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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在台湾时,虽然我爸妈一直教导我英语,但那种程度根本无法跟上当地的学童。所以,到纽约的第一个学期,我没有半个朋友,也几乎听不懂老师在教些什么。每次大考,我都敬陪末座。那时的我,很孤独,也很沮丧。”

  紧握着铝罐,晓书专注地听着。她不知道柯耀宇为何会对她说出这些话?但,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么私密的过往,他一定很少向旁人提起。

  “那时的我,每天都极端害怕进入教室,也很怕跟同学相处,因为没有半个人肯理我。”他自嘲地淡笑。“唯一跟我交谈过的,就只有班上那几个大块头,而他们找我的目的,是要勒索我,要我定期交出零用钱。

  “长期被勒索的我很不甘心,不仅对纽约感到愤怒,更对这个世界感到愤怒!后来,就在一次的勒索中,我终于疯狂地跟对方扭打成一团。不过,当时瘦小的我被那四、五个大块头揍得鼻青脸肿、血流满面。后来,他们抢走我身上的钱,把昏迷的我丢在学校操场的足球门下。”

  天啊!晓书的心揪成一团,双手死命地掐住铝罐,而柯耀宇却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仿佛现在说的是别人的事。

  “我昏了过去,躺在地上留着血,还淋了好几个小时的雨,额头发着高烧,身体却异常的冰冷,已呈失温状态。后来,也许是我命不该绝吧?值夜的工友发现了我,报警后把我送医,让我在鬼门关前捡回了一条小命。”

  他又啜了口咖啡,继续说着。“我在医院住了超过一个礼拜,不过,在那十几天里,还是没有任何人来看我。”他的笑容有着淡淡的苦涩。“院方有拨电话给我的表叔,不过人在芝加哥的他无法赶来。而我的父母远在台湾,都有工作在身,也无法立刻赶到纽约……在那几天里,我认为自己不是住在医院,而是住在地狱里!

  “当时,我旁边的病床上,躺着的是一个当地的小女孩,金发棕眼,漂亮得像个洋娃娃。每天都有一大堆亲戚朋友来陪伴她,她幸福得宛如一个小公主;相形之下,没人理睬的我,连垃圾都不如!”

  耀宇笑得惆怅。“在极端的沮丧与自怜之下,我在半夜里尝试割腕自杀!因为当时才十一岁的我,很怀疑自己到底来纽约做什么,又活在世上做什么?”

  晓书沉默地听着,一颗心都提到了胸口。

  “不过,就在我取出从医院交谊厅偷来的水果刀,想割腕时,隔壁病床的小女孩突然醒了……”耀宇深吸一口气,停顿了好久后才哑声地道:“我永远不会忘记她那天真又温柔的语气,她对我说:‘你在做什么?不要乱玩刀子,会很痛喔!’

  “说着,她突然带着枕头硬挤到我的床上来,不论我怎么赶她,她都不肯下床。她以甜甜的嗓音、最简单的英语,讲了一整个晚上的蹙脚笑话给我听。虽然她说笑话的技巧很烂,不过……你不会相信,那是我到纽约后,所度过的最快乐的一晚,我甚至笑到流出眼泪!”

  晓书眼底闪烁着泪光,她几乎不忍再听下去。

  耀宇的语调突然揉人了一抹哀伤。“后来,天一亮,那个小女孩就被转院了。一直到我出院前才知道,她有先天性的败血症,转院后开刀失败……死在手术台上了。”

  “不——”晓书惊骇地掩住双唇,泪水已夺眶而出。

  他深深地凝视着晓书,一字一句地道:“从听到消息的那一刻起,我突然学会了坚强与勇敢,还有——珍惜生命!从那之后,我没有再哭泣过!”他顿了顿,定定地看着她,问道;“笨女孩,知道我为何要告诉你这些吗?”

  他的眼底掺人太多浓烈的情感,浓到晓书不敢逼视,却又莫名地觉得感动和甜蜜。虽然她还不敢回应,但她知道,这一辈子她永远无法忘记他此刻的眼神!

  然而,一触即发的危险气氛也让晓书有点不安,她低着头,根本不敢看柯耀宇。“把我的拐杖给我,我要回病房了。”

  她听到他的笑声,笑得很挑衅。“呵……你的脸很红喔!好吧,很晚了,你早点回去睡觉吧!”

  柯耀宇把拐杖交给她,并优雅地丢下这句话后,转身就走。他的神情非常轻松愉悦,也不再担心纪晓书可能会再度自杀,因为……他深信没有任何女人在被他吻过后,还舍得跳楼。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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