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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看他大受打击的模样,她有些不忍心地拍拍他,“人毕竟是群居的生物,所以即便是我的‘隐居’也是建立在外界的条件上的。” 当然她不会告诉他,她基本上只有赶稿期是处于“隐居”状态的。

  他管别人是不是群居的。洛凡莫可奈何地扒了扒头发。看来惟今之计,他也只能有事没事就厚着脸皮跑她的香闺,彻底地贯彻执行他追求的第二招了,只希望他的脸皮真可媲美十层装甲……

  唉,为什么他感觉自己的追求之路走得有点惨淡呢?

  连着数日,洛凡往她的香闺跑得十分殷勤,当然也跑得她十分不快,直想拉下脸皮轰他出去。无奈“来者是客”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再加上她学不会拒绝不受欢迎的访客,致使领土主权不受重视,履履遭受外敌人侵……

  但是,拉不下脸皮轰他出去,不代表她必须善尽地主之宜。所以,他想进她地盘,随他!他想让她做个好主人招呼他,没门!

  对不受欢迎的客人,她能做的极限就是,允许他进屋,然后对他视而不见由着他一个人唱独角戏,再多,没有了!

  只不过,他如果知道她能够冷淡他这么些天,大半要归功于他那日送来的精神补给——那些小说,不知他会是什么心情。

  埋首在《寻案记》的后面,甘平空出一只眼瞄她的客人。大概是终于知道了独角戏的无味,他今天改了方式,进门没多久便自动自发地在她的书柜上抽了本书,窝在一旁的椅子上看了起来。

  她注意了一下,他看的书是书柜上她很少翻动的书——她写的。

  可恶。发现了这一点之后,她突然竟有股想将书抢下来的冲动。就好像担心——他会透过书,窥视到内心的秘密一样。

  这让她不禁懊恼地回忆自己当初写下它们时,是否投注了太多个人的情感在其中。

  该死的,看来这几天的相处,她对他并没有完全做到无动于衷。

  “平平——”

  每天拼命从紧巴巴的时间表里炸出两个小时往她的香闺靠,洛凡自然不可能是为了来这儿看书。

  只是这些天她一直不理他,他才为自己找点事做的。所以,虽说他在看书,但注意力却仍集中在她身上,她那儿有一点风吹草动,他都不会遗漏。

  “平平”

  十分钟了,她书中的书都没有翻页,这种情况相当稀奇呢。

  第一次看她看书时就发觉,她看书的速度超快。

  他开始还以为她是不想理他,才借着翻书来赌气,后来才发现她的确只是在看书。虽说,他不认为她看书的方式真能看得进去多少内容。但仍不能不承认她看得很认真——她大小姐经常性地看书看到遗忘了室内还有一个他就是证明。

  一想到这就让他心中就有些不是滋味。不过今天她竟在看书时走神了,倒是难得。

  “平平——

  “干嘛?”一不留神给他应了回去,懊得她差点咬下自己的舌头。

  “想什么想得这么人神?”装作没看到她又气又恼的模样,洛凡径自兴致勃勃地靠了过来。

  “我在想…”该死,怎能让他知道她在想什么?险些被他拐了,“要你管?”甘平借着凶恶的口气掩下上窜的红潮。

  咦,她脸红了。难道说,她是在想他?太好了,

  “平平——

  “平什么平?”知道自己对他产生超出友谊的情感了,还容他在她面前晃,是她这辈于最大的失误。甘大小姐恼羞成怒了,“要想看书,我可以借你拿回去看。你从明天开始不要再来烦我了。”

  她以为每个人都像她一样嗜书如命呀,“明天你有什么事吗?”

  “我明大开稿”休笔期他来招惹她无所谓,但一旦她开稿,他还敢来,那就真是不知死活了。

  “开稿?好啊,我还没见过你写稿时的样子呢。正好……” 呃,他突然想起曾经有儿次打电话给她时,她的态度相当的……糟。

  甘平笑出了一口的白牙,“你确定?”

  而她的笑让洛凡直觉地联想到鲨鱼。

  现在不确定了。他也扯出了一抹笑——僵笑,“我想我还是等你完稿之后再来找你吧。”

  “随你。”甘平轻应,再次埋首书中,掩去一闪而逝的精光。

  算你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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