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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懒人日记六月篇

  写完了写完了我写完了!

  什么?写太慢了……

  谁说的!(宛琬张牙舞爪寻找猎物,意外发现有一团催稿大队声势惊人地迎面而来,大惊之下,只能抱头鼠窜而去……呜……)

  我何尝不想写得很快呢,只是马有乱蹄、人有失足嘛。而我这人平衡感不好,走路不稳,经常跌倒啊。我……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已经很努力地检讨了。

  天地良心啊,我每回写完稿子后,都会谆谆告诫自己——下次要写快一点喔、不可以摸鱼啊、要让编辑刮目相看噢。(哈雷编编冷哼一声:这些话,我听过108次了。)

  哈,反正不想写稿时,可以有千百个理由——天气太好,不想写稿。天气太坏,不想写稿。这是身为自由作者的一点任性,当然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啦!

  可是——谁要天气太好、天气太坏,而我太懒呢?

  《只爱陌生人》这本书其实是在完成我的一个心愿——

  一夜情!对,不要怀疑,你的眼睛没有看错。

  大家要知道,灯光美、气氛佳的时候,有时候真的很容易意乱情迷的。只是——我有洁癖!谁知道眼前让人心跳加快的陌生人,身上会不会有不为人知的隐疾还是细菌啊!

  因此,李琳可以有一夜情,她可以找到身体健康检查绝对卫生合格的男主角。

  因为作者做不到的事,主角就应该要为之代劳!

  那,有没有主角可以帮忙写稿啊?(期待中……)写了几年小说,偶尔也会有厌倦想停笔的时候。(相信我,我相当喜新厌旧。(再加上我这人老爱乱操心,总是会害怕哪一天灵感突然消失了,我会再也写不出东西来。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写得愈多、想得愈深,就愈有更多的感触,想透过故事跟大家分享。这样的动力,让我多少安了点心。

  所以,我们就下回见罗!

  第一章

  《只爱陌生人》

  作词者:林夕

  我爱的

  比脸色还单纯

  比宠物还天真

  当我需要的

  只是一个吻

  就给我一个吻

  我只爱陌生人

  我只爱陌生人

  从小到大,李琳一直知道自己是个高高在上的公主,直到这一刻——

  她遇见了她的国王。

  李琳一瞬不瞬地望着那个坐在吧台最左侧的男人。

  男人拥有一双狭长的东方眼眸和一张干净斯文的脸庞。眼睛大小、鼻梁高低与双唇的厚薄全都是恰到好处的不愠不火。如同他的气质,不属于那种刚毅地让人侧目的阳刚、亦不是那种白面书生型的做作斯文。甚至连他的体格都是中规中矩的结实,而非那种充满了压迫感的坚硬肌肉。

  表情内敛、气质内蕴——

  天!

  这男人简直是上天为她订作的一样!要她如何不为之歇斯底里?

  他全身上下无一不是她喜欢的样子啊!李琳咬住了唇,无法停止自己对他一瞬不瞬的露骨注视。

  早知道来垦丁度假,就能在PUB里发现这么顺眼的男人,她就不用每回老是要搭机出国了!坐到吧邰边的男人抬头和酒保说了几句话,然后勾唇浅浅一笑——李琳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他的笑容狠狠地掐住。

  李琳重重喘了口气,美好的胸形也随之起伏地在场其他男人意乱情迷。

  她很难笼统地说明自己此时的心情,什么心悸心乱都只是一些搔不到痒处的形容词。事实上,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像一颗过份成熟到随时要爆炸的橘子或石榴,而那些爆发开的汁液,全都会甜得吓死人。

  她要他!

  李琳把手里的果汁放回桌上,拎起杯绿装饰的鲜黄凤梨放人鲜红的唇间咀嚼着不褪色唇膏是女人的最佳武器,让她甚至不用到化妆室补妆就能风情万种地出击。

  她背起一只印满了粉红色花卉的大背包,一身露肩系颈的碎花短洋装无论在何时都是?!人注目的。

  她早习惯了来自于男人的惊艳目光。

  事实上,这些如影随形的目光也是她魅力的一部份——如此一来,那个被她看中的男人,才会知道他有多幸福。

  李琳修长小腿下的三寸高跟凉鞋,自信地踩在PUB木质地板上。而那个正在小舞台上奋力跳着踢踏舞的女舞者,则莫名其妙地被人抢走了泰半风采。

  他为什么不回头看她?李琳丰满的唇线不悦地一抿。

  他手上那杯酒真的那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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