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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边一声满足的叹息唤回以安飞到老远的思绪。他斜睨发出声音的人一眼,蓦地睁大一双圆圆的眼睛,惊恐地瞪着他,嘴唇颤抖,“叶予风!”

  “哈啰!”被点到名的人举起手,俨然是一名童子军。

  “你居然吃光了!”以安不敢置信地瞪着已经见底的冰淇淋桶。距离他吃第一口开始到现在,那不过是十五分钟的事耶!

  叶予风眨眨眼。“对呀,我吃光了。”好无辜。他只是埋头一直吃一直吃……没注意到。“呃,我好像忘记留一匙了。”出于愧疚,他立即将放在车座前的另外一桶冰淇淋捧到胀红了圆脸、变成圣诞老公公的以安面前,诚恳地赔罪。

  却令以安咬牙切齿。“我、不、要、芒、果!”真是……够了!

  就是这样,他才不想问当年叶予风为什么站在雨中唱歌;因为倘若问了,破坏美感不打紧,还一定会害他吐一加仑不止的血!他可不想年纪轻轻就英年早逝。

  以安看了看手表,想确定他们不会迟到。

  先前为了予风坚持要买的冰淇淋,耽误了一点时间。

  待会儿要赶的通告虽然不是很重要,但以安这几年来在演艺圈里备受好评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很坚持自己旗下的人不可以迟到。

  很多艺人在成名之后,经常会以迟到来显示自己的身价非凡;但在以安看来,那是极不可取的。不仅浪费其他人的时间,也会打坏自己在工作人员眼中的形象。

  演艺圈是一个狭窄的世界;在这里,好事传千里,同样的,恶名也会万里远播。

  叶予风有一个令他欣赏的地方,就是即使在他初尝成功滋味之后,也从来不曾耍过大牌。他是个相当敬业,也很有自己原则的人。

  冲着这一点,以安便会庆幸自己在多年前那个三月天里,为一场雨而临时起意走进久违的校园。

  红灯了,他减缓车速。

  车子在一个十字路口前停了下来。行人可以通行的绿色人形灯志亮起。

  在路口两旁等候的行人像是两个敌对的队伍,正要走向对方,进行人质的交换。只要配上鼓声,场面就会变得很紧张。

  车里的冷气呼呼地吹,车外却一片阳光普照,热气蒸腾。

  这是个很长的红灯。

  他瞥了身旁的叶予风一眼,发现他已经把埋在冰淇淋桶里的脸抬起来──谢天谢地。

  他们的车几乎停在斑马线的边缘。

  他发现予风也在看着道路两旁的行人,交错穿越这条相当宽广的路面。

  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看着台北城时髦的男女众生,如何在这个舞台上演一场急促而短暂的默剧。

  啊,左边,走来了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他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挽着手提公事包,神采飞扬的他似乎正要赶赴一场商业会议;右手边,一个大腹便便的孕妇推着一台有顶盖的婴儿车,脚步稳健地走过他们面前;再接着是一个将衣服穿出许多流行层次的少女,耳上挂着免持听筒,嘴唇不停地动,如果没注意到她耳朵上的小玩意儿,可能会以为她是在喃喃自语。

  这景象让以安再一次觉得自己有点老了。

  尽管免持听筒已经在大街上悄悄地流行起来,然而他就是不习惯在街上对着空气里的电流说话。老式的他还是喜欢拿着手机搁在耳边大喊大吼,连买车也宁愿选择外观保守实用的国产车,因此从来钓不到年轻的美女。怪谁?

  注意力又转回路面上。

  这回由右而左走来了一个长发女子,那一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美丽长发吸引了他的视线;正想跟予风说他从来没看过养得那么长还能那么漂亮的头发,偏过头去,却发现身旁的人脸色一僵,脸上惯有的淘气与笑谑霎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并且几乎在同一时间推开车门,长腿跨了出去──

  以安一愣!他们还在十字路口上,而后头跟了一长排的车,行人通行的绿色人形灯号则开始闪烁加速,警告着剩余的通行时间已经不多。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跟下车把予风拉回来。但当他看见予风追上那名长发女子时,却讶异得什么也不能做。

  因为他从来没看过予风露出那种样子的表情──一种包括了惊喜、错愕、恐惧,以及满怀不确定的表情。

  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第二章

  当那名长发女子飘然走过眼前时,叶予风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连忙再睁大眼,这一看,几乎令他屏息。

  那长长的发随风飘动的样子,以及步行时迈步的姿态,在在都唤起他的记忆。

  会有可能……这么凑巧吗?在一个红绿灯前……

  他几乎都要放弃、都要遗忘的六年后的今天,他竟以为他看见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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