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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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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壶也是宝。”她不以为意的反击回去,继续挑著她的宝。 在那堆盆子中,她看中了一只很袖珍的盆子,拿在手中扬了扬,“这个可以送给宸宸种花。” “不是种什么死什么?那样的话死了把花拔了再种就可以了,盆子压根不需要更换。” “哇!你比我还毒。” 怎么她亲爱的爸爸妈妈和姊姊会认为他是个很乖巧懂事的小孩啊?依她之见,他不只是坏心眼、坏嘴巴,恐怕比他们所有人知道的他还要坏上好几倍。 对他,常有那么一丁点惧怕,原因来自于他那双看起来有点杀气的眼神。 “喂,我都没问过你,你是哪里人?你的家人呢?” 道听途说知道他是个混血儿,他老爸遗弃了他和他母亲,而他母亲早早就过世,留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上进的他很努力的打工赚钱读到大学,所以他的年纪其实比她大。 可是,实在看不太出来,毕竟他脸上没有所谓的辛苦小孩该有的沧桑。 “如果你说你对我开始感兴趣,我会乐意告诉你我的故事。” 把买来的盆子塞给他,她起身,皮笑肉不笑的说:“那你慢慢等吧。” 她是不求人的,打死绝对不求。 “你真是不可爱!” “我从没有想过要让自己看起来很可爱。” “女生都希望人家说她可爱。” “抱歉,你可以说我美丽,但是请不要说我可爱。”二十二岁,说可爱,听起来就觉得很恶心。 “喔,前面走著的俏姑娘,你肚于饿不饿啊?我快饿昏了,可是我口袋一贫如洗,行行好,赏一顿饭吃吧。”故意装穷,一如最初。 “有钱飞到尼泊尔,却说没钱吃饭?骗鬼啊!”她其实对他传闻的身世越来越怀疑。 “旅费是宫爸爸、宫妈妈提供的。” “那他们应该也有提供零用金才对。”要她请客,想得美咧!“你要来之前该先打探清楚我的个性。” “什么意思?” “我是铁公鸡,一毛不拔。” 但他比任何人清楚,她非但不是个铁公鸡,还是个超级败家女,“好吧,那我只好去卖弄男色了。” “你干么?” “去跟美眉套交情,混个打工的机会,我们可以因此赚一餐美食。” 瞪大了眼,不太相信他会真的去做,但是他真的去执行了他的打算,而且很成功的和一个餐厅的老板娘套到了交情,也混到了一顿印度风味餐。 她真的越来越不得不承认,他的脸皮很厚很厚,厚度大概连子弹都打不过去唷。 在快要结束旅程前,宫凉凉在早晨的市集买到了一个很喜欢的盆子,大小刚好可以装进旅行箱里,但是她怕旅行托运把她的宝物给毁掉,所以坚持要手提著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宝。 要跟尼泊尔告别,还真有点舍不得,她挺沉浸在礼佛时的那种虔诚心情,更喜欢在中古文明的建筑中找寻历史遗留下来的古董玩意。 虽然她的考古行程因为水土不服而耽误了好些天,但是最后几天她还是加入了考古的行列,参观了不少古文明遗迹,探访了几个神秘地带,她唯一不喜欢的大概就是血祭的血淋淋场面。 “帮我看著,我去化妆室一下,你不要趁机会把我的宝给丢掉喔!”因为在出旅馆前,为了携带那个盆子的问题,雷克斯和她争执了好久,他建议她把盆子放进行李箱托运,而她当然是拒绝。 “你提醒了我有这个机会可以把它解决掉。” “你敢我就掐死你!” “原来我的命比不上一个盆子值钱?!”他大呼小叫。 她冷冷回他一句,“对。” “冷血动物,我是人,这只不过是个没生命的古董而已。”而且还不知道值不值钱。 “那我提著去上厕所。”为了以防万一,她想了想,还是觉得该随身携带。 雷克斯闻言,连忙把盆子抢过手,翻著白眼说:“别做那么丢脸的事情,放著吧,我保证不会把你的宝给弄丢,可以吧?” “你保证?” “我向佛陀发誓。” 信徒于这里只占有百分之五的人口,还不够真诚。 “还要向印度的神发誓。”信奉印度神的尼泊尔人占总人口大约百分之九十,分量够重。 “受不了你。” “我可不曾要你忍受我过,回到台湾或许你可以好好考虑清楚,还要不要继续缠著我不放,建议你买个掷茭,好好的掷一掷问个清楚。” “你到底要不要上洗手间?” “要!”被他闹到都忘记了那一回事,放下盆子,她快速奔向公共厕所。 就在她奔向厕所时,雷克斯隐约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也跟著闪入女厕。 “怎么可能,她不该出现在这里的。” 可是随著宫凉凉进洗手间的时间越来越久,他就越来越不安心,眼看登机时间快到了,带头的教授走过来问他,“宫凉凉呢?” “她去洗手间。” “要登机了。” “我去看看好了。”直觉告诉他,宫凉凉出事了,而且事情绝对和妮斯卡夫人脱离不了干系。 宫凉凉压根不知道自己出了什么事情,当她从昏迷中醒来,自己已经在一个陌生的房子里。 她记得自己是在机场的厕所,后来突然有个人拿著手帕捣住她的口鼻,之后她就不省人事了。 “醒了?” 仔细的找寻声音的来源,结果在一张靠窗的沙发上看见一个背光的阴影。 对方那头的光线太强了,而屋子又太过阴森,使得她看不清楚沙发上说话人的脸。 “你是谁?为什么要抓我来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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