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卫小游 > 福气女史 > |
四十一 |
|
当年他十分喜爱他的母亲——夏妃,那名异族女子眼中经常闪烁着关外之人不羁的目光——他想驯服她,却失败了。诚如她为他所生的一双子女,他想驯服他们,却也没有成功过。 他看着躺在床上形容枯槁的女子,他的第三女,容颜绝美,被国人誉为天朝第一名姬,性格却也刚烈难驯,宁死不屈。 身为一国之君,他无法容忍有人胆敢不服从他的命令。 毕竟君无戏言,君权不容挑战。 然而身为一个父亲,他却无法真的看着他的子女在他眼前死去。 叹息一声,他摒退所有人。发现二史依然伫立身侧时,他再度叹息。“两位爱卿,可否别在起居注上记载这件事?”否则他这君王真会脸上无光了。 福东风与福西风相觎一眼。福东风拱手道;“帝王家女眷内史,不在臣等的记录范围。”自有女史负责记录这件事。 总算有人肯尊重一下他这个君王了。得到不列入记载的保证后,君王转身看向隐秀。“太医就在外头候着,等会儿朕离开后,让他进来看看芦芳。” 隐秀这才松了眉头。“儿臣代芦芳恭谢父皇。” “不用谢。等这件事过后,芦芳还是得给我一个交代。不过这一回,朕会让她自己来选择。” 隐秀没有答话。他知道,这已是最大的让步和底限了。 后来,君上改令四公主下嫁威武侯之子。由于正史没有记载这事件的始末,因此后世无人知晓孝德帝最后决定让步的原因。 独独隆佑年间内廷秘史有记载,某年月日,孝德帝亲访云芦宫一事。详情付之阙如。 三个月后,三公主的身体逐渐康复。 御花园中,太阴历七月十四是秋禊日。天朝一年两禊,春禊在三月三。春秋两禊都必须到水边以清水洗涤手脚,以祓除不祥。 秋禊日这一天,君上趁着在御河流过的御林苑中大宴群臣时,特意召来天碧公主,令她亲选夫婿。 天朝女子一般满十三即可嫁人,没有道理公主年届二十却仍无婚配。这是于礼不合的事。 当时园中有满朝未婚且适婚的文武官员、俊秀名士若干位,皆应君王诏命,梳洗装扮,个个看来都是一时之选的风流人物、栋梁之材。 恢复花容月貌的公主穿着秋日礼服,恭身询问君上:“敢问父皇,是否这里所有男子都可由儿臣任意挑选?” 君上说:“我儿但选无妨。” “君无戏言?” “君无戏言。” 三公主环视御苑四周,神色凛然,傲视群臣。在场每个男子都为公主的美貌所倾倒,纷纷展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盼望获得公主青睐。 虽然怒公主之名早已远播海内外,但天朝第一名姬的身分以及君王的宠爱,仍使天碧公主炙手可热。 公主不慌不忙地环视众男子,其中不乏当今朝堂的名流风范,更不乏千金之子、侯门将相,能在这么多男子中得到选择的主动权利,已是极为特殊的待遇了。 她很清楚,今天她势必得给出一个交代,以挽回君王之前丢失的颜面。 她忍不住揣想着这些入之中,谁是君上属意的人选? 黄梨江?朝堂第一美男子,未来内阁成员之一? 句彻?新科武状元,掌八十万禁军的羽林郎? 木瑛华?当今吏部侍郎,下一任首辅大臣的人选? 世俗女子,能有这些不俗的男子作为夫婿,也该知足了吧? 然而天碧公主一一走过他们面前,对诸君品头论足,使这些身穿锦衣华服的人中龙凤面露诧异,那一瞬间,仿佛自己竟成了待价而沽的羔羊,任人挑选。 可尽管如此,仍无一人雀屏中选。 最后,公主竟走向园林角落,伫立在一名身着朴素粗服、身形清癯,面容沧桑的男子面前。 认出那名男子是先前受召入宫来唱挽歌的歌者时,君上脸色遽变。“慢着——” 天碧公主站在那名男歌者的面前,凝视他半晌后,回身禀告君上。“儿臣选好了。”没有分神留意男子脸上的诧异。 君上正要开口,天碧公主却先一步道:“谢父皇容许儿臣自择婚嫁的对象。” 君上怫然变色。“胡来!他是个唱挽歌的!” 因是秋禊日,祓禊事后,宫里举行宴会,才从外头请进来表演。这年头,挽歌的表演俨然形成一股风尚。 当着群臣的面,天碧公主轻声提醒:“君无戏言。” 君上却恍若未闻。“朕命你重选。” 公主再次恭身行礼。“君无戏言。” 一瞬间,君上的脸色由黑转青,又由青转紫,俨然已在盛怒边缘。 群臣默然不敢作声介入君王与公主之间的家务事。三公主固然怒名在外,君王之怒也不容小觑。 只见公主毫不畏惧地迎视君王愤怒的目光,不肯让步。 许久,脸上无光、非常下不了台的君上咬牙道:“从来没有帝王家的公主下嫁平民的例子,如果你执意你的选择,你必须自王家除籍。” 他以为最终可以迫使她重选一位他合意的人选。今朝他特意邀集未婚的臣子齐聚一地,就是为了让这个女儿能够嫁得一名人中龙凤。 但她甚至连考虑一下都不。当着众臣的面,她脱下象征帝王家的礼服外衣,卸下礼冠,拆下配戴的璎珞珠玉,直到身上只剩下一件素衣纯裙,任一头乌黑长发披肩而下。 不顾众人的眼光,她在绝美凄艳的淡笑中,跪地行谢君礼。“那么从今以后,还请君上多加珍重,芦芳就此拜别。” 君上从未如此愤怒。他猛然别过头去,怒道:“把他们撵出宫!从此我天朝再无天碧公主之名!” 即便是女儿,他也容不得她竟然胆敢挑战王权的尊严。 他容不得,也不能容。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