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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传言,在遥远的南国有着质地细密,色泽饱满,光芒润泽的上等黄金。

  在那里蕴藏的丰富金矿与漠北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艳府水家”从上一代便致力于黄金开采,偏偏远嫁漠北的上代当家之一水朝阳在漠北找不到金矿,这件事便一直被搁着,直到这一代的大当家水胭脂多次派人去探路之后,决定朝南国找去。

  重要的是,南国还未有商人正式进驻开采,而她艳府水家,要,就要做第一!

  以上,全是大姊要她出发寻找南国金矿时的说法。

  这些她全都不在意,之所以不反抗乖乖听命,除了敬畏大姊,不敢不听从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南国有她在找的东西。

  所以,她来了。

  水步摇踩在滚滚黄沙上,身边跟了一个穿着不起眼的精瘦男人。

  “六当家,到了。”风厉脸上蒙着黑色的面纱,一双炯亮有神的眸子在沙漠的烈日下,也无法克制的瞇起。

  “嗯。”水步摇心不在焉的应了声,将那随风卷起的黄沙之外,一整片绿洲倒映眼底。

  这一路上,她看遍了枯骨、秃鹰,经过了连水都得收钱的小镇,在黄沙的覆盖侵蚀下,连生机都难以看见。

  而这被称为“南方之宝”的国度果然不负盛名,放眼望去尽是一片的欣欣向荣,百姓们安居乐业的景象,早先的死气沉沉不复见,繁荣得跟长安京有得拚。

  唇角扬起了漂亮的弧度,她笑了。

  “终于到了,南蛮。”

  “六当家接下来要立刻寻找黄金所在?”

  “不。”水步摇脸上的笑容不变,“何必那么急,大姊给了我们两个月的时间,黄金大可留到最后再查。”

  “大当家吩咐过要以找金矿为重,并赶在六月初回去。”

  呿!真是个死脑筋!也不想想她出来就是要乘机吃喝玩乐的,这个人生有大半辈子跟在她身旁的属下怎么如此不知变通?

  要不──

  “我看就交给你办吧,你去找黄金,而我要找『雕青』。”水步摇开开心心宣布决定。

  传言南蛮有蕴藏丰富的金矿,可她没有大姊那么贪心,只想知道儿时曾在待过南蛮的卖艺人身上瞧见的漂亮画纹。那是她头一次见识到除了在布、画纸、屏风和女人的指甲以外的地方,连人体都能彩绘,她深深为之着迷。

  当她再大一点,知道那是名为“雕青”的玩意儿,但只有奴隶和犯人这种阶级低下的人才能刺上的东西,是不好的象征。

  可是她在那些卖艺人身上看到的,却是夺人目光的雕青,如果可以议价,即使要花大钱她都愿意买。

  所以这次大姊派她来南蛮,有一半可是她自愿的。

  “是。”风厉没有制止她,也没有劝谏,只是顺从。

  从小跟在水步摇身边,两人算是一块儿长大的青梅竹马,风厉自然晓得她对探险或挖掘新事物的渴望,比水胭脂交代她办的事兴致还高。

  “那么你先去吧。”水步摇挥挥手。

  “属下的工作是护卫六当家的安全。”风厉一板一眼的回答。

  “最不需要担心的就是我。”她可是家里拳脚功夫最好的一个。”咱们就约六月六日在南蛮最好的客栈上房见面。”

  “……是。”风厉迟疑了片刻,只能答应。

  他深深了解以水步摇贪玩且动不动就被其它事物给吸引的性子,别说顾着她安全了,光要忙着劝她认真工作即是一件难事,所以分开进行效率绝对是比较高。

  “如果在那儿等不到我,你知道该怎么做。”在风厉离开之前,水步摇补了一句。

  说也奇怪,身为艳城师傅之子,风厉虽然没有遗传到母亲楚维的雕金镶?功力,反而是在玩捉鬼时特别容易找到他们这些水家的孩子,但不是姓水就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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