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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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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嗯”声,让白鹰乐不可支,可知道要她点头答应什么事,简直比登天还难,而现在他亲耳听见、亲眼看见,这带给他多么大的鼓舞与振奋。 “你知道吗?今天是我这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能拥有你,比拥有全世界还要令我开心。”他拨着她的发,用手背轻抚她精致的脸颊,再用手指刷过她的唇瓣。 当他的手放下时,他俯身轻吻着她,好绵好柔的触感,从唇心传送到全身,那种触电般的交流,触动她的芳心,让她不自觉地闭上眼,享受这甜美的滋味。 窗外,夜景依旧璀璨…… 从香港回国后,白鹰与霈仪感情进展迅速,两户人家俨然成为一家人,来来去去,进进出出,热络极了,而霈仪也会在下课后,顺便买些小思绮和兔崽子喜欢吃的食材,然后亲自下厨。 虽然,她的做菜功力没有白鹰好,但没人敢说难吃,至少,她已经很努力了,必须要给点鼓励才是。 今天,当霈仪正在家里头忙得不可开交时,白鹰正在他的办公室里头,接待一位难缠的不速之客。 雷鸿升正坐在白鹰的办公室里,他怞着烟,一脸气定神闲,表面看来,好像只是来跟这位结拜大哥嘘寒问暖,可骨子里,白鹰知道雷鸿升此番前来,目的究竟是什么。 “老哥,如果你真的那么爱那块鸡心佩。我怎么可能还敢跟你抢呢?我今天来找你的目的,不过是想看看这件稀世珍宝,难道说,连看一眼这么简单的要求,你都不肯答应?”他用力将烟捻熄,双手一摊,直觉自己好无辜。 “听你的口气,是认为我在骗你喽?”他凝视着他。 雷鸿升感觉到一股寒气逼来,连忙打哈哈,让场面不至于那么僵硬。 “我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有这种想法,只是……我觉得很好奇,不久前你才兴高采烈告诉我,说从一个女子身上,发现这块鸡心佩,还说无论如何都要得到它,不过才短短一两个月,你的心就冷得这么快,呵呵……” 他摇摇头,故作轻松地喝茶。“至少也该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吧!” “你不需要那么好奇,总之,我希望你这念头就此打住,反正你收藏的宝物何止千百,也不差这一样。”白鹰不想解释,越说只会越让对方生疑。 看到白鹰坚决不肯透露,照他的个性,就算他再怎么软硬兼施,恐怕也是没有用。 想不到千里迢迢跑这么一趟路,竟落得扑空的下场。也罢,不要为了一块古玉,就跟白鹰把关系搞砸,这家伙在政商界可说是处处吃香,在古物界更是占有一席之地,跟他搞好关系,将来好处多多。雷鸿升暗自告诉自己,眼光要放远些。 “好吧好吧,老哥说不提就不提,反正我这趟回来,也不专是为了鸡心佩。”他一脸无所谓,并且大方说道。 “你真把你初恋情人看得那么重要?”他记得雷鸿升曾告诉过他这趟回来的目的,他有点不敢相信他是那种吃回头草的人。 没想到雷鸿升竟用一种炫耀的口吻说道:“这是当然的了,我这初恋情人啊!南部老家有一组四片八面的金箔屏风,一年前,我在苏富比的年监圈刊上重新看到它,这才勾起我所有的记忆……” 他那张兴匆匆的嘴脸,完全映人白鹰眼中,他不禁怀疑,雷鸿升的心里,究竟是初恋情人重要?还是那组金箔屏风比较重要?根据他的判断,雷鸿升不过是要借由他这初恋情人,来得到这组金箔屏风,根本就不是要跟他的初恋情人破镜重圆,说难听点,就是利用她来达到私人目的而已,他就不信,在得到屏风后,他还会跟她初恋情人再续前缘。相反地,他倒同情起他的初恋情人,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不知自己不过是对方的一颗棋子,一颗利用完就丢的棋子。 “那得到屏风后,你还会继续跟你初恋情人在一起吗?”他还是想试探看看,他是真的无情,还是多少有点良心。 他没回答,不过笑得很诡异,还故意转移话题。“老哥,听说你也交了女朋友,有这荣幸目睹她的丰采吗?” 白鹰心里多少有底,他完全是抱着过河拆桥的心态。他心中不禁对那女子同情起来,只是这种事他顶多只能站在规劝立场,要完全阻止他这么做,似乎有些管过头了。 “谁告诉你的?”他问道。 “你都带她到香港去了,这应该不是什么大秘密了吧?”要获得他的资讯,对他而言并不难。 也对,他和霈仪的事,绝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已经不是什么头条新闻了。 看看时间,霈仪这时候也应该在家里做菜了,既然雷鸿升想看,他没什么理由好拒绝的。 “好吧!顺便到我家里吃个便饭。” 第七章 白鹰的家很久没这么热闹了! 紫柔和小思绮站在厨房外头,拿着棒球比赛用的加油棒,嘴里还含着口哨,不断对着在厨房里跟锅碗瓢盆、柴米油盐搏斗的霈仪加油打气。 “大姐姐加油,大姐姐加油……”小思绮今天穿上蕾丝边白裙,头上还戴着紫柔帮她准备好的公主花冠,模样甜美极了。 而紫柔也配合着她,穿起花俏小洋裙,耳朵戴着大耳环,在一旁摇旗呐喊。 “不对不对,要叫小婶婶,说小婶婶加油,甘巴爹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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