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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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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吧。对了,当了十八班的导师一个月了,有没有什么……呃,困难?”沈逸君突然转移话题,其实这也是她担心的问题之一,程佳羽虽然身心不错,但是十八班的学生声名远播,想要驯服他们并非易事。 “刚开始多少是会有一点小困难啦,但是都能顺利解决,所以我们现在还算是和平共存,唯独令我感冒的是白浩天那个学生。”那家伙除了开学那一堂课出现过之外,其余每堂课均派他的小喽拿请假单过来,事假、病假也就算了,他还请丧假、婚假、产假、例假,甚至有一次请的是“不爽假”,简直气死人了。 “那孩子令每一个老师头痛,偏偏又动他不得。”沈逸君感同身受,同样的一脸无奈。 “是啊,仗着他靠山硬嘛!”哼!狐假虎威。 “别气,别气。”沈逸君拍拍她背:“不过我倒是很惊讶你能跟其他学生正和平共存。因为除了白浩天,其他学生也并非常易服人之辈。” “所以你别想用以德服人这种崇高的理念来教化他们。”她可是切身之痛啊,那班学生简直是阿修罗派来的精灵转世,一个比一个精、一个比一个贼。 “那你是用什么方法让他们服你呢?”也真的好奇,依程佳羽如此耿直的个性会用什么“偏方”呢? “服?也许吧。不过那也要他们认可才行。他们会想出一大堆怪问题来考你,一旦你做到了,并且凌驾于他们之上,他们会‘暂时’服你,直到他们找到新问题以前。” “你允许他们这样做?” “是啊,这也没什么不好,至少还表示他们肯动脑筋啊。”有了事情分散他们的注意,他们就比较不会到处捅楼子啦。 “也对。”想不到十八班的学生怪,程佳羽的教育方法也很有“创意”,也许她这种作法在不久的将来会为国家培养出一票比尔盖茨也不一定。 “佳……程老师。”见到有旁人在,汪仲华及时改口。 “咳!咳!”真衰,为什么每次食物就要入口,总会有人来坏事。程佳羽顾不得溅了满身的果汁,一脸怒容瞪向来人:“该死的老百姓,想谋杀啊!” “你是为人师表,怎么可以出口骂人呢?”汪仲华一脸陪笑,赶快递上面纸“将功赎罪”。 “或者你希望我直接尝你一拳比较痛快。”程佳羽的拳头在他面前挥呀挥的,一张脸气得鼓鼓的。 “保持形象、保持形象。”汪仲华拉拉她衣角,提醒她有外人在。 “你们慢慢聊,我有事先走了。”沈逸君怯怯地看了汪仲华一眼,微微一笑就要离开,却被程佳羽一把拉住。 “忘了替你们介绍。逸君,这位就是汪仲华,是我二十年来老邻居了。”然后又转向汪仲华:“这位是沈逸君老师,教英文的,单身,未婚。”程佳羽一边说,一边朝汪仲华眨眨眼。 “沈老师?”汪仲华微微颔首致意,不理会程佳羽的挤眉弄眼。“不好意思,打扰你们谈话了。” “你们聊,不打扰了。”沈逸君再次微笑,悠雅的退场。 看着也离去的背影,程佳羽心中感慨:这么好的女人。再看看身旁的汪仲华,其实他也不差啦,那就…… “又在打什么鬼主意?”看她那贼贼的眼神,汪仲华敲了她额头一记,顺手抢过她手中喝了一半的果汁一饮而尽。 “喂!那是我……”来不及了。 “哇!喝死了,刚刚说了那么多话,流失不少水分。”汪仲华舔舔嘴角,一脸满足。 “要喝不会自己倒啊。”程佳羽咕哝,闷闷地再去倒了两杯果汁,一杯递给他:“拿去啦。” “谢谢,佳佳最好了。” “狗腿!”她白了他一眼。不知其他女老师是否风过他这副赖皮样?肯定是没有,否则她们不会对他“兴致勃勃”,也许早就逃之夭夭了。 “佳佳?你干嘛这样含情脉脉的看我?”正在享用点心的汪仲华突然将脸凑到她面前。 “哇!你吓人啊!”被他的大特写吓了一大跳,程佳羽急忙退了一大步,却因重心不稳而往后倒去。 “小心!”一双健臂及时勾住她后腰,让她免于脑震荡而送医。“我的脸有这么可怕吗?佳佳,你伤了我的心。”待程佳羽站稳后,汪仲华佯装一脸受伤。 “神经!”拍掉腰间的“毛手”,程佳羽抚着下巴端详了他一会儿才开口:“光光,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怎么?你要跟我求婚了吗?”汪仲华两眼发亮:“我答应、我答应!你说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呜……”话还没说完,他的肚子就吃了一拳。 “我跟你说正经的,你少给我嘻皮笑脸!”程佳羽收回拳头,若无其事的拿起果汁啜了三口。这家伙从小就跟在她屁股后面嚷着要“嫁”给她,没想到长大了依然是这副死样子。 “我也是说正经的啊。”汪仲华抚着肚子咕哝。 “我是问你有没有结婚的打算。如果有,也该开始物色对象了。”唉!这种人怎么会是第一名毕业的优秀人才呢?怎么看都不像。 “喔。”十几年前他就有这个打算了。 “喔什么喔!到底有没有啦?” “有。” “对嘛,这就对了。有对象了吗?”明知是多此一问,她还是顺口问了一下。“如果没有,我可以……” “有。” “……可以帮你介绍,有几个老师……啊?你说什么?你已经有对象了?!”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她一点也不知道?“是谁?我认识吗?” “你当然认识,而且还很熟。”他别有深意的看她。 “很熟?”难道是逸君? “是谁?” “就是你。” 汪仲华话才说完,肚子又吃了一拳。 “哎哟!佳佳,你好狠。”他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汪仲华,你今天自己想办法回去!”敢耍我,气死人了。 ??? 余怒未消的程佳羽骑着机车在街上穿梭了一阵子,最后将车子停在河堤上,自已则呈大字形的倒在河岸边的草地上。 夜风徐徐吹来沁人心肺,好舒服啊。夏天的夜晚她常常到这里来,除了清凉的夜风可以消暑外,满天的星光及声声的虫鸣让她的心情可外的轻松,运气好的话也许还会看到几只萤火虫在草从间穿梭。另外海当她有什么招式练不会,也会跑到这里来一练再练,直到练会了为止。而通常这时候,光光也会在一旁静静地陪她,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看着她练拳。 想起小时候那个总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跟在她身后的跟屁虫,实在无法跟现在的光光联想在一起。虽然喜欢跟在她身后的习惯依然没变,但是至少他不再爱哭了,人也长得比她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细细回想这二十年来,光光也挺倒楣的,为了免于被其他人欺侮而依附在她身边,结果反而要被她欺侮。她总是对他凶巴巴的,心情不好时还拿他当沙包练拳;高兴时带他一起到处玩,不高兴时把他当菲佣使唤。不过如果有人欺侮他时,她可是很尽责的保护他喔;有一次,他还为了保护他而被一群高年级的小朋友打得流鼻血,而他则是哭哑了嗓子,真不知道是谁挨打! 想到此,程佳羽忍不住一笑。其实她还真感谢这一路上有他的陪伴,让她的童年生活增色不少。抬头看向天边渐渐西沉的明月,再看看手表。 不早了,该回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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