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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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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他现在人在英国,媒体追逐他也没用。 “谁说没差!”封飒月的语气倒是极差,“最近每天睁开眼,一想到要应付那些赶不走、打不死的记者,我就觉得自己老了几十岁,这种精神衰老,你要怎么赔呀?” “应付记者?干你啥事?”他们的对话好像一直没说到重点。 “你不知道台湾记者最厉害的地方,就是能挖出一个人的祖宗十八代吗?” 封士泉皱起眉,综合她的话做出结论,“你的意思是,记者已经查到你们跟我有血缘关系?” “说清楚一点,是堂兄姊弟关系。”封飒月对这些小地方很在意。 他翻了个白眼,“随你怎么说。” “算了,其实记者也不确定,只是常常打电话来。”是封苍征懒得应付,要不以他的能力要压下这条新闻也不是件难事。 听她突然松懈的口气,封士泉立刻确定她不过是打电话来抱怨。 啐!如果要抱怨不会去找别人呀,不然至少也替他带点那小呆子的消息……吓!他已经病到这种程度了吗?居然想从别人那里得到她的消息。 “噢……”该死! 察觉封士泉不太对劲,封飒月正要开口问,他倒是先说话了—— “堂姊。” 难得听他这么叫她,让她有些受宠若惊。 “怎么了?” “如果突然很想很想见一个人,那是为什么?”他向来白皙无瑕的脸颊染上淡淡的红晕,还好封飒月不在现场,否则定会狠狠的吐他槽。 很想见一个人?而且还是“很想很想”?那不就是超级想了吗? “是男的还是女的?”要是别人她不会问这个问题,但如果是她这个看起来男女通吃分不出性向的堂弟,这个问题就很重要。 男的还是女的? 想了半晌,封士泉才回答:“是一颗香菇。” “我想你只是饿了。”电话那头的封飒月愣了半晌,怀疑他是在寻自己开心。 嘴巴张了又张,他实在不知该如何说起虞飞鸟。 “不说?那我要挂了。”省得浪费国际电话费。 没时间给他拖,封土泉不甘不愿的承认,“好吧,是个女人。” “恭喜你从执着于崔姬的年纪毕业了。”话筒里传来封飒月有一搭没一搭的鼓掌喝采声。 不是她在说,举凡有长眼睛的,谁看不出封士泉对崔姬抱持的感情是崇拜?只有他一个人认为自己爱上封苍征的妈妈,也就是他的婶婶,其它人是觉得好玩才闷不吭声,没想到这呆子一路从青少年时期不长进到现在,终于对其他女人认真了,真是可喜可贺。 “这跟崔姬有什么关系?”他还是很喜欢崔姬呀! 原来他还没有自觉,那她来推他一把好了。 “你不是谈恋爱了吗?”不知道是哪家的女孩,这么不幸地被他爱上。 谈恋爱?他? “你说我谈恋爱?跟谁?”他听了一头雾水。 话题怎么会扯到这里?这跟他刚刚问的问题有关吗? “你非常想见的那个人。”难不成这个花名在外的堂弟,其实是个恋爱白痴? 封飒月仔细想了想,也不无可能,向来都是女人倒追他,封士泉只要像个帝王一样接受即可,根本不需要主动出击,这下情况可有趣了。 堂姊的话彷佛一道落雷劈在封士泉的头顶,发出“噗滋噗滋”的声音。 恋爱如果可以像数学公式,“X十Y=恋爱”的话,X套上他的名字,Y得出的解答真的会是虞飞鸟吗? 封飒月在电话这边喂了老半天,也不见他答一声,干脆挂上电话,让他独自一个人慢慢想个明白。 结果,封士泉这一想就想得没完没了,当晚的秀场上,甚至因心不在焉滑了一跤,成为隔天新闻的焦点。 台湾 炎炎夏日,气温酷热,连经过内有恶犬的屋子旁边,都只得到热得躲在树荫下的狗儿懒懒一瞥。 “鸟语花香?四季如春?”封士泉每走一步,便如此质疑旅游书上写的四宇成语,是否出了问题? 在近四个月的忙碌工作后,他再次得到一个礼拜的休假,没有多想,他立刻飞到台湾来,第一个想找的人不是封苍征或是封飒月,而是虞飞鸟那个小呆子。 之前封飒月的那通电话,他仔细的思考好一阵子,再经历过困惑、不敢置信、百思不解,到后来终于承认自己的心情。 是啦,他喜欢上那个天兵蠢蛋。 现在他不只相信“爱情来得很突然”,同时补述“爱情也很没道理”这点。 明明是个一开始被他误认为女狗仔的新邻居,没什么优点,只会替他找麻烦的小呆子,现在他竟变得见不到她会想念,甚至出现幻影—— “崔士!” 眼前的幻影还会喊他的名字呢! 不管封士泉错认眼前那个穿着无袖和短裤,口里咬着棒冰的虞飞鸟是幻觉,已经几个月没看到他,她手上的购物袋掉到地上,三步并作两步往前一跳,一把抱住他,整个人像无尾熊般缠在他身上。 “崔士,崔士!”她像发了疯似的直嚷着他的名字,脸上漾着纯真可爱的笑容,但眉问却锁着几道折痕。 她好想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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