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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和郝碧莹在一起,他不会感到无聊,她和他认识的那些高贵名媛不太一样,不会浓妆艳抹,也不一定每天都打扮得像美丽的洋娃娃。

  上五星级餐厅就穿洋装,上夜市就穿运动服踩着夹脚拖,她可以很台,也可以很时尚。

  “你要那样去逛夜市?”

  穿西装打领带,去人潮汹涌的夜市?很奇怪!

  所以郝碧莹就拉着他去买了一套休闲服,逼他换上再上路。

  “吃看看。”

  他们的第一站是先到士林夜市吃美食,他们的第一份晚餐,是一份大肠包小肠,在夜市边走边吃,对所有人来说是很平常的事,但是对薛维刚而言,却是新鲜的第一次。

  他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少爷,而且一直生活在海外,对台湾的文化并不是很了解。

  他没逛过夜市,基于礼仪,也不会边走边吃。

  但他答应要配合郝碧莹的步调,体验她的生活习惯,所以他咬了一门大肠包小肠,不是很喜欢那种味道。“我们可以吃点别的吗?”

  “你想吃什么?咸酥鸡?红油抄手?”

  “……小笼包。”他本来想说鼎泰丰,但是及时打住。

  “小笼包喔……我不知道哪家好吃……啊,我知道这里有一家水煎包很好吃,我带你去吃。”

  说着,她就拉着他往那家很有名气的水煎包店走去,但是天公不作美,突然下起一场大雨,路上的行人到处窜,逃的逃、躲的躲,他们也成了落汤鸡。

  “真不凑巧。”她抬头看着他讪笑。

  “有人坚持要逛夜市咩!”他故意暗示她。

  他是被逼的,本来他要带她上阳明山吃饭看夜景,她却说要逛夜市吃美食,然后逛完还要去K歌K一晚,然后隔天就去上班。

  “不然我们现在去唱歌?”

  “是应该先把衣服弄乾才对吧!”

  “反正天气还满热的,应该不会怎样。”

  “不会怎样?”

  “以前读书的时候,上课常常淋得湿答答,也是随它风干。”她回得豪爽。

  “不会伤风感冒?”

  “我没感冒过啊。”

  好,女人淋雨都死不了,他一个大男人,没道理比女人弱,就算不舒服,也不想显现出比她肉脚的样子。

  “好,就这样风干。”

  于是他们转移了阵地。进了KTV包厢,开始又唱又跳。

  郝碧莹很活泼,但是真的是五音不全,听她唱两首,他已经受不了了。“停,把麦克风给我。”

  “干么?人家唱得好好的,你的歌还没到啊。”

  管她三七二十一,薛维刚拿不到麦克风,直接把她的歌卡掉,然后跳到自己的歌,郝碧莹本来还想抗议,但是听他唱歌之后,就安静了下来。

  他有副好歌喉,完全不输给歌星呢!

  结果这一整晚,她忘了替自己点歌,完成沉浸在他的歌声之中,成了他的头号粉丝!

  ***

  他们唱歌唱到凌晨,然后回家换衣服,马上又到公司上班,一开始薛维刚还精神奕奕,可是到了下午,他开始觉得头昏眼花,而且头重脚轻、浑身发热。

  看来他是感冒了!

  淋了一身雨,还和郝碧莹去唱了一整晚的歌,让风自然吹干了他的衣服的下场,就是换来伤风感冒。

  郝碧莹一开始没发现他有异状,拿了一叠待签的文件给他,还站在一旁很认真的报告他今天剩下的行程。

  “停!”

  他一声令下,郝碧莹马上住嘴,抬头纳闷的看向他,才发现他头垂得低低的,手支撑着额头,看起来很不舒服的样子。

  “总监,你还好吗?”

  “不好。”他继续手托着额头,双目紧闭。

  “你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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