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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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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那样──结果任惊鸿不只在江中铭家里喝了一杯咖啡而已。 他们忘年之交的友谊迅速兹长。学校放学后,任惊鸿就往他那儿跑,沉浸在他一手布置的满屋子的花花相片世界里。 事隔多年后,他回想,发现那间接救赎了他。 江中铭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对十四岁的少年而言,不是个很好的聊天打屁的对象,但是他的安静却让他的家弥漫一股放松、自在的气氛,很好打发时间。起初是五分钟,后来延长至十分钟、十五分钟──到更长的一个小时,他都逗留在江家。任惊鸿发觉自己愈来愈喜欢在放学后,回到有人在的空间内── 他的母亲每在工作结束后便跑到便宜的小酒馆酗酒,发薪日不和男人玩到凌晨绝不回家门……与其回家无聊地转电视找没营养的节目看,倒不如来这里还比较有意思多了。 有一天,他在饭桌上发现了一本“美国的色彩”摄影集,好奇的翻了翻。 “这是你拍的耶!?”他像发现新大陆般而吃惊,眼却不放过一帧又一帧的山川谷溪、峰流豁水,如诗如画般美不胜收的景致。 “欸。”江中铭只是勾了勾唇角,任他恣意阅览。 第二天的饭桌上,又是不同的一本摄影书籍,此外尚有一本诗文精选。 自己的人生便是从那时候开始潜移默化的吧? 他看书的速度很快,而且对江中铭提供的书愈来愈有兴趣、愈来愈期待。今天是一本“老人与海”,过个两天会换成一本有关西西里群鸟的旅游丛书,下礼拜可能是野生植物的介绍或历史名人轶事…… 任惊鸿体验了“阅读”这个世界的广泛及无穷尽,顿悟了知识是离开故乡这座穷笼子的最佳途径,他可以好好将十二个年级念完,可以不落至像母亲的买醉图乐。 他可以替自己的人生规画蓝图,明白他的价值不仅只能在工厂做无聊的机械工作或街头小贩──并非他瞧不起什么,而是,他更乐意有资格去选择做一份工作,那种和为求温饱、情非得已的感觉是不同的。 十八岁那年,他的母亲酒精中毒而撒手人寰。 十八岁,他大得不需要监护者了,却又小得领悟到自己没有一技之长。办完母亲的简陋葬礼后,他除了身上裤头里的钱,一无所有。 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安静且照常到江家去,默默坐在厨房中吸烟──一件他不曾在江中铭面前做过的事儿。 这名长辈也没有阻止他,相反的,他默默拿起另一根烟,啪地一声点燃打火机── 整个夜,就在这一老一少的吞云吐雾间消逝。 “我要去考军校。”任惊鸿忽然说道。红肿的眼,是默默流泪的后果。 “嗯。”江中铭只回了这么一个字。 考军校是他唯一念得上大学的方法。他拼命用功,以奖学金勉强支出一部份开销,在住校的第一个月后,江中铭寄了东西给他── 一本歌德语录,一张照片,以及一笔数目颇有份量的钱。 他热泪盈眶地看着忘年之交的字迹── 给我不曾有过的儿子…… 东西不小心从桌面摔落的刺耳声响惊醒了他。 任惊鸿一一拾起那叠照片,若有所思凝视它们── 军校毕业后,不知不觉地,他也当了二年的军人。 江中铭和他彼此比较少有时候见面了,均以电话及信件来往,书及照片依旧每隔一段时间就被寄到他的手中,成为他们最亲密的联系。 然后,任惊鸿脱离了军队,到报社当记者。慢慢的,照片变成了互寄的方式,也等于在告知彼此的工作状况。 江中铭的照片都是杰作,真的杰作,玩摄影的人都知道江中铭这号不见首尾的神龙人物,除了照片外,他从未公开过自己。 一样一只划过水面、破云乘风的野雁,江中铭可以拍得极富诗意,而绝非一个冻凝的镜头,而是能让人联想到一笔生动故事的片段。 记者的工作繁琐沉重,忙起来不分昼夜,所以当江中铭的讣文寄到他的家中时,他足足晚了三日才知道──因为他为了龙卷风灾情特别报导,有一个礼拜都没有踏入家门。 那个时候的他困得快睁不开眼。 “什么东西呀?”他连澡都不想洗地蜷在沙发上。 “信吗?”他对白纸黑字只漫不经心地瞄一眼──整个人陡然从沙发上弹起来! 讣文的内容很简单,除了通知他回去处理谢世的江中铭遗物,至于他的钱,已按照遗嘱捐给慈善机构。 这位长辈留给他的:是怀念及尊敬,以及满屋子的照片。 虽知生老病死乃人生一定的路程,但是一直到现在,他依旧心头沈甸、眼眶发烫── 该死的!他迅速抹掉泪水,自十八岁后,他就没有真正哭过……不行不行,他要好好专注于眼前整理照片的工作才是。 他开始拿下挂在墙上的装裱照片,匡啷一声,在一帧“秋枫露浓”后头,掉下一只薄薄的八开大小牛皮纸袋。 照片? 照片的中央重心是一座白雪皑皑的山脉,雪泽纯净无暇,覆盖每一草每一木,唯独一朵耀眼的、不知名的红花绽放在其中一枝树桠尾端,点缀出一抹妖邪怪异的美感。 他失神地端详照片好久好久,在照片背后赫然发现陈旧的字迹── 给 我的爱妻美智子 我的爱女魔美 于 日本北海道 芙蓉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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