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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狠角色!     编编

  我所知道的阿煓,是个非常非常用功的作者。

  她每写一本书,就要做很多、很多的功课,她写作的速度虽然慢,但是可以保证,出炉的每一本书都内容扎实、考据翔实,这一点我个人是相当佩服,做那么多功课,当然是读者之福,这种做事认真的态度,真的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优点。

  不过,用功是要付出代价的,其中感受最强烈的,应该就是她的荷包了吧!

  写稿子她是慢工出细活,但买书可是时时都在买,根据我的保守估计,她不狠的时候每个月花五、六千元买书,狠的时候……应该会花到一、两万元吧!(天啊,这种大户,真想叫她来我家买一买……)

  基本上她的存在对于台湾出版界贡献不小,也帮助书店增加了不少收入。如此爱书之人在台湾实在少见,好啦,不用功的我,以私人名义颁给她荣誉奖章一枚。

  除了买书之外,阿煓的兴趣就是随时出国走走,不过今年对阿煓来说,似乎是不太好过的一年,原因是……没错,在我严密的“督促”之下,她的档期塞得满满的,所以她忙着写稿、看资料;再加上如今SARS盛行,任她有再大的胆子,也不敢出国趴趴走,看来会乖乖在家写稿才是,我也算帮她省了出国的费用,到时她会感谢我的。也顺便在此提醒各位读者们,要注意身体健康哦!

  其实突然被阿煓揪出来写序,我吓得心脏病都快发作了。是,平日我是已经习惯了催作者写稿,所以,个人非常不习惯作者反过来“欺压良民”!所以,我只好示弱,说我不会写,想不到阿煓也是个狠角色,面对我楚楚可怜的求饶,她采取“装死”招式自说自话,并冷冷地抛过来一句:“那就这样喽,这次你要写序,那后记我就不写喽……”

  ……

  看来,事情已无法挽回……哼哼……既然如此,我不会让自己独自痛苦的!阿煓,你、一、定、要、写、后、记……

  第一章

  四○年代流行的歌曲,飘散在这宽广的歌厅内。

  远眺歌厅的四周,红色丝绒包裹着木板隔成的墙壁,看起来既辉煌,又带着年华老去的落寞,教人不禁感慨。

  再看看前方的舞台。

  宽阔的舞台上,乐队的成员正卖力使弄手中的乐器,吹奏出轻快的音乐。尤其是小喇叭的部分,更是吹奏得不亦乐乎,而台上穿着复古式旗袍的歌手,亦踩着轻快的脚步,挥动着披在旗袍外的流苏丝巾,手持麦克风高唱──

  “玫瑰玫瑰最娇美,玫瑰玫瑰最艳丽,长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

  歌手以恍若四○年代普遍流行的高亢嗓音,唱出属于这个年代的歌曲。只见台下的观众听得如疑如醉,险些落泪。

  台下的这些观众,多半是退休了的老兵,或是曾经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其中虽不乏喜爱三、四○年代歌曲的听众,但大致来说,仍以这些人为主。尤其是丧偶又没地方消磨时间的老兵,最喜欢挑午夜时分泡在这种地方。一来可以杀时间,二来可以排遣寂寞,帮助他们度过漫漫长夜。

  唔,普遍来说,他们满喜欢来听红包场的,尤其又碰到他们喜爱的歌手,听到激昂之处,还会一起唱和呢!

  “心的誓约,心的情意,圣洁的光辉照大地……”

  你瞧,台下此刻不正响起一阵唱和的声音,鼓动台上的歌手更加卖力?

  “心的誓约,心的情意,圣洁的光辉照大地!”

  年华已逝的老兵们,彷佛想和台上的歌手订定盟约似地,扯开嗓子大唱。红光满面的模样,让人不禁替他们担心会不会就这么一声不响倒下来。

  所幸,这一票观众都是老战友了。除了在战场上合作,换到红包场一样友谊坚强,手牵手、心连心地度过心脏病发的危机,个个听得眉开眼笑,频给红包。

  台上的歌手,一边唱接下来的段落,一边走下舞台,接受一直递过来的红包。这家红包歌厅的营业时间从下午三点到凌晨两点,她负责唱最后一场,自然是唱得特别用力,也为自己赚得不少红包。

  “给你,莉璇。”

  “来,红包。”

  台下的观众争先恐后的拿出红包,塞进歌手的手里。歌手点点头,一面唱歌,一面不忘感谢,然后从容的走回舞台上,握紧手中的麦克风,准备和台下的观众一起昂首高唱──

  “玫瑰、玫瑰,我、爱、你!”

  掌声落下,台下老兵的眼泪也跟着簌簌落下。不愧是他们心中的女神,人长得俏不说,歌也唱得好,活脱是他们那个年代最红的歌星──周璇再世,声音也那么甜美。

  “谢谢各位的捧场,今天的节目到此为止,再见。”凌晨两点,红包歌厅高挂起免战牌,通知底下的观众,明日请早。他们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临行前还回眸偷瞄他们心中的女神呢!

  只见女神脸上挂着笑,一只手扶住披肩,另一只手跟他们挥手道别。圣洁的模样,就像刚刚歌词说的那样;照大地。

  “我们明天再来!”

  这些个死忠的观众,互相约定明天见,便一个一个鱼贯地走出歌厅。台上的歌手一瞧见人都走光了,马上放下手,舒了一口气,完全不复方才圣洁的模样。

  “莉璇小姐。”

  名叫莉璇的歌手,才刚能喘一口气,就被一道热情洋溢的声音吓着,差一点尖叫。

  “马、马伯伯。”莉璇惊魂未定地对着叫住她的男人微笑,笑容有些勉强。

  但见姓马的伯伯,不,是姓马的老帅哥,用五指梳梳凌乱的发丝,梳完了后又甩一下头的对着莉璇说。

  “别叫我马伯伯,叫我马大哥就行了。”他自以为很有魅力地微笑。

  莉璇见状也跟着微笑,但看起来比较像是苦笑,甚至可以说是哀嚎。

  妈妈咪呀!

  她偷偷瞄时间。

  歌厅收工后她还有另一样工作待做,可没空陪这不认老的青春欧吉桑瞎耗,偏偏他又是重要的客人,得罪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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