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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


  只见她拿出空空如也的药篓后便颓坐在地,掩着脸孩子般嚎啕起来。

  她失败了。她没有采回珍贵的药材。

  所有人还是说不出话来,只有隐秀温柔地将她拥进怀里安慰着。

  好半晌,穆伦终于找回声音。他清了清喉咙,对众人道:“既然这是比赛,一切还是要照规矩来……”

  隐秀根本不理他,很明显地涉嫌图利特定对象。他轻轻抹着福气脸上的刮伤,怕她痛,温温地替她呼着气。

  “隐秀……”福气担忧她将失去他。

  但隐秀轻声耳语:“没关系,我们私奔吧。”去他的比赛。

  穆伦好笑地看着隐秀,无奈笑道:“作啥私奔?你的姑娘已经带回无比珍贵的药材,足够当你的聘金了。”

  福气眨了眨眼,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穆伦来到她身边,从她乱糟糟的头发里取下一坨被冻结住的东西。“这是雪鹰石,价值连城,足够买下好几座牧场了。”

  “呃?”福气整个人呆掉。什么雪鹰石?那是鸟粪吧?

  只见隐秀进一步解释道:“雪鹰终年只在人无法到达的地方栖息,只吃一种仅能生长在天雪山壁间的龙珠果,龙珠果的籽据传有回春之妙,但因为稀少珍贵,再加上无法采集,因此只能透过雪鹰粪石来获得这种珍贵的药材。”揉着她的发,他笑了出来。“福气,你果真福气!”

  “所以,现在有三位姑娘胜出。”穆伦宣布:“阿思朗你可以——”

  “不,只剩下一位了。”丝珈丽和菲娜同声道:“我们退出这场比赛。”

  “呃?”穆伦顿时哑口无言。真搞不懂这些姑娘的心思啊。

  只见有着一头金发的丝珈丽嘲讽地道:“这场比赛从头到尾都不公平。”

  高姚的菲娜也说:“没错。打一开始就很明显了。”她指向福气说:“这个平地姑娘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在高原上几乎是个废物。”

  福气肩膀一缩。她的确很废,不过她有别的才能啊。谁料得到她这辈子会有来到高原的一天,她本来是要当女史的哩。

  丝珈丽说:“像她这样的姑娘,除了阿思朗以外,大概没人敢要。”

  “连赶个羊也会迷路的露露儿塔玛非,还是生平仅见。所以我们决定——”菲娜故意停顿了下。“大发慈悲,阿思朗就让给她了。”

  当两名姑娘落落大方地退出时,所有人一致为她们喝采。

  隐秀颔首向姑娘们致意,随即不再理会众人,径自抱起他脸儿红红的姑娘往主屋走去。她需要洗个澡,还要上药。

  “隐秀……什么是露露儿塔玛非?”福气疑惑地问。

  “北夷话。”他简单地说。

  “我知道。我是问这话的意思是?”

  隐秀扬起唇。“愚人之妻。”

  “愚人?”指谁?

  “就是我。”

  一个月后,依旧是冬日,他们在高原上举行了盛大的高原婚礼。

  这位“愚人之妻”终于在高原上混熟了一些,也交了不少其他部族的女性朋友。虽然她还是很拙于家务,但她总算知道“露露儿塔玛非”是什么意思了。

  北风将在婚礼后离开,再度浪迹民间,写他的野史去。许多年后,民间开始流传着一部与官方正史不同的边境史,署名福字,有人怀疑是福北风所著。然而他却否认。

  新婚之夜,福气对丈夫道:“你骗我。”

  她的丈夫——阿思朗沃萨克——停止亲吻她的脸颊。“我骗你什么?”

  “露露儿塔玛非不是愚人之妻的意思。”

  “哦,那是什么意思?”装傻。

  “意思是……你别脱我的衣服!我话还没讲完……”

  隐秀才不理她,继续努力地完成丈夫的责任。毕竟,他可是她以重金聘入的夫婿,必须让妻子觉得有价值才行。

  “那意思是……”唔,要被吻住了,她喘息地道:“为爱痴狂的女子……”

  隐秀没有回应她。他早已知道,她为他痴狂。就像他为她痴狂一样。

  漫漫久、季即将要结束了,从寂寥宫廷到这极北的高原,他的心终于自在了。

  散佚之章——南风卷

  某年某月春日,女史在彤笔阁无意间看到一卷史料,是前任女史所记,内容相当有意思,竟是女史自记她自入宫后与某位天朝皇子的纪闻。

  从相遇、相识、到爱情萌生滋长,这名女史最后决定放下宫廷,到天地尽头去寻找今生至爱。

  彻夜读完后,南风惋惜这篇记载并未署名,诚如过去在彤笔阁里鞠躬尽瘁的无名女史们一般,也诚如他。

  斟酌半晌后,他取来朱笔,在卷轴最后补记:

  女史氏 福气,为隆佑朝太史福临门之女。于隆佑二十一年至二十八年间任后宫女史,与天朝七皇子相恋。今乃不知所终。

  然而信史不可尽信,后世人若有见此记者,是非真假,由人自断。

  彤笔阁 女史氏 福南风

  小妹,你会幸福吧?

  朱墨干后,南风缓缓收起卷轴。而故事,仍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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