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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前几个人都摇头,终于问到一个对他指着白板,上面在姜哲刚的名字栏,写着“采访”两个大字。

  “去哪里?他去哪里采访?”他当然知道他去采访,问题是,他去哪里采访?

  又是一堆对他摇头的人。

  “该死的!到底谁知道我的羚羚被姜哲刚带到哪里去了?!”他简直要气炸,“到底谁知道?”

  “他到万华警察局采访社会案件了。”最后,回答他的是手头的工作刚告一段落的姚姊。

  “可恶,你怎么不早讲!”席非闷吼一声,连忙跑到停车场,跨上他的越野机车,朝万华飞奔而去。

  席非抵达警察局时,姜哲刚和卓羚还有一堆别家电视公司的记者,正在记录这件案件的消息。

  除了穿著制服的警察人员外,还有两名男子坐着,一个长相斯文,另一个倒长得像市场卖猪肉的小贩,坐在他们对面的警员正在做笔录。

  席非不动声色的从那群记者与摄影师间,挤到卓羚的身边去,把手搭在她肩上,那颗焦急嘶吼的心才算放下来。

  “对不起。”他在她耳畔轻语。

  卓羚稍稍吃了一惊,但也只是小小一惊。

  她知道是他,从他的声音、他搭她肩的方式……还有一堆她来不及细想的什么,总之,她没有被吓到,因为知道是他,也因为早已习惯。

  至于那保持三步之遥的规定,怎么可能敌得过二十年的习惯?

  卓羚没空回应,继续忙做记录。

  “所以,王克华先生,你刚好看见『公园之狼』的背影?”警察对那斯文男子问。

  “公园之狼”是最近大台北地区人人闻之色变的恐怖人物,除了对独行的妇女下手外,对男人也不放过。

  “对。那男子一脸斯文,大热天还打着衬衫领带,一副业务员打扮。”

  “所以你就大喊救命?而刚好余汉草先生经过,叫了救护车?”警员把眼光投向旁边那位男子。

  “是啊,这位先生一喊救命,我就跑过去,就看到那个女孩子倒在大树后,我又没带手机,就赶快跑去旁边的公共电话叫救护车了。”余汉草穿著汗衫、短裤,操着一口台湾国语,“我是去买香烟,刚好经过啦,你看这是发票。”他拿出香烟和便利商店的发票。

  “那王克华呢?王克华怎么会到那座公园去?”警员又问,显然是怀疑有人故布疑云。

  “我是做业务的,大中午太阳这么大,我打算偷懒回家避暑,谁知道经过公园会遇见这种事?”王克华一脸“怎么这么倒楣”的模样。

  “之前呢?之前有没有见过那个人?”警员又问。

  “我又没见到他的脸,怎么知道以前有没有见过?那种背影随便大街上都可以拉到几个相似的,像这位余先生的背影就很像。”王克华一副不胜其烦的样子,“警察先生,这些话我已经回答十次以上了,我只是经过,顺口大喊救命而已,知道多少说多少,要我无中生有根本不可能,帮帮忙,我还要跑业务耶。”

  “王先生,请你别介意,因为受害者在送医途中,已经因失血过多死了,所以两位就成为这案子的关键人物,我们把事情经过问个仔细,也是职责所在,请你们多多配合。”警员露出“恳请合作”的表情。

  王克华还是一副厌烦表情,余汉草倒一径打起盹来。

  警员看了也问不下去,只好阖上笔录本说:“那你们回答完记者朋友的问题,就可以先回去了。”

  “什么?记者还要问?”王克华简直想昏倒了事。

  “王先生,只是一些小问题而已。”姜哲刚最先冲到王克华面前,“请问你看到那歹徒的背影时,有没有看见他拿凶器?”

  “没有。”王克华不耐烦的回答一声,从卓羚身边挤过。

  “那你为什么没追过去?”卓羚把握时机发问。

  王克华抬眼瞪了卓羚一眼,“我只是个小市民,能帮忙大喊几声已经很了不得,还要我捉坏人,万一他有凶器怎么办?”临走前还往她的名牌上瞄,“不如我以后碰到坏人,就打电话叫你去追,卓小姐。”唇角勾起讥诮的弧度。

  “不用了!你别作贼的喊捉贼就好。”席非拉退卓羚,阻止他讨人厌的视线落在卓羚身上。

  王克华的表情僵了僵,“说话要凭证据,我可以告你毁谤的。”

  “去告啊,只要拿得出证据,你尽管去告。”席非嗤哼一声。

  余汉草边打哈欠边从那群记者身边挤出来。

  “王先生,请问一下……”

  “王先生,请你接受我们的访问……”

  “余先生……”

  他们走到哪里,摄影镜头就跟到哪里,各家记者都巴不得能问到独家,拍到别人没拍到的东西。

  拍完了主要人物,再向警察要些相关消息,已经快到晚间新闻播报时间,姜哲刚急着回电视公司进摄影棚。

  “我就知道你会来,卓羚就交给你了。”姜哲刚对席非说完,接过卓羚手中的资料,“这些我回去整理就好。”说完,便急着和摄影记者开车回公司。

  其他公司的记者也全作鸟兽散,偌大的警局外,只剩卓羚和席非。

  夏天的白日虽然长,到这时竟也快天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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