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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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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看,光是嘘寒问暖还不够,不如……将她把到手,我想凭你的条件,那女人肯定会被你迷得神魂颠倒。” “是,这点我绝对承认,但是……杀鸡需要用到牛刀吗?” “如果能杀得快,杀得俐落,用牛刀又有何妨?”韩迈迪咯咯笑。“东西赶紧弄到手才要紧,速战速决,就不怕夜长梦多。” 韩迈迪这鬼灵精,想不到,脑袋瓜里头还是有些有用的东西。 “你说得没错,战争一拖久,对战事一点帮助也没有,耗下去总不是办法。” “聪明,英雄所见略同,像这种肉脚对手,一个星期,我都还嫌太久。” 孔泰熙信心满满。“照我看,你现在就可以开始筹划展览会的内容,到时,一定能将真品在世人面前展示。” “不得了,到时候,我看你会比林志玲还要红,天天都是你的头版。” 他胜券在握,套句西方谚语,那真是“picce of cake” 只是韩迈迪发觉,孔泰熙这次似乎把这件事拖得太不像话,以他的个性,要拿到一个头脑简单女人脖子上的项炼,那可说是易如反掌,何必还在那边搞那么多套剧本?他究竟在拖什么? 突然韩迈迪心中衍生一种不好的念头,他怕孔泰熙会陷入这女人的桃色情网,虽说这可能性不大,可是…… 还是会让他提心吊胆,担忧不已啊! 只是那些自信满满的话言犹在耳,孔泰熙便遭受到人生最大的一次挫败。 几天下来,他都表现出强烈的善意,但只要靠近她,她就退缩,就像在跳恰恰,他进一步,她就退一步,始终与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他纳闷,他不解,他一表人才,家财万贯,多少女人死命就是想要巴住他,最好有幸得到他的青睐,有机会就想办法爬上他的床,怀他的种,享受豪门少奶奶的富贵。 可这一星期来,他吃闭门羹,他碰软钉子,他灰头土脸,他自作多情,对方对他的殷勤,完全无动于衷,就像是木头碰到高压电,他放他的强力电波,她当她的呆愣木头,一点被麻到的触感都没有。 就好比第三天早上,他特地找人去买连林志玲都喜欢的白凤桃,在小强刚坐上校车去上课后,还亲自拿到她面前。 “你一定没吃过白凤桃,这种品种比拉拉山水蜜桃还要……” 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她离得远远地,表情还相当惧怕。 “拿……拿远一点,不要靠近我。” “发生了什么事?”他一脸愕然。 “算命的跟我说,在日常生活中,我要尽量避免接触跟“桃”有关的东西,否则,我就会招来烂桃花。”柴虹说得很认真,当说到“烂桃花”三个字时,还斜斜瞄看孔泰熙,要他好自为之,不要误触地雷。 所以,她不能看“桃色蛋白质”。 也不能听“桃色新闻”。 她最怕看到的艺人就是陶晶莹,只要一听到有人叫桃子姊,她马上头皮发麻。 就是因为他这么白目,好死不死犯了她的大忌,她对他一开始就很感冒。她会刻意跟这种人避开,她多少猜得出他的动机,想追她,门都没有,她跟有钱人不来电,跟他点点头,微微笑,君子之交淡如水即可。 可孔泰熙不懂,因为只要是女人,很少不喜欢有钱人的,只可惜,她就属于另类族群那一挂,越有钱,她越排斥,就像孕妇害喜,随时都有想吐的念头。 三天后,孔泰熙卷土重来,后来,他想到了,只要是女人,花及巧克力至少会喜欢一种吧! 这回,她开心地笑了! “好棒喔,这花真是漂亮。”她还拿起来闻了一下,孔泰熙发觉她还挺幽默的,也许是为了弥补之前她的不周之处。 谁晓得,第二天却看到她把金莎巧克力花束,插在花瓶里,里头还放了水,完全就是把它当成植物来对待。 “你不知道那是巧克力吗?” 柴虹睁大眼。“那是巧克力?不会吧!” 看到她的表情,他彻底被打败,原来昨天她闻花不是表现幽默,而是她认为那个真的是花,一束闪着金光,亮晶晶的花。 更扯的是,她竟然不晓得有种巧克力叫金莎,长期以来,她一直认为是个姓金名莎的女孩,在替巧克力代言,帮他们拍广告。 而她从没看过这位金莎小姐,还以为是广告商搞噱头,直到今天,她才恍然大悟。 两个人没默契到这种程度,照道理,孔泰熙该死心了,鸡同鸭讲,他想什么,她完全意会不到;而她想什么,他一辈子也想不透。要不是看在她脖子上那条亮晃晃的天使的眼泪,他不会降低自己的格调,继续跟她在那边博感情。 与其跟个无头苍蝇在那猜测她的喜好,他认为,沟通有其必要,跟她吃顿饭,藉由谈话,应该可以知道她的个性、她的兴趣,这样才能投其所好,把她给吃得死死的,让她感动万分,乖乖把项炼交给他。 周末中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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