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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我们要去哪?”莎莎问。

  “爬爬山、踏踏青、野野餐。”祁励明回答,眼底的笑意明亮清澈。

  爬、山?

  莎莎愣住了……

  夏天,蝉声四起,茂密的树荫遮蔽住炽火般的阳光。

  她在森林里。

  没错,她真的在森林里,祁医生开车带她出来爬爬山、踏踏青、野野餐。

  虽然,爬爬山、踏踏青、野野餐是她提议的。

  但那绝对不是她的兴趣。

  至于那一句:“我不要参加相亲宴,因为我会嫉妒。如果可以,我倒宁愿跟你去爬山、踏青、野餐,不是更浪漫?”

  那只是因时制宜的说法。

  这里是新店乌来的山上,他们坐在登山步道上的一座小凉亭里。

  天气很热,但因为身处在树林里,又有凉亭挡住太阳,时而吹拂的山风,扫去燠热的暑气。

  夏天的乌来是一片青翠的绿,景色极美,虽然偶尔出现的毛毛虫会让她吓得惊声尖叫,可蓝天搭上绿荫,的确是最令人感到舒服的配色。

  但是,问题来了。

  野餐,好,野餐嘛,只是张口吃东西,她不靠禁食维持体重,所以也就没有忌口的问题。

  踏青,好,踏青嘛,乌来“溪”光山色,风景秀丽,是踏青的好地方,配上她百花一般鲜丽的服饰,正所谓万绿丛中一点红,亮眼得很。

  问题来了——爬山。

  她不能爬山,爬山会消耗体力,她的衣服是聚酯纤维材质,很飘逸、很浪漫,但不吸汗也不排汗;而爬山一定会流汗,到时候她把自己搞得一副“香汗淋漓”的模样,她不认为自己能有多美。

  况且,她脚上还踩着一双有跟的凉鞋,这么秀气典雅的鞋子拿来爬山,保证脚丫子痛得哇哇叫不说。她盯着鞋跟旁稍稍的磨损,唉,她这双千载难逢的超美鞋说不定今天下山之后就玩完啦!

  哦,老天爷,称既然许我一个浪漫的约会,为何不让这个约会更浪漫一点呢?

  怨着怨着,她开始觉得自己的脚趾开始隐隐作痛……

  她一定是全世界最悲惨的痴情女,为什么祁励明是牙医,还是个喜欢爬山的牙医啊?!

  莎莎取出放在粉红珠珠包内的小手帕,擦擦额头的汗。她真想照照镜子,看自己香汗淋漓是怎么个模样……

  祁励明凝视身旁的女子。她很美,全身散发出一种耀眼热情的光彩,连她的笑容都像阳光似的。

  她说她喜欢他。

  这句话,几天来一直萦绕在他的耳边。他当然知道她喜欢他,因为他不止一次捕捉到她失神地望着他,美丽的眼眸里闪烁着爱恋。

  她因为喜欢他,甘愿忍受精神折磨、克服恐惧,当诊所的义工。

  甚至,他发现莎莎并不爱爬山,却因他的喜好,咬紧牙关,忍受从停车场走到凉亭,这大约半个小时路程的折腾,一路上还能保持美丽甜美的笑容,不露出狰狞的模样。

  她所做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是新奇的。他不了解,一个人可以为自己所在乎的人付出多少?

  刚开始,他有些错愕,不了解一个热情得像天上太阳的小火球,会喜欢上他这个沉默寡言,性情冷淡的男人。他知道自己给人的印象,懂自己的脾气,但这一直是他唯一的生活方式。

  直到遇见了她,在短暂的接触后,自己无法抗拒地习惯了她热情的性格,习惯她水水媚媚的嗓音相伴,习惯时时刻刻被她那股淡雅馨香包围……

  “你有来过乌来吗?”

  他的声音让莎莎回过神。“啊!有啊,我来过乌来,不过那是小时候的事了,以前我老爸带我到云仙乐园玩过。”

  祁励明自小冰箱中拿出一罐可乐。“云仙乐园在另一头,不过这几年繁华不再。”

  微沁着水珠的铝罐衬着他修长的手指煞是好看,莎莎吞了口口水。这看起来挺美味可口的,她竟有股一口气啃了他手指的冲动……

  老天爷,爱情会让女人变成野兽吗?

  “是啊,繁华早已不再,现在好玩的游乐园都往土地比较宽广的中南部迁移了,呵……”

  莎莎接过祁励明递给她的可乐。他细心地为她插好吸管。

  “谢谢。”

  “豆皮寿司吃吗?”

  “吃,谢谢。”

  莎莎另一手接过一个寿司。祁医生的小冰箱中放着不少的食物和饮料,重量铁定不轻,一路上她只顾在心里唉呀唉的,根本没想到要去分担他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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