胜也跟着。

  阿胜好奇地打量这个人未到传闻就先到的新县令江青墨,这一看,本来就大的嘴张得跟城门一样大。

  少年郎缓缓转过身来,头上里着黑色朴头,长长垂带轻轻地甩过肩头,那姿态优雅极了,十七、八岁的俊俏睑庞洁净如玉,一双乌眸澄灿如星,虽然身上的青色袍衫有些半旧了—但那也无损于他的翩翩风度。

  早在前些时候就有消息从京里传来,听说这次派来蓝田县当县太爷的江青墨不但文采好,长得更是俊俏,很得上面的关爱,是个春风得立息的美少年。

  何一问也算是见过世面的老江湖,连他也不禁要赞叹一声:传言果然不假。

  “一点微薄的见面礼,以后还请多多指教。”江青墨微微欠身,将赏银红包送给后来的两人。

  何一问在袖子里偷偷揣了揣银两的重量,果然微薄,不过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小小年纪就懂得打点上下,不错、不错,是个上道的孩子,他喜欢。

  师爷放心了一半,一双眯眯眼在大堂上转了一圈,眼前除了县令本人以外,只有一个约莫十五岁的童子和一名中年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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