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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白鹰开始束手无策,总不可能硬从小思绮手中,把兔崽子抢过来交给霈仪,然后要她赶紧离开吧!

  这种下下之策,绝对会让小思绮痛恨他一辈子,既然答应死去的哥哥要好好照顾小思绮,他就绝对不能用这样的方式,否则,他跟她那个爱酗酒,不负责任的母亲,又有什么区别?

  “那以后叔叔早点回来陪你,你不是想去坐摩天轮?下午叔叔带你去,好不好?”他卯足全力,就是要让小思绮点头。

  在商场上,他是无往不利,战无不胜的猛将,再怎么难应付的敌手,他都能轻松面对,可碰到跟小孩子沟通这方面,他可没辙了,就像现在,他几乎要举起双手投降了。

  眼看僵持不下,霈仪知道再坚持下去,无疑会伤到叔侄间的情感,这点,并不是她所愿意的。

  她想了想,想出一个折衷办法,展开难得一见的笑容,来到小思绮身边,说道:“你让大姐姐把……把加菲带回去,大姐姐就住在你们家正对面楼上,以后你要想看加菲,就找你叔叔,让他带你上来,大姐姐随时都欢迎你,好不好?”

  天啊!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友善了?

  “真的吗?我什么时候想去看加菲都可以吗?”这句话明显有准备让步的意味。

  能够让小思绮心甘情愿把兔崽子还给她,就算要她开出一百个条件,她都愿意配合。

  “当然喽!”她点点头,第一次觉得自己很阿莎力。

  “白天晚上都可以吗?”

  “嗯。”

  “那……下雨天也可以吗?”她问得非常仔细。

  “只要大姐姐在家,都可以。”她真服了现在的小朋友,个个精得要命。

  最后,她问完最后一个问题,待霈仪点了头后,双手不再那么坚持,谈判终告结束。

  从小思绮手中,将兔崽子接过来,她的心情,并没有特别开心,反而更加沉重。

  看着她挥手与兔崽子道别的画面,她心头一阵绞痛,于是她赶紧将头一撇,快步离去。

  在离开白家时,她隐约还听到小思绮啜泣的声音。我的妈呀!她是失主耶!哭的人应该是她才对,可是,在她心里,她觉得自己变得好可恶,怎会干出这种欺负小孩的事来?

  看着兔崽子,她回头再看看自家,不禁心生感慨,知道自己一旦答应小思绮,那么,她和白鹰往后见面的机会,自然也就增加许多。

  她从来都没跟哪个男人如此有缘过,想到他对小思绮循循善诱、谆谆告诫的慈祥脸孔,她不禁怀疑,他会是那种色眯眯的卞流鬼吗?会让一个小孩子这么尊敬、这么喜爱的男人,绝对有他迷人的优点,她清楚小孩子的态度,是最真诚不过的,谁好谁坏,都会写在他们稚嫩的脸庞上。

  看着他抱着小思绮,目送她离去的样子,真像个居家的好爸爸,而这种爱小孩的奸男人,不就是她一直渴望的吗?对他,她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好感产生……不不不!说好不再谈恋爱的不是吗?之前那个男人伤透了她的心,她的爱,都给了兔崽子,没有多余的情感再分割出去了。

  在进到寓所大门前一秒,她不自主地再回头看了那栋花园洋房,而她为什么会回头?这个问题,连她自己也找不到答案……

  第四章

  把兔崽子带回家后的第二天傍晚,白鹰就带着小思绮前来。他手里拎着昂贵的人参礼盒,当作是第一次拜访的伴手礼。

  霈仪的家虽然没有白鹰家豪华宽敞,但至少窗明几净、典雅朴实,屋里头随处可见她亲手栽植的盆栽,显得绿意盎然。

  看到兔崽子,小思绮开心地跑上前去,一人一兔在沙发上玩得不亦乐乎,如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整个屋里。

  今天,霈仪难得卸下一身劲黑装扮,穿起纯白丝质尖领衬衫,下身套着米色长裤,模样看起来虽然还有些保守,但对她而言,已算是放宽不少尺度。

  特别是那条鸡心佩项链,再次出现在她柔美的粉颈上,纤丽的锁骨隐约若现,真是美不胜收!

  “随便坐,想喝点什么?”她还是无法对人热情起来,会主动问人要喝什么,已是最大底限。

  “随便,都可以。”他回答,眼睛却注视在墙上挂着的一副字画上。

  有眼无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

  梧桐叶落分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

  这是林黛玉在元春元宵节回大观园省亲时,所做的灯谜,当时她一说出来,就引得众人噤口不语,认为这太不吉祥。

  “墙上这书法是你写的吗?”字体娟秀工整,是规规矩矩的楷体。

  “是。”站在咖啡机前,她正在过滤杂渣。

  “写得不错,不过……”意境太过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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