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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咱们要回家了吗?”怜玉“送走”了那个恼人的刘员外后,便又记起来她的肚子饿。

  哦,老天!都已经戌时了,她都还没用晚膳。

  梅若颖拿了五两银子给怜玉。“去巧之斋买些熟食回来吃。”

  “咱们不回府里再用餐啊?”

  “不了,这会儿回府,又让我娘知道我忙到现在还没吃饭,她老人家肯定又要唠叨了。”为了她的耳根子清净,她宁可在外头吃完了,再回府。

  “哦。”怜玉点头了解,领着五两银子上大街去买吃的东西。

  忙完了一天,现在终于可以好好的吃一顿,好好的休息一个晚上了。真好。

  第二章

  小姐,不好了。”怜玉拎着一袋的贵妃鸡与白米、小菜,急慌慌地推开医馆的大门。

  一进门后,连忙关上门扉,拉着梅若颖的手大叫。“不好了。”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你有话慢慢说,别急。”

  “神偷楚天越出事了。”

  神偷楚天越出事了!

  梅若颖一颗心悬得高高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以楚天越的身手,他怎么会出事?”

  在他们芙蓉镇里,说句老实话,是严重的贫富不均;有钱人就像刘员外那样,日进千金,极富极贵;但若要论穷苦,他们芙蓉镇的小户人家,可是三餐不济的贫穷可怜。

  而若真要将芙蓉镇的贫穷归咎出个原因来,那么头一号的罪魁祸首便是他们的县令大老贼。

  说到他们芙蓉镇的县令,就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他也不看看这些年来,他们芙蓉镇因为久旱不雨,年年收成不好,他看不见市井小民的苦,不短收税赋不打紧,他还乘火打劫,利用公帑买下谷、麦、米粮,藉机提高市场需求量,而大发不利之财。

  这种烂人,不说也罢;重点是在他们芙蓉镇民不聊生之际,镇上出现了一名怪盗、一名神偷,他是专门打劫为富不仁的权贵人家,而将打劫所得,拿来救济其余的穷苦人家的义贼。

  而他,就是楚天越。

  她梅若颖生平没服过什么人,但独独对楚天越有着无比的崇拜;而这崇拜最后还很严重地化为一种相思。

  她想,她对那楚天越有一种少女怀慕的情愫在,不然,她不会什么人家都看不上眼,连连拒绝了多桩婚事。

  而今他却出事了。

  “到底是出了什么事,你可说清楚啊。”梅若颖一颗心提得高高的,直为心中的偶像操心。

  “刚刚我上巧之斋时,听见斋里的人在谈论今晚神偷楚天越打劫县令大老贼的家,打从楚天越逃出大老贼的家之后,那个大老贼便下令六扇门所有的衙役挨家挨户的搜,就是要搜出神偷的人来。”

  听到这,梅若颖松了一口气。“以他的身手,他不会被找到的。”如果楚天越这么容易抓,他也不会成为县令大老贼心头之患,让大老贼终日寝食难安。

  “问题是楚天越受了伤。”

  受伤了。

  “怎么会呢?”

  “听说大老贼在家里养了名护院。”

  “他武功强过楚天越?!”

  “不是。”怜玉嘟着嘴说。“听说那名护院是女的。”

  所以楚天越便手下留情了。

  哼!色狼。男人全没有一个是好东西,见着了美人儿,就连自个儿的性命都可以弃之不顾,这种人早死早好,根本不用为他的安危操心,梅若颖发酸地想。

  “吃饭。”梅若颖条然垮着个脸,背地里生着楚天越的闷气。

  亏她崇拜他崇拜了这么久,崇拜他豪气干云、崇拜他不畏强权、崇拜他劫强扶弱,而他怎么可以为了一个女人,让自己受了伤。

  太可恶了,从今以后,她再也不要将楚天越摆在心上,那个见色忘……忘什么好呢?

  忘——忘性命安危好了。

  那个见色忘性命安危的烂贼、烂盗,她再也不要听任何人提起他的事。

  梅若颖兜到案桌上,用手托着两颊,好小家子气地气着楚天越。

  她的心有着明显的失落,分不清是为了楚天越的受伤,还是为了他因一个女人而失手在闷。

  幽幽的,梅若颖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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